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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十字》第一百九十四章 天翻地覆的一十二月(四)
所謂日本400萬噸出口請求,不是指日本要進口400萬噸原油,而是主要指相當於400萬噸規模的高標號航空汽油、高性能潤滑油的需求,這是日本國內生產匱乏且軍事上急需的,至於這400萬噸原油分餾過程中產生的普通汽柴油、重油、石油腦等其他產品日本並不需要——他們從荷屬東印度、北樺太和對俄石油貿易中可獲得1300萬噸以上原油,大路貨基本夠用,缺的是高性能燃油和潤滑油。

該部分其余產量同樣可轉為歐洲民用,這樣一來西歐諸國包括英、法、比、荷蘭、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工業、商業燃油基本就可得到保證,甚至民用燃油也可部分得到保證。12月經濟調整政策一出籠,巴黎出租車的汽油便開始保證供應,然後一個月後有加油站開始對私家汽車提供汽油——當然價格依然很貴。

1945年產量是這樣定出去了,對1946年石油產量分配,各中東國家都有疑慮——德國一方面讓在極力加大開采力度,一方面又表示軍用燃油消耗肯定會大幅度下降,同時還會疊加西俄石油產量回升、利比亞石油產量提高等因素,他們認為會造成局部供應過剩從而影響收益,針對該顧慮,霍夫曼和施佩爾利用這次會議,提出了著名的歐洲石油四原則——包括馬克定價、以需定產、價格鎖定、總體平衡這四項影響深遠的原則,

四項基本原則以現有被石油基金控制的石油輸出國家組建的opf組織牽頭實施——當前主要包括利比亞和中東,西俄、羅馬尼亞和匈牙利在德國動員後表示將一體化參加,根據霍夫曼的規劃,遠期還將包括南美、非洲產油國。

所謂馬克定價是指今後opf組織控制的石油國及觀察員國有關原油貿易交易價格完全按馬克標價(歐元建立後則以歐元標價),這就使馬克通過石油這個中間體獲得了無形的貨幣霸權。

石油馬克的設想當然是霍夫曼從美國的石油美元這裡學來的,一闡述後就被施佩爾和經濟學家們接受並叫好,不過霍夫曼也深知不能照搬照抄。當初建立石油美元體系時,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產地,控制住相當於將近一半的原油產量——原油天生具有美元標簽,而德國自身並不產油,甚至歐洲產油國也很少。不通過石油基金把馬克和opf組織聯系起來,照搬照抄肯定會出問題。

也基於這個認識,霍夫曼和施佩爾經過反覆商議再加一批經濟學家、銀行家們共同商議,額外又補充了3個原則作為石油馬克的配套原則。

所謂以需定產,是指歐盟和輸出國組織根據歐洲經濟發展情況、工業需求和下一年度擴張目標,統計全部需求並以適當冗余後對輸出國提出產量要求,假設1945年全歐石油需求4200萬噸,則供應量放在4500-4600萬噸。一方面確保供應,另一方面又防止過剩。

該原則另一重含義不僅是對輸出國整體原油供應情況進行確定,也對各產油國份額和產量進行獨立確定,防止產油國一家獨大,任意傾銷而破壞市場格局。。

在以需定產情況下,石油供應量不會因短缺或過剩出現大起大落,對產油國或用油國而言都十分有利,任何市場操縱都要掂量一下該組織背後蘊含的力量,充分發揮國社統製經濟的威力。

價格鎖定是4項原則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經過反覆商定,opf組織運作後,一攬子原油離岸基準定價為10馬克/桶面向歐洲客戶銷售,其中8馬克是原油內在價,2馬克是歐盟共同稅收,

各原油生產國根據自身原油質量與基準一攬子原油差距進行合理升貼水調整,像利比亞原油質量相對較差,就賣不到10馬克,而科威特、內志石油質量較好,價格超過10馬克,但不管怎麽定價,實價與稅費8:2的比例構成保持不變。價格鎖定原則包括雙重鎖定:德國用實力和武力保證各國石油能賣到10馬克,其中8馬克交給輸出國,2馬克上交歐盟(作為歐洲統稅收支付行政與軍事費用),在正常情況下,各國按本國實際經濟上報石油需求,由石油基金進行統一配給,價格事先都明確,這是第一重鎖定——單純的價格鎖定。

背後隱含的第二重鎖定是市場鎖定:歐洲各國必須向opf購買原油,而opf必須首先保證滿足歐洲國家需求後才允許對外出口。在opf產油國確定的當年原油配額銷售完之前,歐洲各國不允許進口其他地區原油,如堅決要求進口,則差額部分作為歐盟收益補充上繳。

這是針對美國石油產業特意制定的規則,非常致命。美國作為傳統石油輸出大國,在戰前和平時期經常以1.5-2美元一桶的價格傾銷石油(戰前1美元等於2.5-3馬克,現在黑市上1美元只能換到2.1-2.2馬克),德國確定的8馬克價格已超過戰前美國石油輸出的平均價格不少,難保美國不搞低價傾銷衝擊。但在這套體系下就對不起了——即便某個歐洲國家能用5馬克價格買到美國石油,也必須向歐盟繳納3馬克特別關稅和2馬克歐盟稅,將價格維持在10馬克,考慮到從美國運油的實際成本,這樣一來就堵死了廉價石油的衝擊,也堵住了美國石油工業對歐洲傾銷的大門——輸出國們舉雙手讚成。

當然也可能出現相反情況,如世界石油市場價格已上漲到超過10馬克,各輸出國也必須按規定價格賣給歐洲,在未滿足歐洲配給前,opf也不得出口,即所謂的雙向市場鎖定原則,將歐盟經濟與opf牢牢鎖在一起。

德國也人性化地確定了漲價原則——除非輸出國本身反對調價,或輸入國同意漲價更多,否則自1945年起,每3年石油價格自動上漲1馬克,構成按8:2比例保持不變。既讓輸出國後續能看到收益增加,也讓輸入國知道後續上漲的價格有序確定,可統籌安排國民經濟運轉。

和平時期世界原油售價基本維持在5馬克左右,德國現在定8馬克就讓中東各國利益得到了保證,因此他們全部都拍著胸脯保證讚同該體系。

霍夫曼對此有著不一樣的理解,雖然石油在後世用美元標價一路瘋漲,但那更多是美元貶值緣故,他所在時代原油基準價經常在60美元/桶徘徊的價格,相當於二十分之一盎司黃金售價,在1945年代,一盎司黃金本身只要35美元,二十分之一價格也就是大約1.75美元/桶,中樞價值確定並不遙遠。

在面對非歐盟國家控制市場時,opf可以自由將配額以外的原油進行市場定價銷售——但這種空間只是理論上的,到目前為止,歐洲、非洲、中東已納入統一體系;南美以拉普拉塔集團為首的各國表態將讚同歐盟體系,能實現原油自由貿易的只有北美和遠東市場。

而日本在獲悉德國石油4原則後,馬上就看明白了“統製經濟”的玩法,同樣依樣畫葫蘆搞了遠東石油4原則——除遠東原油用日元標價外,其余差不多都采取和德國一樣的策略。雖然日本控制的原油產量不過1100萬噸,還不到opf產量的四分之一,但在遠東,目前也只有日本一個原油需求大戶,相對而言比歐洲更容易控制。

剩下兩個主要石油生產國便要傻眼了:美國擁有1億多噸原油產量, 北美根本消耗不掉;東俄擁有1000多萬噸產量,同樣擠入不了主流市場。用施佩爾的話說:打仗的時候恨不得之際石油越多越好、和自己搶油的人越少越好,和平時候才明白產油多只能是負擔,需求越大才越好!

這種以需定產的統製經濟模式有一個缺陷:無法自動調節供需間的缺口,過剩無法壓縮、短缺無法擴張。這時候就輪到第四個原則——總體平衡原則上場,德國發揮最後穩定器作用進行反周期調節:配額產量過剩時,德國保證以不低於6馬克/桶價格進行收儲,配額產量緊缺時,德國保證以不高於10馬克進行拋售(以上售價均不含歐盟稅)。

本來施佩爾將1945年產量配額定為4500萬噸,1946年定5000萬噸,1947年定為5600萬噸,但霍夫曼認為他低估了實際需求,強烈建議將1946年規模擴大到6500萬噸,1947年定為7500萬噸,雖然施佩爾不明白為什麽元首這麽有信心一定能消耗這麽多,但架不住霍夫曼一句話:“不要擔心過剩,過剩收儲就好了嘛,即便多1000萬噸,也就是7000多萬桶的事情,不過5億馬克。”

“可這樣也會加大國債壓力。”

“怎麽會加大國債壓力?”霍夫曼大笑起來,半開玩笑半當真地說,“這麽小的數字,多印些票子便收走了——不然搞石油馬克幹什麽?”

施佩爾和眾人這才恍然大悟:戰爭期間元首堅持不用印鈔機解決問題,並不等於戰後不印鈔,適量注水是有益於整體經濟潤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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