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全的瘋癲叫囂,並未引起任何人的同情。 所有人都像看傻子看著他,直到兩輛警車駛來,幾名武警將林福全連拖帶拽地押走了。
這場鬧劇到此為止。事情既然已經擺在台面上,董建國也不避諱什麽,坦言自己就是來找黎明的。
這讓張校長這個一直蒙在鼓裡的人,如同撥雲見日,總算明白這位大佬為什麽包庇黎明。
原來,他們倆是一夥的啊!
可笑林福全還把董建國當成救星,指望董建國出手拿下黎明。哪成想,原來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還好還好,好在我平時對黎明不錯,這次可救了我。”張校長欣慰的想著,這黎明要是算帳,只會去找林福全,自己應該是安全的。
既然人已找到,霍局長和王局長就沒有繼續留下的理由了。兩人紛紛告辭離去。臨走前,還不忘將自己名牌送給黎明,說有機會一起吃個飯雲雲。
黎明自是樂意收下。這兩位都是很有能量的角色。多一位朋友,就多一份助力。黎明猜得出這兩位為何會如此看高自己。沒想到自己還借著董建國的威風,狐假虎威了一次。
當然,黎明不會傻到去點破。這種事情,還是曖昧一些對他有利。
隨後的時間,董建國和黎明進行了一番詳談。張校長和葉倩倩都回了學校,只剩下他們二人。在沒有外人的情況下,董建國自然是不再偽裝了,對黎明的稱呼,也從外人在場時直呼“黎明”,轉成敬稱黎明“鬼先生”。
董建國此次來意,是來通知黎明一件重要事情的。
斧頭幫血案,終於還是震動了頂級。省委下派了督導員,負責給D市施壓。要求務必在最短時間內破案。
上層指示,無論作案者出於什麽動機,都必須讓作案者受到法律製裁!
這件事牽扯面很廣。董建國接到通知後,就馬不停蹄的趕來給黎明報信。
迫於壓力,市委書記已決定親自監督案情進展。董建國雖然暫時能勉強替黎明遮下去,但他也很難做。指不定被抓到什麽馬腳,細節,到時他也保不住黎明。
對此,黎明也很頭疼。
該來的,終於還是不可避免!
世俗還是世俗,規矩難破。即便他已經一定程度上不再屬於世俗,但規則的桎梏,卻是憑依環境根深蒂固的。
省領導,市委書記,這些平時只在新聞裡見聞的人物,就像一座座大山,壓在他頭上!
這些人,他不可能像對付馬瘋子和沈隊長那樣一殺了事。
且不論殺不殺得掉,就算真殺掉了,到時候必定會舉國震動!隨之而來的,是更猛烈的狂風暴雨!到那時候,遭殃的不是他,而是梨子,是他父母,他的家人!
黎明不願做,也不能這麽做!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能濫殺無辜,死者的怨氣會疊加到他身上,引爆他即將溢出的巨額怨氣,引來天譴。上次那種殺戮無辜不增反減的情況,可能只是偶然。
黎明暗暗告誡自己,在他實力還不夠強大,不足以撼動世俗規則之前,世俗的桎梏,還是盡量不要去觸碰!
一件壞消息,往往會伴隨好消息一同而來。
這或許出於人類的精神勝利。
但這次對黎明來說,卻是真正的好消息!讓他心裡的陰霾瞬間掃空大半。
董建國走後,黎明回到學校。
他驚喜的發現,信仰種子,終於發芽了!
黎明通過董建國的渠道,
利用媒體,將斧頭幫事件大肆宣傳,在民間塑造出一位懲惡揚善的英雄俠客形象。如今效果已顯。 黎明賭的就是當初閻王說,怨氣點、信仰點、拘魂點,都屬於“因果點”。三種點數的產生,都離不開因果關系。
信仰點來自別人對你的信仰。種什麽因,就結什麽果。黎明在民眾心中,種下了信仰的因,結出的就是信仰的果實。
隨著鬼環不斷響動,他接連獲得了十多點信仰點增加!
而這,僅僅是開始!
隨著媒體宣傳日入人心,信仰種子的勃發愈加快速!
在民眾們心目當中,出現了一位英雄俠客式的人物。這位英雄,專門懲治現實生活中的惡行惡人,為老百姓出頭!對這位英雄,民眾們產生了信賴感!
中國人的信仰,不是信天,不是信地,而信鬼。
因為對老百姓來說,鬼,比神更真實!老百姓祭祖多過祭天,這是種常態,由此足見一斑!
如今,有位真正能為老百姓謀福祉的英雄人物出現,讓他們的精神有了寄托。信仰自然而然,就轉移到了這位民間俠客身上。
鬼環不停的響聲,讓黎明差點笑得合不攏嘴。
最終,通過這次信仰播種,黎明從民眾那裡下雨般的獲得了23點信仰點!
23點!對黎明來說,這無疑是筆巨款!
他只要一想到,曾經5點就能兌換沙漠之鷹,每1點可以讓他比普通人再強一倍,甚至能讓他多存活一天!這23點的購買力,就讓黎明感到一陣莫名的驚喜!
第二天,董建國打來電話,告訴他林福全已被刑事拘留。但是,沒有葉倩倩做人證,猥褻罪恐怕不會成立,最終還是會放了他。
不過,林福全在縣一中肯定是混不下去了,必然得走人。即便黎明放過他,張校長也不同意。
張校長對黎明的態度,也完全變了個人似的。
不但將黎明辦公室位置重新調回,向黎明鄭重道歉,還給黎明加了把新椅子,給黎明所在辦公室配了台高級飲水機。間接讓辦公室不知道情況的同事們也享了福。
張校長每日見了黎明,都一副樂呵呵,笑眯眯的樣子,簡直要多慈祥有多慈祥,要多善良就多善良。直讓黎明起雞皮疙瘩,讓學校老師們驚疑不定,全以為張校長最近吃錯藥了,也有猜測是女鬼上身。
接到董建國電話後,鬼環就傳來通告,驅逐林福全任務完成。黎明的怨氣值降低了50點。
到今天為止,他的免費還陽壽只剩不到5天。有了信仰點,黎明自然首先想到了為自己續命。
黎明算是想通了。單憑7天免費還陽,根本不可能洗清他那巨額怨氣值。以後的信仰點收入,恐怕大部分都要用來兌換還陽時間。留得青山在,才能不怕沒柴燒。
然而,當他聯通信仰商店,選擇兌換“還陽壽”這一項目時,立刻呆愣當場!
千算萬算,居然還是讓他算漏了!
黎明哪裡想得到,用信仰點兌換還陽壽,居然有數量限制!在兌換“還陽壽”項目下面,明細標注著兌換規則:每三天只能兌換一次,一次只能兌換一天!
“閻王!您這是坑我啊!”黎明不禁叫苦!
三天一次,一次一天,這是什麽鬼規矩!?要是這三天一過,沒了還陽時間,同時還兌換不了,那不是必死無疑?
黎明繼續往下看,後面還有標注著半段兌換規則。看完之後,黎明不禁破口大罵:“奸商!鬼裡面也有奸商!”
後半段明碼標價:還陽壽限定每三天兌換一次,一次允許兌換一天。三天內若再次兌換,則按雙倍信仰點價格兌換一天。若再次兌換,則按三倍信仰點價格……依此類推……
這都不叫奸商叫什麽?不,這是敲詐!黎明恨得牙根癢癢!
早知道有這樣的狗屁規則,他早在還陽第一天就先兌換一次了。哪像現在這樣,直到剩5天才來換,白白浪費了前兩天冷卻期!
最經濟實惠的兌換方式,是每隔三天,準時來兌換一次,一次消耗一點信仰點。
這樣能用最廉價的價格,將7天免費時間,擴充到10天以上。 或者可以用每三天兌換兩次的方法,共消耗3點獲得2天壽命。
可怎麽算,這都是一個必死的結果啊!
至少對目前的他來說,他僅有的區區23點信仰點,不好好精打細算一番的話,很快就會被這狗屁規則給套空!最後將陷入死局!
被逼無奈,黎明一咬牙,連續兌換了兩次!一次消耗1點信仰點,兌換到1天還陽壽。第二次消耗雙倍信仰點,2點兌換了1天。把自己的剩余還陽時間加回到了7天。
剩下的20點信仰點,他可得精打細算著花!三天之後,他得準時過來續命。不能再浪費冷卻期了。
滿懷著對信仰商店的怨念,黎明退了出去。
看來,要徹底洗掉身上怨氣,真不是一件容易事。這日子,都得掰著手指頭過!
信仰的種子,潛力已經乾涸了。之後恐怕不會再有多少信仰進帳。這讓黎明有些焦慮。
第二天,發生了另一件大事。
南方C省,發生6.8級地震。該省及周邊地區受災嚴重,死傷巨大。國家機器高速運轉,很多地方都響應號召派人手前去支援。
D市的災區救援隊前一天已經出發,抽調了黎明所在縣近三分之二的醫務人員。大批救災物資被送上運輸機。
與此同時,縣一中組織學生體檢,準備期末檔案。由於縣裡醫生都被派往支援災區,人手不夠,於是學校決定讓幾名老師臨時客串一下醫生。
黎明被張校長分派了任務。可當他得知具體內容時傻眼了。他的任務,居然是給女生量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