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寫了這麽多歌……”夏初默默的看著屏幕上。 “十幾首很多嗎?我們作曲系的同學每個人寫的都不止這些吧。”顧小桑一頓,輕聲說道。
“不一樣的。”夏初默默地掏出煙,黑蘭州,輕輕地點上一支。翹起椅背,讓自己的身體更放松些。
“不一樣的。”夏初重複道,“一個想做原創的人,一輩子會寫很多歌。但是能發表,能給人唱的相對來說會很少。”
默默吐出一個煙圈,夏初看著顧小桑,“這些歌,都是我覺得我寫的最好的,每一首,都代表著我的一段情緒與年華。”
輕輕點開一首,靜靜聽著有點出神。
“其實我唱歌挺一般的。”夏初聲音有點低沉,“我高音一般,再高也高不到哪去,聲線也一般,基本沒前途,不過我不太在意。”
看著顧小桑的眼睛,夏初微微一笑,“其實與唱歌相比,我更喜歡寫歌。從小到大,我最大的愛好就把自己腦海裡的故事或者旋律寫在紙上,至於唱不唱的倒是無所謂。”
“你覺得我的歌寫的怎麽樣?”夏初看著顧小桑。
“寫的特別好!”顧小桑毫不猶豫的回答。
“喂喂,太敷衍了吧。”看著迫不及待想證明什麽的顧小桑,夏初不由失笑。
“真的。”顧小桑坐在邊上她的床上,托著下巴說道,“其實我音樂品味很挑剔的。我不會很挑剔樂種,比如民謠啊、搖滾啊、抒情啊,隻要我覺得好的我都喜歡,但是我覺得不好的,肯定特別不喜歡。”
顧小桑吐了吐舌頭,“聽起來好像廢話,嘻嘻。”撓了撓頭,“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麽表達,就像你說的,我覺得你的歌裡有一種誠意,就像……”
“就像五折促銷,買泡麵還送蘋果6一樣的誠意滿滿?”夏初笑著看著糾結的顧小桑。
“哈哈,你也不是很悶嘛。”顧小桑被夏初的調侃逗笑了,“剛聽你唱歌的時候,還以為你是個憂鬱青年呢。”
“我平時不這樣的。”夏初聳聳肩。
“哦?那你的意思是對著我才這樣嘍?”顧小桑一副假裝傷心的萌樣。
“也不是,你問那麽多幹嘛?”夏初煩躁的揮揮手,“都大學生了,這麽賣萌好嗎?”
“切,不說算了,一點也不痛快。”顧小桑悻悻的坐回床上。
夏初看著她噘著嘴的樣子,“喂喂,顧小桑,你花癡啊,你是在撒嬌麽,對一個剛認識的男人。”
“夏初!我喜歡!要你管!哼!”
“……生氣了?”夏初無語。“用不用這麽小氣?”
“誰喜歡拿熱臉貼你的那什麽似的,不愛跟我說話,樓下11路哪遠往哪走,再見,不送!”
……夏初想起了某個不良男說的一句話,每個女人的心裡有三個空位,一個裝著猛獸,一個裝著醋,還有一個留著裝人。好吧,看樣子這會兒是猛獸出來了。
搖搖頭,夏初又點上一支煙,“也沒什麽不能說的,失戀嘛,估計你這種女神是體會不到了。”
“你被人甩了?”什麽叫瞬間變臉。一句話說出來顧小桑眼睛裡就倆字――八卦。
“咱能好好聊天嗎?這麽聊天沒朋友的,你知道就得了唄,非得說出來?”湊,對顧小姐的這個直接,夏初壓力很大。
“為什麽啊?”顧小桑打量著夏初,一米八多點的身高,不胖也不壯,看著有點修長的感覺,一張臉雖然普通點,打扮打扮雖然不是帥哥,
但怎麽也能走型男路線了,感覺還挺隨和的,還會寫歌,多帥……呀,顧小桑,你是不是真發花癡了,平時你不是這樣的啊! 此時的顧小桑心裡有兩個自己,一個正一臉花癡的對著夏初評頭論足,另一隻正用力踹著花癡女,畫面感十足。
夏初當然不知道顧小桑那個鞭撻與自我鞭撻的心路,也顧不上,歎了口氣,也不知道是悵然還是釋然“哪那麽多為什麽,沒錢唄,活都活不下去了,還有什麽為什麽。顧小姐,麵包不起眼,但是很重要的。”
“像我……”夏初自嘲的笑笑,“隻能買得起泡麵,什麽人能看上我啊。”
顧小桑撓撓頭,“你挺不錯的啊,會寫歌,長的也不差。”
夏初一笑,“打住吧,我又不是讓你來安慰我的。現在生活節奏這麽快,失戀跟上廁所一樣,都快變成日常了。我還不至於抓個人就求安慰,不至於。”深深吸了一大口煙。“不過這麽看你確實是我的fans啊。”
“那當然,如假包換。”說著,顧小桑臉色怪異,“不過我覺得你不至於吧,就你的這些歌賣出去應該也不會混這麽慘吧。”
“那也得值得啊。”一說著話題夏初眼神都一樣了,“我是缺錢,但是我的歌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樣,沒有合適的價格我肯定不會賣的,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更何況,我覺得我值那個價格!”
顧小桑覺得這可能就是執著的魅力,從見他到現在的幾個小時,他一直都不溫不火的,甚至說有些遲鈍,對什麽興趣都不大,但是隻要一提到他的歌,他就有點變得,有魅力。是魅力吧,那種由內而外的自信,真是,有點帥啊……啪,顧小桑,你個花癡。
“時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掐滅手裡的煙,夏初看了看,快2點了,“煙灰你自己收拾吧,寫歌這事我應下了。”
“我送你。”顧小桑連忙起身要送夏初。
夏初一皺眉,將她按在床上,“你免了吧,你送我出去,我還得送你回去。”
“那你小心點啊,天都黑透了。”顧小桑沒再勉強,看著夏初的身影消失在門後,不由一聲輕笑,“還挺細心。”
“砰。”剛要關上的門又被打開了,夏初的頭伸了進來,“你記我電話號碼,有事給我打電話,記住,11點之前,沒有特別重要的事情別騷擾我!否則記得自己提前打120。”
“恩恩。”顧小桑乖巧的點點頭,看著夏初的身影消失在門口,切了一聲,狠狠的比劃了一下。翻倒在床上,憨笑著打了兩個滾,也不知在笑什麽。
打車回家,花了幾十塊錢,夏初有點心疼,猛然想起今天打車去顧小桑家是她花的錢,不由聳聳肩,算了,還她她肯定不能要,明兒請她吃冷飲吧。
隨手把電腦桌邊的泡麵桶掃進垃圾桶,抄起一桶泡麵,接上飲水機的開水。懶洋洋的把自己扔在床上,砸的那張破舊的板床發出了陣吱扭的。
看著床頭櫃的黑皮日記本,這裡面有他的心血,他的年華。
不用數,夏初也知道,這裡面有130多首歌,多數是失敗的作品,因為那時候自己就很幼稚,更何況自己的作品。輕輕的拿起,慢慢翻開,筆記本開頭的白頁上寫著一行稚嫩的字――一首歌,一段華年,一段旋律,一場青春。
夏初記得那是初二那年自己親手寫上去的。那一年,各種曲風的歌曲層出不窮,中國風、饒舌、嘻哈、中國搖滾、民謠,各式各樣的新奇聲音從那台老舊的38寸彩電中傳出來,浸透了夏初的整個人生。
那一年,夏初第一次跟自己的老爹吵架,因為想要一把吉它。老爹說:唱歌?你會唱什麽?那是你玩的起的東西嗎?你有什麽?你隻有兩個肩膀扛著一張嘴,你什麽都沒有,好好學習考個好大學才是正途。夏初甚至還記得自己的表情,帶著淚痕的小臉,有著一個通紅的手掌印,站在牆角邊上,就那麽倔強的喊:隻要有嘴有手,我就要唱歌!
夏初家庭條件很差,父母趕上那場改製,雙雙下崗,沒有別人聰慧的腦袋,隻能做點小買賣,艱難的討著生活。那年代,一把好吉它要好幾百,相當於他老爹兩個多月的工資。
但最終夏初勝利了,或許說,是父母對於他的寵愛勝利了。那個周末他有了他的第一把吉它,在他靠著這把吉它考上中音的時候,父親又給他買了第一架架子鼓。
時光荏苒,算上上學,在北京生活了6年,那句話一直回蕩在夏初耳邊――隻要有手有嘴,我就要唱歌。
呵呵,夏初輕笑著。
端過了泡麵,還行,老壇酸菜面,就是一股塑料味。
夏初住一間13平米的隔間,26層,前身是一間陽台,被房東打了隔斷,改成這樣。600塊錢一個月,押一付一。雖然看起來慘了點,不過相比個別北漂同類們來說還是不錯,至少不是地下室,至少,還能看見陽光。
俯瞰著路邊的霓虹,夏初吃著泡麵。
北漂是一群很奇怪的人,他們充斥在這個城市的各個角落, 無論什麽行業、什麽階層,都有北漂的身影,但是分散成每個人,他們的存在是那麽微不足道,就像霧霾中的一點灰塵。
可是一回到家裡那座小城,大爺大媽們問:夏初啊,你現在幹什麽工作啊?夏初就說,我在北京工作。一群大爺大媽瞬間就熱情起來了:那可是首都啊,這孩子真有出息。
呵。
一個哥們曾經跟夏初說過:北漂啊,就是一部違逆達爾文進化史的過程,一個從狗到人進化的過程。
曾經好多一起飄搖一起闖蕩的朋友,如今都離開了這座繁華的首都,因為找不到存在感,機械般的生活、微薄的收入、每天窩在自己的十平米,用著公共衛生間與浴室,卻連同用一個衛生間的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累。
孤單。
放下吃了一半的面,拿起筆跟筆記本,輕輕的寫著,慢慢的,一字一句的
“咖啡館與廣場有三個街區,就像霓虹燈和月亮的距離
人們掙扎中相互告慰和擁抱,尋找著,追逐著,奄奄一息的碎夢”
停了一會,放下筆,寫不下去了,靈感就這麽一小塊。
看著筆記本上零零碎碎的歌詞,夏初搖了搖頭,拿起有些涼了的泡麵,猛地吃著,好像發泄著什麽,窗外,是一牙皎潔的彎月籠罩下的都市。
耀眼,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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