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書友“未瑣”“鴻蒙帝世尊”“雙子凌晨”“古月弑神”“埃斯皮馬斯”的打賞支持,鞠躬!走過路過,收藏一定要有哦,覺得字數少的可以先收藏養著,此外求一下推薦票,請大家支持一下,謝謝啦。) 第一次嘗試獲得成功後,雷林不再有任何顧慮,接下來的日子,雷林按照《傀儡煉製秘法》這本書記載的方法,每個鍾頭都要浸泡一次藥水。
這相當於他每天都要承受二十四次常人無法想象的劇痛,雖然這很折磨人,但效果也是很驚人的。經過秘藥浸泡的雷林,每天都能明顯感到自己的身體正在變得強韌。
痛苦與收獲並存的日子一直持續了六十天,雷林總算是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煉製過程,他的身體要比以前強悍了至少三倍以上。
以前雷林最多只能舉起五百斤重的石頭,現在他能夠舉起一千五百斤重的巨石,進步可謂非常顯著。根據《傀儡煉製秘法》這本書的記載,雷林的身體已經達到了初級傀儡的強度。
傀儡的等級跟鬥者一樣分為九階,初級傀儡也就相當於人類初級鬥者的實力。
因為傀儡是用屍體煉製的,所以它們不可能像鬥者那樣使用鬥氣,傀儡全都是通過極其強悍的耐擊打能力去跟敵人戰鬥。
傀儡的這個特點跟雷林有著某些共通之處,雷林也沒有鬥氣,所以他也需要一副強悍的身體去增加抗擊打能力,這樣才能確保他在戰鬥中擁有更多的轉圜余地。
由於這些日子的休息很不足夠,加上每天都要承受二十四次遠超想象的痛苦,所以雷林的樣貌比以前清瘦了不少。他原本圓潤的臉頰變得猶如刀削般尖細,跟以前完全變了個樣。
以前的雷林給人一種野獸般強壯的感覺,現在的他給人一種精悍的感覺,估計現在就算卡特等人站在他的面前,不仔細看也不那麽容易能認出他來。
雖然消瘦了不少,但雷林的精神頭卻很不錯,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煉製之後,雷林的心思開始活泛起來,只聽他沉聲道:“耽誤了這麽久,是時候去卡羅爾城轉轉了。”
雷林當然知道憑借他現在的實力想要營救出小狐狸仍然很不足夠,但他已經不能再繼續淬煉身體了,因為這些天他已經消耗掉了空間戒指中存儲的許多藥材,特別是幾種極為珍貴的藥材,全都用完了,所以他只能先離開這裡,至於後續該怎麽辦,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雷林說完話把洞穴中的物品全都收進了空間戒指,然後順著洞口鑽了出去。
十二天之後,一個身披黑色鬥篷的蒙面男子出現在了卡羅爾城外的大道上,此人正是經過偽裝後的雷林。
他身上披著的鬥篷是從新得到的空間戒指中拿出來的,此刻披著鬥篷蒙著臉,雷林渾身上下散發出了一股神秘的氣息,把他猶如野獸般暴虐的氣息給徹底掩蓋住了。
這些天雷林一直都在趕路,他發現距離卡羅爾城越近,人煙就越密集,特別是現在,雷林行走的大道上人來人往,顯得擁擠不堪。
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獵人小隊,還有一些專門在城門外收購魔獸晶核和各種藥材的商人。
雷林行走在人群中,耳朵裡聽到的全都是各種嘈雜的吆喝聲:
“戰神小隊招收新隊員啦,待遇從優,絕對靠譜,新隊員要求高級鬥者,有意者可以直接跟我詳談!”
“勇士小隊招收新隊員,中級鬥者就行,我們絕對不會欺負新人,只要你加入了我們勇士小隊,
保管你立刻就能享受到跟老隊員同樣的待遇!我們可以發下天道誓言為證!” “洛林商會大量收購魔獸晶核,價格從優,要比城裡商店的收購價更高!有哪位想出手魔獸晶核的,可以直接跟我面談,或者去洛林商會開設的商店谘詢一下也行!”
“大量收購魔狼皮,數量沒有上限!您有多少,我們普新商會就收購多少!價格保管讓您滿意!”
“卡森商會大量收購藥材,只要是我們單目上列出的種類,我們全都高價收購!”
雷林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場面,大城市的熱鬧繁華讓他打心底感到震撼,他一邊走,一邊不停地扭頭四顧,心裡嘖嘖稱奇到:不愧是大城市,人就是多,也有夠繁華啊!
雷林多少有些分神,很快他就跟一位路人撞在了一起,此人立刻張口大罵道:“**怎麽走路的啊?沒看見……額……對不起!真是抱歉!是我的錯!還望您不要跟我這種小人物計較……”
此人說完話就帶著面無人色的表情一溜煙跑掉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撞到鬼了呢。
雷林有些愕然,他對於此人態度上的急速轉變很是不解,就在這個時候,路人的議論聲傳來:
“那家夥不過是個中級鬥者, 居然敢對一位三星獵手這麽不敬,還好人家沒跟他計較,不然這小子絕對沒有好下場!”
“就是,那家夥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膽,竟然敢對獵手大人這麽沒禮貌呢!”
“還好這家夥轉變得夠快,不然他就算死了,也是活該!”
雷林聞言心裡納悶到:他們所說的三星獵手應該是我吧?我什麽時候成了什麽三星獵手了?
雷林想到這裡忽然記起了什麽,他趕忙低頭看向鬥篷的領口上繡著的三顆星星形狀的圖案,心裡尋思到:之前還以為這是製作鬥篷的商家繡上去的標志,現在看來,這種衣服應該不是隨便就能買得到的,也不是隨便什麽人就能穿的,這三顆星星的圖案應該代表著某種特殊的含義。
雷林的見識還是太少,從小就生活在小山村的他怎麽可能知道三星獵手所代表的含義?
雷林心裡琢磨到:為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我還是先找個人詢問一下,等搞清楚大致的狀況後再入城吧。
雷林想到這裡看了看左右,然後找了個偏僻的角落走了過去。
過了沒多久,換了另一套衣服,並且臉上塗抹著汙漬的雷林返回到了大道上,他在人群中掃視了一番,便向一個蹲在路邊的小男孩走了過去。
這個小男孩約莫十歲左右,他的衣衫有些破爛,長得很是瘦弱。小男孩的面前擺著個破瓷碗,一看就知道是個要飯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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