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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歌神路》第121章 新衣
  第一百二十一章新衣  約莫是在青歌賽上的表現,也或許是畢文謙的間接原因,孫雲轉眼就有了調入某某歌舞團並在京城落戶的機遇——所謂某某,也就是不只一處了。

  為此,孫雲來了一趟招待所,和畢文謙商量了一陣。

  她很爽快地拍板了畢文謙轉學到東直門中學的想法,卻沒有和畢文謙同住的打算——雖然那些歌舞團都有住宿的條件,但她似乎覺得自家兒子和黎華在一起更好。

  “那些來找我的歌舞團在想什麽,我多少都知道。文謙,你就安心和黎華一起開公司吧!住招待所,貴是貴了點兒,至少沒什麽紛擾。我也見著了,整個京城,稍微起晚一點兒,你那磁帶就買不到了。起碼這段時間,你是不必擔心吃住了。”

  沒有什麽多余的姿態,孫雲也不讓畢文謙相送。

  “我這就回去準備你轉學的手續了。沒有什麽事兒,就不用掛念我這邊。我很好。另外,如果我娘家那邊有什麽人找你,你不想理,就大可不理。”

  等孫雲走遠了,黎華才重新翻起手裡那本《音樂理論基礎》,順口問了一句:“文謙,孫阿姨是什麽意思?”

  畢文謙搖搖頭:“大概,是什麽‘富在深山有遠親’的劇本兒吧!”

  “喲!讀過《增廣》啊!”黎華笑了笑,“你之前不是說你是什麽‘丫頭養的’嗎?反轉得倒精彩。”

  這樣的事情,雖然只是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雖然只是孫雲一句未雨綢繆,畢文謙也覺得挺有趣——在事情還只是想像時,的確貌似有趣。

  不過,這些都是些余小事了。

  “黎華,中唱那邊,這兩天你都讓萬鵬在跑,這樣合適嗎?”

  “師父啊,我可是聽了河合奈寶子在青歌賽上唱歌了。差距太大了!我可不比她年輕多少,再不努力,我連你說的偶像歌手都比不了,我還怎麽當歌神?”黎華揮揮拳頭,又眨眨眼睛,“再說了,萬鵬有事可忙,他家裡也是喜聞樂見的。磁帶賣得越好,等我們的公司正式開張了,萬鵬越可能在我們的公司掛號。”

  “掛號?”

  “雖然只是可能,但如果真的發生了,我也不好阻止。可我討厭那種掛號的高乾子弟。”黎華理直氣壯地笑著,“所以,我得讓他多乾事兒。”

  黎華如此說了,畢文謙也不再說什麽了。

  貌似歸於平靜的日子過得很快,星期五仿佛眨眼就到了,連畢文謙的磁帶在京城脫銷的狀態也沒變化。

  中午飯點兒,夏林帶著吃喝來了。

  “畢文謙……黎姐姐好!畢文謙,這幾天你都沒來學校,晚上的演唱會,你到底去不去?我已經和那邊說好了,我要唱你那首歌。”

  除了和黎華問好的瞬間頗為乖巧,夏林大咧咧地搬了板凳,鑲坐在了畢文謙和黎華中間,低頭就抄起了筷子:“竟然三葷一素!你果然在朝小富爺兒進化!”

  黎華微笑著,畢文謙則沒好氣地盯著夏林:“什麽小富爺兒!古裡古怪的……還有,你真確定你能唱好那歌?你有想過伴奏的問題嗎?”

  夏林揮揮筷子:“我和辦演唱會的人說過了,他負責幫我伴奏了!對了,他想和你聊聊。”

  “聊聊?”聽著夏林的話,畢文謙心念一動,“他叫什麽?”

  “郭風。”

  ……果然如此。

  畢文謙臉上浮現起笑容來——果然是那場演唱會了。作為發起人的郭風,被夏林誤會成演唱會的舉辦者了。

  而他嘛……和那一頭染出來的金發相比,這個年代的他,會是什麽樣子呢?

  起了考古式的好奇心,畢文謙咂咂嘴:“人家都幫你伴奏了,我自然得給個面子。不過,下午你們都要彩排,肯定很忙。之前王胡子也和我提過這演唱會,我可能會和他老人家一起當觀眾……見面的事情,今天恐怕不行。”

  “沒問題,你有這句話就好。”夏林又吃了一陣,忽然停了筷子,“對了,畢文謙!”

  “嗯?”

  “你都說我是自己人了,對吧?”

  畢文謙隱隱覺得夏林的口吻藏了什麽陰謀:“我是這麽說過。”

  “你不是說你和黎姐姐要開唱片公司嗎?你不是說要我當什麽偶像歌手嗎?”夏林亮著眼睛,直直地看著畢文謙,又對著黎華笑,“你說了,河合奈寶子就是日本的偶像歌手。她唱歌的樣子,我也見了。昨天,我媽終於正式同意我唱歌了!”夏林的聲音裡,表情中,仿佛在慶祝三大戰役的勝利一般,“所-以,你的磁帶已經賣得那麽好了,你們的公司呢?我可等著的!”

  終於,黎華忍不住笑出了聲。

  “師父,夏林是要唱你哪首歌啊?”

  “別的,前兩天我臨時和她唱的。”畢文謙一臉平淡,“有點兒順口溜的意思,既然她想唱,那就先讓她試試唄!反正,遲早是我們的人。”

  黎華來了興趣:“是嗎?那我晚上得去聽聽。”

  似乎,畢文謙剛才的話不太妥帖,過了一會兒,夏林忽然微微紅臉,細聲道:“什麽你的人……我是……我是黎姐姐的人!”

  “反正是自己人!”畢文謙一愣,旋即呵呵地笑,一邊笑,一邊不住打量著她,“偶像歌手啊……”

  很顯然,與河合奈寶子相比,夏林的外貌是差得挺遠的。但在上輩子的“歷史”裡,她可沒必要靠臉吃飯。而現在嘛,還只是一隻唱歌悅耳的青澀而活潑的京城大丫頭……

  一種養成的喜悅莫名的爬進了畢文謙的細胞裡。

  當天晚上,畢文謙和黎華挺早就去了首都體育場。沒有立即入場,而是先在門口附近轉悠,望望即將入夜的街景。

  五月的京城正是氣爽的時節。白帽子,淺藍汗衫和襯衣,棱角分明的湛藍腈綸褲,深藍的運動鞋,仿佛從頭到腳逐漸加料了染料一般——畢文謙新穿著黎華定做的行頭。

  “從出門時我就想問了,這一身,花了不少錢吧?”

  “你在青歌賽決賽上那樣子,倒是樸素得讓人印象深刻。”黎華似乎頗滿意自己的手筆,“師父,你終究是要經常上舞台的。”

  “但今天我又不上台……”畢文謙聲音不大不小地嘟囔, 掃視著隱隱開始圍觀自己的人群,“穿成這樣,總覺得自己……脫離群眾。”

  好吧,也許在畢文謙心裡,脫離的不是群眾,而是時代。這樣的穿著其實並沒有不妥,相反,倒讓他生出了些許源於上輩子的親切感來。可問題是,這是80年代……

  “脫離群眾?我怎麽不覺得?”黎華四望著,“又不是70年代了,這很正常嘛!”

  “正常?”畢文謙隻覺得殘念,“我可是男人!這個時代,幾個男人穿得這麽……跳脫?”

  沒錯,80年代的中國,不僅大城市和小地方的穿著打扮區別很大,男女之間的奔放程度也是大相徑庭——畢文謙這樣子,放在姑娘堆裡,遠看起來的確沒什麽違合感,但在這個小夥子穿紅喇叭褲會被大爺大媽自發剪褲腳的時代……頗有一些走在時代前沿的哭笑不得感。

  算了,就當是引領時代吧,至少是黎華的一片心意。何況,不考慮可能的影響問題,這種哪怕在10年代也挺潮的衣服,畢文謙倒也覺得不錯。

  想通了,畢文謙把眼睛放在了黎華身上。

  “那你怎麽沒給自己做一身?”

  “我?”黎華一愣,“你知道我這些衣服有多貴嗎?才穿了幾年?現在就買新的,多浪費啊!”

  對著她理直氣壯的眼神,畢文謙呆了幾秒,終於把話和著口水吞了下去。

  是在下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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