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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崛起1900》第664節 義氣
張作霖按照楊潮的安排,想法庭提出了要求安排陪審團。

 中國模仿的是英美法系,陪審團的權力很大,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陪審團,如果犯人不要求的話,也可以不安排陪審團,一切主要由犯人決定。

 對於刑事案,陪審團雖然沒有權力定罪幾年,但是有沒有罪,是由他們決定的,英美法系的陪審團權力,甚至比法官還大。

 這種制度,其實很簡單,就如同兩個人吵架,都有希望周圍的圍觀者認同他們有理的心理訴求,歐洲就是在這種簡單的心理下,將類似圍觀者裁判化了。

 最早是源自於北歐人,當年北歐海盜們,就是所有男人聚集在一起審理犯人的,而不是由一個法官專門審判,他們將這種習俗帶到了英國,發展出了英國的普通法系,接著傳遍了所有英國殖民地,包括美國。

 中國各項制度學習美國,因為建國那群人想建立的就是一個美國式的共和國,而不是一個君主國,國會制度,司法制度,都有美國的痕跡,但也略有不同,比如中國的司法規定,法官是有權裁決陪審團的判決不合理的,如果陪審團的判決,明顯的違背了法律精神,法官將引用法律廢除陪審團的裁判權,由法官來判決,這顯然有中國式的青天獨斷模式,事實上政府給法官頒發的勳章,就叫做青天勳章。

 陪審團成員一般都采取本地原則,在上海審判,就在上海的合法納稅人中隨即抽取。

 不要求這些人有多少法律知識,這跟有些國家陪審員還要通過法律考試不同,就是要普通人來抉擇,用普通人的視角來看待法律,所以才是普通法系嗎。

 上海作為最國際化的一個大都市,上海人的視野也比較國際化,所以把政治案件放在這裡,更有準繩,更符合國際標準。

 同樣的案件,放在不同的地方,很可能判決的結果就不一樣,這也是普通法系的弊端,美國有一個地方,由於當地法院對中國公司的專利侵權通過率非常高,於是美國很多專利liu氓都選擇在哪裡打官司,久而久之,許多專利liu氓公司,都把總部放在了哪裡,哪裡的老百姓為了吸引這些專利liu氓公司來投資,更是變本加厲的袒護這些公司,導致中國公司該贏的官司,往往都會輸。

 開庭之後,法官請出了20個陪審員,讓張作霖自主去掉其中5個,張作霖隨手指了指,5個人就走了,留下15個人作為陪審團。

 有陪審團,還得有證人。

 走私案是發生在西北的,當然得傳喚當地的證人。

 齋桑泊一帶的居民。

 讓人意外的是,有蒙古人,有漢人,竟然還有俄國人。

 蒙古人和漢人都是男人,俄國人在大多是女人,俄國女人是這些中國男人的老婆或者小妾。

 事實上,這些人無一例外都是過去張作霖的手下,一個個年紀也都跟張作霖差不多了,跟著張作霖從東北,從蒙古,到了新疆的齋桑泊,以他們50歲以上的年紀,顯然都不可能留在軍中了。

 他們早都退役,卻選擇定居在了那裡,圈佔一塊土地種地,或者養馬,自在愜意。

 傳喚證人之後,法官讓他們向祖宗發誓,所說的話都是真話,西方人向聖經發誓,這招到了中國就不靈了,最先是香港的英國法官,他們發現,中國向聖經發誓後,哪怕是一個教徒,也是滿口謊話,可是一旦向祖先發誓了,尤其是發了刨祖墳之類的誓言,那往往就不會講假話了。

 可是這一次,無論法官怎麽問,這些人就是一口咬定,張作霖沒有參與走私,對走私的事情根本不清楚。

 傳喚晉商後,那些走私商人被抓了一大批,他們肯定是逃不脫的,只能通過配合來減刑,不過他們也不敢說直接跟張作霖有關系,他們老實交代了跟他們接頭是哪些哪些軍官。

 張作霖身為軍長,當然不可能直接跟這些商人接頭,肯定是他手下的人出面的,不但是出於安全,也是一個身份的問題。

 法庭繼續傳喚張作霖過去的手下,這些人有的已經退役,也怎齋桑泊定居了,他們很痛快的承認曾經保護過商人走私,表示只是為了換口酒喝。

 誰都沒想到張作霖的手下如此講義氣,簡直就跟上海的青幫一樣了,上海青幫之所以現在還存在,就是因為他們在犯罪,可總能找到替罪的,要誰死,抽簽決定,死士殺人,然後認罪,絕不牽連別人,決不供出老大,而他們的家人則有人養,如果叛變,那麽不但自己死定了,而且家人還要受到牽連。

 張作霖現在就等於手下們替他頂缸了。

 手下們的義氣,讓法庭無法找到任何對張作霖不利的證詞。

 可是這時候,張作霖突然罵起來:“你們這群龜孫子,老子好漢做事好漢當,都是老子做的,橫豎不過一死,腦袋掉了碗大個疤,二十年後老子還是一條好漢。”

 沒人想到,張作霖這時候反而認罪了。

 控方律師連忙確定,詢問張作霖如何作案,如何分贓等等,他要抓住這個機會。

 但是辯方律師也不是泛泛之輩,而是張家花錢請的大律師。

 “反對。控方律師正在誘導我的當事人,我當事人現在的心情有些失控,我要求法庭暫時休庭。”

 法官同意了律師的要求。

 休息廳,大律師反覆叮囑張作霖,告訴張作霖,如果他的手下們把所有罪都認了,最多判幾年,如果他被判刑,直接就是死刑。

 但張作霖反而跟律師吵起來了,表示他不怕死。

 再次開庭,張作霖依然一口咬定,就是他做的,並且直接交代,當年就是他私下放任晉商和俄國人相互做買賣,然後從中抽成。

 法官再三詢問,張作霖都很確定。

 大律師立刻道:“我的當事人為了保護他的部下,所以才將這些莫須有的罪名都放到了自己的身上,我希望法庭和陪審團不要將這些口述作為有效力的證據。”

 但是法官駁回了。

 大律師又要求提請其他的證人。

 幾個俄國女人。

 “我想請問你們,你們為什麽會到新疆,是什麽時候到的新疆,而又為什麽會嫁給這些中國人?”

 俄國女人如實回答,她們是******的時候逃到新疆的,是因為饑餓,不逃就要餓死,嫁給中國人也只是為了吃口飯。

 這些在中國不是什麽秘密,報紙早就刊登過無數照片。

 當年******時候,富農、資本家出身的家庭最為倒霉,弗拉基米爾的手下帶著槍到鄉下去搶糧,他們這樣的家庭是首當其衝,別說種糧了,就是耗子能搜走的都要搜走,不跑就只能餓死。

 可是邊境地區是有走私,但問題是他們沒錢啊,所以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身體就成了唯一的資本,要麽委身,要麽死的情況下,很多人別無選擇。

 大律師又問:“那你們考慮過回去嗎?”

 這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但是所有女人都無一例外的否認,因為現在蘇俄依然在餓死人,在這個政權執政的前50年間,平均每隔十來年,都會來一次餓死人的饑荒,1921年,32年,46年都出現了饑荒,就算每次都能找到原因,比如21年是列強干涉,32年是自然天災,46年是二戰影響,那麽至少說明這個政權的抗風險能力太差了,還不如隔壁的波蘭,也不如沙皇時代,那麽這個政權存在的意義在哪裡?進步性又在哪裡?還敢號稱世界上最先進的制度!

 大律師不關心這些,他已經得到了他想要的,他誘導出了蘇俄依然在發生饑荒的問題。

 接著他突然拿出了一遝相片。

 “各位,這是蘇俄饑荒的照片,我想給各位看一看,印證一下這些證人的證詞。”

 大律師很聰明,他們這麽解釋,就讓他的行為變得正當,否則反方律師很容易給他安一個與本案無關的由頭,製止他傳閱照片的行為。

 陪審團一一看過那些照片。

 同時大律師繼續陳述:“眾所周知,短短幾年時間,蘇俄已經發生了兩次饑荒。這是人道的災難,我不想去評價他。但是各位尊敬的陪審團,我請你們想一想,如果那些可憐的,逃亡到了邊境地區的災民,卻因為我們軍隊的嚴格阻擋,最後餓死在了蘇俄境內,這是不是不仁?漠視甚至阻擋友邦的災民求生,這是不是不義?如果我們的法律在助長不仁不義,那麽我請問我們的法律還有正義可言嗎?”

 空方律師終於開口了:“抗議,對方在用感情來影響陪審團的客觀判斷。”

 法官:“抗議有效。”

 大律師結束了誘導,但又開始詢問幾個證人,他問那些俄國女人,問她們參與走私的商品主要是什麽,其中有沒有糧食。

 女人說有。

 他又問,糧食是走私給蘇俄官方嗎。

 女人說是給老百姓吃的,因為很多人都要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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