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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第565章 合作
某車站,站內鐵軌停著一列火車,不算火車頭共有十節車廂,一大群服色各異的男子在各節車廂內上上下下、來回走動,時不時聚集在一起議論著什麽,又圍著列車轉圈。

 身著官府的厙狄鈞,和幾位鏢行的老鏢頭交談。

 這幾位老鏢頭,厙狄鈞都認識,畢竟三十多年前,黃州幾大鏢行成立時,這幾位就開始做鏢頭,而厙狄鈞當年就和對方打過交道。

 也真是因為這個淵源,才有了今日的現場會。

 鐵路運輸勢在必行,但列車的安全行駛是重中之重,為了防止劫車等惡性犯罪事件的發生,列車的安全保護(簡稱安保)措施必須到位。

 所以,有司向黃州幾大鏢行尋求幫助,請對方派出經驗豐富的鏢頭及鏢師,對列車的行車安全獻言獻策,今天就是現場會舉辦的日子。

 鏢頭們假設自己是劫匪,擬定各種劫車方案,以此來尋找列車安全保護措施的漏洞,現在,厙狄鈞就在匯總大家的意見。

 搶劫火車,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實際上卻不算難,因為火車即便行駛在平原,速度也快不過全力衝刺的馬,所以數十甚至上百馬匪搶劫火車的情景不是不可能發生。

 火車在平原都有被搶劫的風險,在上坡路段或者多彎路段,火車速度會大幅下降,那麽劫匪出現的概率會更大。

 即便沒有半路打劫的劫匪,也會有以乘客身份乘車的劫匪混上車,等列車行駛到某些路段,這些劫匪把車廂兩頭一堵,就可以洗劫這節車廂的乘客。

 若是劫匪策劃周密,以數十甚至上百人的規模買票乘車,那麽整列車被洗劫也不是不可能。

 一旦發生這種惡件,會造成極大的財產損失,干擾鐵路的正常運行,也會打擊人們對鐵路運輸的信賴感、安全感,所以,相應的安保措施要有。

 譬如乘客進站上車前,人和行李要接受檢查,乘客不能攜帶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品、違禁刀具武器。

 譬如每列列車上都有一定數量的乘警(乘車警察),負責處理車上發生的普通治安事件,譬如偷竊、打架等,又有專門的小牢房,臨時關押被拘捕的人員。

 但乘警數量不可能太多,而且一旦遇到圖謀已久的匪徒團夥,對方以有心算無心,乘警很可能自身難保,更保證不了列車安全。

 所以就需要押車的武裝人員,即押運員。

 押運員不可能和普通乘客混坐在一起,所以要設專用的押運車廂,即押運車。

 押運員在押運車內休息,一旦有事便采取行動,而押運車本身也可以作為行李車,放置乘客的大件行李,以及為官府的驛傳提供便利。

 以正常編組的十節車廂車組而言,押運車應該“殿後”,也就是排在最後一節,以此獲得“最佳射擊角度”。

 如此一來,若有劫匪半路襲擊,位於列車車尾的押運員們可以用火銃射擊試圖靠近、攀爬列車的劫匪。

 與此同時,若列車內有劫匪發難,押運員可以沿著車廂內部通道前往事發車廂,協助乘警製服歹徒。

 各種確保列車安全的措施,實際上在原有的鐵路運輸(馬車運輸)已經陸續實行,但馬拉列車主要以貨運為主,客運較少,而且馬拉列車的乘客數量不多(相對),管理起來比較容易。

 但當火車取代馬匹來拖曳列車車廂,因為火車頭的“力氣”很大,所以列車編組車廂增多,乘客增多,管理起來難度增加。

 對此,老鏢頭和鏢師們經過對列車車廂的觀察,對擬定中的“安保制度”提出一些改進意見。

 除此之外,還指出一些不足。

 首先,所謂的“檢查乘客行李、不許攜帶危險品、管制刀具及武器上車”,這種制度說起來簡單執行起來卻很難,除非每個車站都增加大量人手進行檢查,否則作用不大。

 說白了,這種措施防君子不防小人,有比沒有好,但不指望能阻止劫匪偷帶武器上車。

 其次,劫匪劫車,最好的辦法是控制火車頭,讓火車停下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樣才好辦事,所以,必須確保火車頭(包括火車司機)的安全。

 押運車設在車尾,距離火車頭太遠了,一旦劫匪控制火車頭,整列火車都會陷入極大的危險之中。

 第三,劫匪劫車,肯定是有心算無心,無論是乘警還是押運員,都不可能時刻戒備,所以很容易為人所趁,尤其乘警,要經常在各車廂行走,若佩戴六響子,很容易被對方搶奪,然後用搶奪來的六響子行凶。

 因此,乘警最好不要攜帶槍械(或者少數人拿著,嚴加保管),以免成為歹徒襲擊的第一目標。

 第四,光靠嚴刑峻法、武力恐嚇,嚇不住亡命之徒,因為很可能亡命之徒們只打算做一次“大買賣”,然後將搶來的錢財瓜分後各奔東西,從此隱姓埋名,銷聲匿跡。

 對方為了求財不顧一切,不會想什麽“來日方長”,甚至就不是鐵路沿線地區居民,即便鐵路沿線地區實行“聯防”,也不可能有十足把握防住這種外來客乾一票就走的劫車行為。

 第五,無論是乘警還是押運員,數量總是不能太多,因為這會增加成本,天長日久,面對居高不下的用人成本,有司遲早會裁減人手,那麽安全隱患就會越來越大。

 針對這幾點,鏢頭們給出了建議。

 一,正常編組的列車,無論客、貨,押運車要有兩節,一節在火車頭後,一節在列車尾部,護衛列車及火車頭。

 二,由鏢師兼任押運員,裝備火器及刀箭的鏢師,協助乘警維持列車治安,緊急情況下(有人劫車),鏢師有權擊殺任何危及列車安全的可疑人物。

 當然,佔用了兩節車的“份額”,會造成列車載客(貨)數下降、運營收入下降,所以有個好辦法來解決:這兩節車廂,由鏢行付費“承包”。

 也就是說,這兩節押運車,即是押運員(鏢師)駐守的車廂,也是鏢隊用來存放鏢物的車廂,鏢行為此繳納的“承包費”,可以彌補兩節車廂不參與客運(貨運)帶來的損失。

 而兼任押運員的鏢師,其工錢全由鏢行負責,不會增加火車各車次的運營成本。

 當然,按照現有的規定,每列列車都要有行李車,並且給官府的驛傳、郵政提供便利(適當收費),托運各種公文、信件、卷宗等資料,鏢行“承包”的兩節押運車,自然要承擔這一職責。

 厙狄鈞聽到這裡,已經明白鏢頭們的意思,對方就是想以合作的方式,搭上鐵路運輸這一新興行業。

 或者說,和競爭對手合作,一起賺錢。

 道理很簡單,當鐵路建好、通火車,意味著這條路線上沿途各地,已經沒有鏢行的生存空間。

 用馬車運鏢的鏢隊,每日的移動速度最快也就六十裡,若鏢隊裡有人徒步前進,甚至隻有三、四十裡,所以當火輪船出現時,許多鏢行的生意大受影響。

 鏢行的反應也很快,要麽購置火輪船運鏢,要麽和船行合作,承包船艙運鏢。

 水運是這樣,陸運為何不能如此?

 如今有了火車,意味著往後數十年,隨著通火車的鐵路越來越多,鏢行的生意只會越來越慘淡,鏢隊規模必然縮小,大量鏢頭、鏢師要麽改行,要麽失業。

 久而久之, 鏢行這一行業恐怕都無法生存下去。

 面對鐵路運輸這一絕對優勢競爭者,面對暗淡的未來,各鏢行依舊選擇合作,選擇“轉型”。

 火車不能買,也買不起,所以,鏢行選擇承包車廂,一如承包船艙艙位那樣,並且提供額外的“增值服務”,那就是鏢師兼任押運員,確保列車安全。

 厙狄鈞覺得這樣的建議確實不錯,對於鐵路運營方而言,不會增加太多成本,不會影響收入,卻能有效解決問題。

 他看著幾位老鏢頭,看著一張張飽經滄桑的臉,想起了舊日時光。

 三十年前,這幾位“時值壯年”,參與了黃州各大鏢行的創建,可以說親眼看著“走鏢”這一行業的誕生、成長、壯大,而現在,又要經歷第二次“創業”。

 沒辦法,社會的變化很快,人和行業要是跟不上趟,就隻能落伍,最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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