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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貴》第五十四章 解散佛社
西北的夜空沉靜高遠,漫天繁星,點綴著天幕讓人沉醉。

孫祖德、包拯和蔡挺三人,帶了幾個隨從,隨步到了城西圓覺寺。

張佛奴還是那個張佛奴,只是沒有了從前的混混噩噩,沒有了從前的迷茫畏縮,目光純淨,一片坦然。他還是他,他又已經不再是他。

韓社長和曹法律兩人侍立門外,一動不動。從那一天起,他們兩人就是張佛奴的兩大護法金剛,時刻不離其左右。張佛奴既沒有吩咐過他們,也沒有趕他們,一切任由兩人自主行事。有時交談,張佛奴還是稱曹法律為家主,稱韓僧正為社長。兩人都惶恐不安,連道不敢當。張佛奴只是微笑,也不解釋,也不改變稱呼。

兩個人怎麽敢讓佛主如此稱呼自己,實在心慌得不行,去尋契嵩法師解惑。契嵩沒有打什麽禪機,直言相告,於現在的張佛奴來說,稱呼社長,稱呼家主,只是一個稱呼,跟俗世這個名字是什麽意思沒有任何關聯。不稱呼這名字,稱呼是佛,是菩薩,於張佛奴來說都是一樣的。兩人這才知道,張佛奴已經圓悟,早已超脫出了他們的世界。

見到本州的三個官人來,曹法律和韓社長急忙行禮。

孫祖德道:“煩請通稟一聲,我們幾人前來,與大王說幾句閑話。”

曹法律答應,轉身進了庵房,留韓社長在外面排著三人。

不大一會,曹法律出來,引三人進了庵房。

張佛奴坐於蒲團上,見到孫祖德三人進來,雙手合十問訊。

三人急忙行禮:“打擾大王,大王恕罪。”

張佛奴是朝廷正式封的郡王,官品極高。雖然蕃官的王侯,在漢官這裡不值錢,但張佛奴不是蕃官。只是一切初起,禮儀從權,這裡的很多本地人是把這個西平王當蕃官的。

孫祖德向張佛奴講了一下最近的情況,道:“大王,現如今在這附近聚集了三萬余百姓,每日吃喝拉撒,一切不易。還請大王向信眾宣講一番,官府人手有限,這些日子或有失察之處,一切海涵。乾元節剃度是大功德,萬莫鬧出事情來。”

張佛奴合十道:“太守安心,明天法事我便教誨信眾,必不會生亂。”

說起這幾萬人的吃喝,張佛奴讓孫祖德可以找韓社長,以自己的名義,招集這裡的佛社掌權人,由民間自己解決一部分。這是做功德的時候,不少富戶願意開倉放糧,拿米面出來發給信眾。當然,事後立一聲功德碑自然更好,這就是沙州官府和僧錄司的事了。

張佛奴於這些俗事了解不多,也不在這上面用心思,聊了一會,三人便告辭出來。

到了門外,蔡挺對韓社長道:“社長,借一步說話。”

內地州郡的監社使一般不允許州官兼任,沙州特殊,願意到這裡來的官員也少,沒辦法才由通判兼職。作為監社使,本地的各種會社都在其督導之下,韓社長當然也不例外。

引著三人到了旁邊房裡,分賓主落座,上了茶來。

韓社長道:“不知官人喚小的來有何吩咐?最近信眾雲集,官人辛苦。”

蔡挺面帶微笑,看著韓社長的面色,過了一會道:“社長,我有一事相告,煩請一起拿個主意。我為監社使,朝廷說得明白,只是知會社事務,並不安排。”

韓社長忙道:“有事通判官人盡管吩咐,小的們照行就是。”

“商量,只是商量,監社使並不干涉會社事務。”蔡挺面帶微笑,“依著朝廷律法,天下會社,有幾樣是不能夠做的。第一條,就是不能涉教。”

韓社長一愣:“官人的意思,

是說我們這社,朝廷律法不得開麽?”蔡挺點頭:“不錯,依著朝廷律法就是如此。——社長莫急,我來不是要讓你們把社散了,而是商量。到底該如何做,又能讓你們做下去,還不違朝廷律法。”

韓社長一頭霧水,會社不許涉教,沙州一大半的社都要解散。當然現在有西平王,大家供佛有了方向,佛社解散倒也沒有什麽。但是許多寺廟,是由佛社供養的,沒有佛社了以後如何生存?毀寺滅佛,朝廷是要損大功德的。

功德虛無飄渺,徐平及一眾宰執,是不信真有西天佛國的。但是換一種說法,功德代表的就是人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佛國毀寺滅佛,是要大失人心的。

真宗的時候,士大夫中曾經廣泛流行過佛教。當時有錢塘高僧省常,立淨土社,社首就是宰相王旦。參加淨土社的,士大夫就有一百余人,各種身份的有一千余人。王旦為淨土社首,並不是說他就是個虔誠的佛教徒了,只是當時有一種想法,就是借助佛教淨化人心的作用,對天下施以教化。此事無疾而終,隨著儒家興起,便沒人再提起了。

有淨土社這個先例在,徐平不許因教立社其實阻力不小。所以此事不能強推,只能一步一步慢慢來,更加不能夠訴諸武力。徐平的目的,也不是防止借助宗教會社會引起社會動蕩,甚至謀反。雖然歷史上宋朝有人把傳承久遠的白蓮社發展成了白蓮宗,傳到後世成了白蓮教,在元明兩朝多次因教起義。那是政權的問題,不是宗教會社的問題。沒有白蓮教也會有其他什麽教,本質是社會矛盾,白蓮教只是個載體而已。包括淨土社在內,這個時代的很多宗教會社,都有白蓮社的淵源。廬山白蓮社是正規宗教活動,不是邪教。

不許宗教結社,是為了把宗教,特別是佛教的管理制度,徹底納入到僧錄司一直延伸到州縣的系統中。以這種辦法,完成對宗教的世俗化,不許宗教獨立於社會管理之外。

蔡挺心中早有辦法,對韓社長循循善誘,一點一點引導到自己的設想中。這個社出了張佛奴,影響力非同小可。只要韓社長按照自己的辦法做了,其他的社就好辦了。

這個辦法,就是把沙州現在所有的佛寺,統一納入到僧錄司的管理系統中。規模夠的系帳,比內地要求可以低一點,比如有房一百間,便可系籍。其他的小寺,全部作為這些系籍寺院的分支,由他們派人去主持。民間信眾要做功德,不再立社,而是到附近的寺院裡,由寺院統一組織。凡系籍寺院,全部實行十方住持製,便於官府管理。當然,相應的規格也高,紫衣法號獲得容易,以後還會分出等級制度。蔡挺推行的,是徐平需要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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