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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貴》第七十六章 稅改
看著漢子牽著驢拉著車向洛陽城走去,唐老兒對唐媽媽道:“這漢子是個明白人,買了這車可真是有了大用場。像這些竹筍之類的山貨,山裡人都懶得去挖,也只有他這種有車的人才能賺這個錢。一個春天下來,車錢就賺回來啦。這車啊,對鄉下人可真有用!”

話剛說完,看見遠處種詁和齊本吉兩人過來,急忙起身迎了上去。

見過禮,齊本吉問唐老兒:“老丈,秦二嫂可是在酒樓裡嗎?”

“在的,連尤三姐也都在的。家裡大姐說是要商量什麽事情,三個人在房裡說了半天了。我們老兩口不明白現在的事,也聽不懂她們在說什麽。”

齊本吉笑道:“她們說的自然是公司的事情,這都是今年新出來的名詞,你們聽不明白很正常。就是我,現在回家渾家說的事情也很多不懂。”

唐老兒歎了口氣:“哎,今年世道變化太快,我們老人腦子不夠用嘍。你們先到那邊坐著,我讓小廝上點酒菜,我陪你們喝上兩杯。”

齊本吉擺了擺手:“老丈的心意領了,只是我們可沒有這個時間。今天是唐大姐幾個人特意讓我帶種家大郎來,有公司裡的事情要商量。”

“有什麽事情要麻煩種大郞?”

見唐老兒一頭霧水,齊本吉笑道:“老丈還不知道,最近官府出了布告,自今以後公司的帳官家要清查了。這帳可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夠做的,必須要由官府考過,發下出身文告,才可以做帳。我和種大郎前些日子到洛陽城裡上學,學的就是這個。”

聽了這話,唐老兒問道:“既然你可以做帳,為什麽還要找種大郎?”

“我要避嫌,這帳不能夠讓親屬來做,必須另外請人。自從得這出身,這些日子城裡不知多少人家來找我們,去給他們做帳呢。想到種大郎,還是看我們往日交情。”

唐老兒不懂這些,搖了搖頭,嘴裡嘀咕了兩句。做帳有什麽難的?酒樓裡每日也有不少帳目,不都是唐老兒記著,唐媽媽管著,怎麽還要去請人?虧了賺了,反正少不了官府的稅算就是,現在官家管得真多,怎麽連帳都管起來了。

卻不知對徐平來說,這是沒辦法的事,不是實在必要,他怎麽會把前世的注冊會計師類似的概念引到這個時代?對官府來說,可是增加了不少管理難度。

成立公司,對民間來說是讓經濟更加有活力,增加就業的機會,對官府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從公司裡要收到稅。之所以引入公司這麽一個經濟實體,拋開推動商品經濟發展的考慮不說,另一個目的就是改變官方的收入來源。

此時官府對商業抽稅主要有住稅和過稅兩種。住稅是對固定店鋪抽的稅,基本就是一個既定的數額。過稅則是對販賣商品的行商抽稅,按比例抽成。對於規模不同的商戶,官府加的負擔不是通過稅,而主要是通過科配來進行。

一個是買,官方從行戶手裡買貨,一般都不會按市價,這個價差就是額外的稅。理論上是先從大商戶再到小商戶層層攤派,經營規模越大攤派的越多,這也是官方組織各個行業的行會的目的。真正按市價收買的,稱為和買,會特別提出來的。

再一個是賣,不管是三司還是地方官府,都有許多渠道收或者罰沒各種物資,這些物資官方賣起來很麻煩,大多都是直接向相關的行會攤下去,算是另一種負擔。有時有的地方官會把官方的茶、酒、鹽等專賣物資按戶強行攤派,更是斂財的常見手段。

自然經濟的條件下商業不發達,這種做法還行得通,

到了商品經濟就不行了。如果公司還是像先前的商鋪那樣管理,大的公司必然會偷逃稅款,負擔向中小商戶轉移。公司抽稅,不能用先前那種粗糙的手段,必須要合理,才能起到徐平所想的作用。按照前世的經難,徐平對京西路新成立的公司重新定了收稅的條例。

首先就是營業稅或者是增殖稅,這是最重要的稅種,也是公司跟以前的商鋪稅賦負但最大的不同,按照公司的經營規模來抽稅。商業和服務業類主要是營業稅,按照交易額抽取固定的比例,工業類則主要是增殖稅,按照利潤來抽稅。當然,一些小的公司,比如唐大姐等人製衣小公司,為了簡化手續,也同樣是按營業稅來收取。

再一個城防稅。公司都是開在城裡面,城牆的修護,道理的整治,還有河道,這些公共事業同樣要由公司負擔。這稅與營業稅和增殖稅區別開來,直接作為本城的收入,由地方上掌握,按營業稅和增殖稅的固定比例征收。

與城防稅差不多的是教育稅,以後教育經費不再時有時無了,有固定的來源。這稅也同樣是由地方官府掌控,建立學校等各種公益性的教育事業。

還有一個所得稅。 同樣的規模,有的公司利潤高,有的公司利潤低,不可能負擔同樣的稅賦,由所得稅來調節,按照公司的經營利潤依比例征收。這一部分稅款直屬三司,不像營業稅和增殖稅一樣要與地方分成。

最後一個是契約稅,也就是徐平前世的印花稅。所有正式的契約、合同之類全部都要交這一種稅,向官府買專門印製的貼條,跟郵票差不多,貼在契約文書上,按照契約的交易數額征收。如果文書上不貼,則就得不到官方的認可,後果自負。

契約稅這個年代本來就有,同樣是由官方公證的契約收取。只是一般情況下,官府斷案並不會因為沒有官方公證就不認可契約的法律效力,所以逃稅很普遍。公司跟個人不一樣,不用考慮人情,所以徐平改了征收方式,嚴格征收。印的貼花也同樣由有公證功能的書鋪發賣,立契約的同時收取。

契約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是屬於內藏庫的,歸皇帝個人所有。這麽大的改革,總得讓有守財奴特質的皇家得到點好處,不然皇帝的支持隻怕要打折扣。

這些稅要想收上來,就必須要有專門做帳的這麽一個人群,要不然的話,以後官府不用做別的了,天天就審理各種逃稅的官司。這些做帳的,由官方給予權威,由公司支付報酬,是一個特殊的階層,作為官方和公司之間的緩衝。

雖然這些事情可以由公吏來做,但官方的身份會加劇與經濟實體的矛盾。有了這麽一層緩衝,官與民的衝突便就不會那麽激烈,而且也同樣可以約束官辦公司。而這一個人群,也會成為徐平改革的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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