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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貴》第六十四章 善後
徐平總覺得自己有許多事情要做。便就如一個人來到荒野,如果選擇隨便找個地方躺下來睡覺,餓了隨手摘幾個果子吃,也可以逍遙自在。如果選擇要讓自己生活得舒適一點,搭個屋子,種植糧食,養些牲畜,每天忙碌碌,也是一種活法。

 現在的徐平便就是想在這個世界的荒野上,自己動手搭手屋子,培育作物,馴化牲畜,用自己的雙手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適合人生活,所以他閑不下來,總是覺得有無數的事情在等著自己。

 沒有什麽對錯,也沒有高尚與卑微,這只是徐平自己的選擇而已。

 這幾天李參很忙,徐平把合作社的基本原則講清楚,便就去忙自己勘察河道的事情了,真正把事情做下去,還是要靠李參自己。

 蔣家的莊園裡,李參看著面前二十多歲的蔣家大嫂,沉聲問道:“你可是已經想得清楚,要改嫁他人,不守在蔣家了?”

 那婦人垂著頭道:“回官人,妾身一個婦道人家,這些事情自己怎麽能夠做得了主?家裡父兄念我一個婦人守著如許大的田園,諸般不便,還是尋一個能夠撐起家業的男子過活才好。我婦人家沒什麽主見,只能聽他們說的。”

 “如此想也是人之常情,沒人逼你。不過現在蔣家父子的案子還沒有斷下來,此事還不好就定下來。但無論如何,蔣家父子聚賭是實,流刑總是免不了,官府可以判你夫婦和離。你既然不願意等,便可以收拾嫁汝回娘家去,在那裡等消息。”

 婦人行了禮:“便憑官人吩咐。”

 李參對身邊的孫標道:“蔣家不是尋常人家,田地佔河陰縣大半,馬虎不得。你親自帶人與蔣家大嫂分割財產,除了她身上的首飾穿戴和自己入門時的嫁妝,蔣家的財物分毫不得帶出門去。當然,屬於她的嫁妝,也分毫不能短少了。”

 孫標應諾,他是錄事參軍,這種事情是做熟了的,只要按規矩來就好。

 那婦人道:“我婦道人家,不好做這種事。再者為人婦,為人媳,在這門裡也過了許多年,豈能突然就放得下?我身一穿的,還有隨身用的,那裡有一個小包袱,官人可以作一個見證,我就帶著回娘家。至於嫁妝等等,自有我父兄過來清算。”

 李參點頭:“如此也好。你回娘家去,也可以央自己的父親或者兄弟來,住在蔣家暫時看著,免得到時起爭執。”

 婦人道:“這些我婦道人家不懂,但憑家裡父兄主意。”

 周圍站了不少的莊客,看著這情景心裡都是五味雜陳。蔣家父子不是什麽厚道大方的主人,平時對待莊客下人刻薄的時候多,這些人也不為蔣家可惜。但到底是在這家裡生活了多年,落到這個下場還是心裡唏噓。蔣家大嫂平時在家裡的存在感也不強,基本不管事,大家對她也談不上好惡,如今見她孤零零,倒是有很多人同情她。

 她的一雙兒女早就被人帶開,母子天性,兒女在這裡隻怕擾亂她的心情。

 到這個地步也不能怪蔣家大嫂,雖然此時死刑慎用,蔣家父子的流刑總是免不了的。這一輩子,可能就永遠也回不到河陰縣了。縱使遇上大赦,也不知道是多少年之後的事情了,路上顛沛流離,誰知道能不能撐到那個時候?

 一個二十多歲花朵一樣的婦人,怎麽可能跟著蔣家父子去受這一路的風霜?到了地方再為他們漿洗縫補,做吃做喝,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去過這種日子。又不是山盟海誓刻骨銘心的戀人,說穿了大家只是湊到一起過日子而已。

 至於守在蔣家等丈夫回來,這決心也不好下。一是不知道能不能等回來,再一個即使回來也不知道是死人活人,更重要的是過幾年守不住了,豈不是折折耽誤自己的青春?婦道人家,過了這個歲數再找好人家那可是越來越難。

 想來想去,這婦人最好的選擇就是當斷則斷,最一開始就選擇離去。

 李參也覺得很正常,從剛才的幾句話看來,這婦人是個聰明人,把一切都推到自己的父兄身上,免得別人說自己心性涼薄。而且到時候分起財產來,她的娘家人出面也比她出面放得開,能夠給她掙到最大的利益。認真地算,說起來她分的都是子女的財產,多多少少別人對她都不會有什麽好話。

 清官難斷家務事,李參也不在這上面多費心思,只要維持住原則就是了。

 丈夫犯了流刑以上的罪,妻子可以選擇跟著一起去,也可以選擇離異。這種時候任何人不得阻攔,官府依律判和離,也就是後來說的正常離婚。但是這個年代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概念,家財都是男方的,也是留給家裡的孩子的。女方所能夠帶走的財產,一個是自己的衣服首飾,另一個就是嫁過來時帶的嫁妝。

 成親的時候,帶來的嫁妝專門列得有單子,官方那裡也有報備,此時就是按單子行事。不管是土地還是金銀寶物,這些永遠都是女方的財產,只有女方可以動用,離開的時候也一起帶走。也正是這個原因,嫁妝的多少決定了女方在家庭裡的地位,嫁妝多,全家都要靠著女方吃飯, 她說話自然算數。嫁妝少,自然就沒有地位了。

 河陰縣令姚澤廣已經被奪了權,主簿鍾回更加指望不上,現在這些雜事都是孟州的錄事參軍孫標在處置。因為蔣家牽涉太廣,他做起來也很謹慎。

 李參不在這事情上面費心,他現在需要處理的,是這婦人走了之後,蔣家的那麽多田地怎麽辦?家裡的財物可以暫時封存,孩子可以雇人看養,每月按時從他家裡的財產裡撥一定的錢數出來就是。這都是做熟了的事情,沒什麽特別。

 惟有那幾千畝的地,若是按往常的做法,自然是由官府出面招人租佃,每年收的田租積攢起來,到了蔣家的子女成年一起還給他們。這事情說起來容易,其實做起來相當棘手。因為租戶不僅僅是租地,有的還要借用主家的耕牛農具,還有的要借種子水渠磨坊等等,除非招個主管過來處理,不然很難理得清爽。

 但是如果招人來,就難免要中飽私囊,就要轉移蔣家的財產,這惡名就落到官府身上。不然,就要按照徐平說的,讓這些租戶結成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義租蔣家的地。但合作社聽起來很好,這事情到底是沒有人做過,真要做下去到底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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