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高惠君退賽的消息,第二天就在媒體間引來了一片嘩然之聲。 對於這件事,民間是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可總體而言,這只不過是個消遣,談談也就罷了,畢竟高惠君退賽的事情,之前已經有些預兆了。
可是媒體卻並不願意這麽輕易的放過時代廣播。
最有希望奪冠的選手,只因為不肯和時代廣播簽約,就逼得退賽,這是什麽?
這是黑幕,這是強權,這是不公平的競爭啊!
媒體們最擅長的事情就是煽風點火,把一丁點兒大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如今被他們逮到了這麽大的一個話題,他們哪裡肯輕易的罷手?
眨眼之間,滿香江的報刊雜志都刊登了高惠君退賽的事情,並且對此進行了大肆的評論。
“黑幕重重,最強選手被直接逼退,是超級女聲,還是超級黑幕?”這是《蘋果》報的文章。
“霸王合同,因不願簽訂不平等協議,故被勸退,難道這就是超級女聲的真面目?”這是最喜歡八卦的《零周刊》的報道。
“因合同糾紛導致選手退賽,超女爆出合同門事件。”這是一貫標榜公正民主的《香江日報》的標題。
就連平時不怎麽對娛樂新聞感興趣的《明報》,也爆出了相關報道——“《超級女聲》疑陷合同門糾紛,三十位選手接下來將何去何從?”
……
眨眼之間,各種負面的新聞和八卦,將時代廣播和超女一起拉入了漩渦之中。
而這時的林洛和時代,又在做些什麽呢?
他們正在忙著和其他的二十九位超級女聲溝通。
高惠君的事,只是一個導火索,關鍵是剩下來的這二十九位超女,時代該怎麽去處置。
合同是肯定要簽的,畢竟這涉及到一個龐大的產業鏈,以及接下來數年《超級女聲》這塊招牌所帶來的巨大收益。
但簽什麽樣的合同,卻要好生斟酌一下了。
要是按照另一個時空天娛那樣簽,林洛很肯定,香江“超女”估計也熬不過五年。
畢竟這種霸王合同,如果不是在壟斷產業,壽命是絕對不可能長的。
但要是合同簽的輕了,外面那些大型的音樂公司,諸如寰球之類,隨時都可以來挖牆腳,幾百上千萬的毀約金,對他們而言只是毛毛雨罷了。
幸好林洛冥思苦想了一整夜,總算給他想出一個好主意。
合同可以不簽死,但雙方先簽一份意向書,也就是在超女之後,如果時代公司有意和某位超女簽訂合約,他們可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這是什麽意思呢?
就是說,如果超女本賽季結束之後,時代廣播看好某位超女,而另外同時也有一家公司看好她,那麽在雙方給出的條件都是相同的情況下,時代廣播擁有優先簽約權。
這樣的協議,有很多個好處。
首先,超女才剛剛進入正賽,誰有潛力,誰能晉級,一切都還說不準,這時候如果就把合約簽定,那對時代廣播來說,肯定是不智的。
難道二十九個女生,他們全都要簽下來,然後一個一個去培養?
就算是另一個時空的天娛,也只會在十強之後才簽訂合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最後的十位選手都是最有潛力和最出色的。
其次,這樣也避免了那些大公司的挖角。
超女這麽火熱,誰都能看得出來,那些來參賽的女生,還沒出道,甚至就已經擁有了連很多明星都不具備的人氣。
這樣的選手,只要簽下來稍加培養,就是一塊吸金的利器。
那些有實力的大公司,肯定不會看不到這一點,等到超女結束之後,時代廣播肯定會面臨巨大的競爭。
到時候掌握了簽約優先權,他們就掌握了最大的主動。
如果我看好的女生,那就匹配你的報價,同等情況下,我擁有優先權,就佔有天然的優勢。
而如果我不看好的女生,那也就無所謂了,你喜歡就簽過去吧,能培養出來,那是你的本事,怪我自己眼瞎,行了吧?
這種協議的靈活性,比起天娛簽的那種霸王合同,很明顯又高了一籌。
而最重要的是,簽訂這樣的協議,引起的反彈會小太多,而外界的批評也會少太多。
像另一個時空天娛公司的那種合同,別說專業人士,就連普通人也覺得過分了,人家身為一個明星,幸幸苦苦為你打十年工,感情就跟包身工一樣的地位?
這也是為什麽當時那份合同引起很大的爭議,甚至有些專家直接站出來說這種合同是不平等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原因。
而簽署優先協議,這就顯得公平了很多,我們願意和別人競價,最終用最好的條件簽下選手,外人還有什麽好說的?
唯一可慮的,就是遇到那種惡意競價的競爭者而已。
不過遇到這樣的人,林洛也不怕,你出的價碼實在太離譜,大不了我放棄好了,我就不信,你真能用這樣的價碼把選手給培養出來,就算培養出來,能賺回老本嗎?
這個主意,其實不是林洛憑空想出來的,而是他參考了另一個時空一項體育運動的合同條款。
這項體育運動,叫做籃球。
林洛參考的,就是籃球聖殿NBA的合同條款。
NBA的很多球員合同中都有一條協議,那就是在合同到期的某一個年限內,球隊和球員都擁有雙邊挑選的權利,球員可以跳出合同,尋求一份更高的薪酬,而球隊如果不願意放這名球員離開,那他們就可以匹配另一支球隊報出的價格,擁有優先和這名球員簽訂合同的權利。
這就是NBA當中的匹配合同條款。
兩者其實是一個道理,如果時代公司看好這名女生,願意匹配別人的報價把她留下,那他們就擁有優先和這名女生簽約的權利。
這種協議,對參加超女的女孩子們來說,其實也是一件好事。
這些女孩子拋頭露面來參加超女,為的是什麽?
還不就是成為明星,走上星光大道嗎?
按照正常的情況,就算是時代公司逼迫她們簽訂那種不平等的合同,皆宜壓榨她們的勞力,相信這當中的大多數女生,還是會含恨簽下這份合同的。
就像另一個時空的那些超女一樣,明知道是一份不公平的合同,為什麽她們還會簽字?
因為她們想出名,想當明星。
當欲望已經超過了對危險的認知時,讓她們做任何事,她們估計都是會同意的。
哪怕是潛規則,不也有許多人前仆後繼的往裡面跳了進去嗎?
而成名之後抱怨合同不公,要求恢復自由,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過河拆橋的事,不一定只有壞人才會做的,當人們為了自身的利益的時候,很多事情他們都做得出來。
但林洛不願意做這樣的壞人,利用那些小女生急於成名的心理,逼迫她們簽下那種不公平的合同。
這不是什麽善心,只是一個做人的基本原則而已。
有些人為了利益可以拋棄做人的原則,但林洛不會,他依然相信,良心比人民幣,更值得一個人去擁有。
所以這一天的時間裡,時代公司幾位高層,都在和參加超女的另外二十九位選手們談論協議的事情。
因為這份協議兼顧了雙方的利益,所以女生們也沒有拒絕,她們當中,甚至有一些人還帶了家長來陪同,這些家長,估計就是因為一開始外界媒體的報道,所以覺得時代公司可能會在合同上做手腳,不放心自己的女兒,因此才跟了過來。
當聽到時代公司對協議的解釋後,他們總算是放心了,這份協議,並不是合同,也不會將他們女兒的前途給綁死,和外界說的那些惡毒的猜測,根本就不一樣。
回過頭,這些家長們反而成了時代公司的擁躉,因為他們親眼見證了時代的誠意,也對這家公司負責任的態度感到放心,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他們,也就更加安心了。
至於外界沸沸揚揚的議論,甚至有一種越炒越熱的趨勢,當這份協議一曝光之後,立馬就變得煙消雲散了。
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這份協議,並沒有任何霸王合同的成份,也保證了時代廣播和超級女生們相互之間的利益。
對於制定這份協議的林洛,媒體們眨眼間就改口稱他為“智者”,先前那些惡毒的揣測,以及噴著口水的人身攻擊,全都不見了,就好像之前說的那些話,全都是放屁一樣。
時代廣播,終究沒有讓人失望,他們放棄了所謂的“霸王合同”,以及唾手可得的大量利益,最大程度的保證了超女的公平公正,以及他們自己的名聲。
林洛的這次應對,不可謂不精彩。
就在這樣紛紛擾擾的各種消息和八卦漫天飛舞的情況下,《超級女聲》,終於迎來了30進20的最終賽揭幕戰。
此時的超女,熱度和之前早已經不可同日而語,早在距離超女還有十幾分鍾開播的時段,翡翠台的收視率就已經達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 明珠台今晚的新星歌手總決賽,似乎已經沒人關心了。
這種情況,當然讓明珠台的一眾高層和員工又驚又急。
但此時,還有一個人,比他們更加著急,也更加煩惱。
這個人,就是翡翠台的副董,何家大少何少華。
超女已經走過了三期,同樣的,何少華主持的那檔叫做《星光伴我行》的欄目,同樣也已經播放了三期,此時誰勝誰負,答案似乎已經很明了了。
超女收視率節節暴漲,引起了香江市民的一陣收視狂潮,就連前後時段的廣告費,也跟著一漲再漲,據說在超女當中插播的廣告,已經達到了12萬一秒的價碼。
就這個價碼,還被人爭了又爭,要不是播放廣告的是翡翠台的一家長期合作夥伴,估計他們根本沒機會拿下這個廣告位。
但是《星光伴我行》呢?
超女還沒開播,就已經遭到了明珠台的狙擊,作為翡翠台的另一檔主打欄目,《星光伴我行》又豈能幸免?不過比超女更加不幸的是,明珠台用來狙擊《星光》的,卻是他們的王牌欄目——《歡樂今宵》。
《歡樂今宵》到今年為止,已經舉辦了超過二十年,是明珠台歷史最長、收視率也最高的綜藝節目,沒有之一。用這檔欄目來狙擊《星光》,也可以看出明珠台對何少華的重視。
可正是這種重視,讓何少華差點兒沒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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