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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之王》第七十七節 鬧大1點比較好
  王慶真的是很生氣,哪怕剛剛和冀青青打完了一炮也無法讓他的怒火降低,甚至他此時感覺今天是不是愚人節呢?  法院的傳票!

  來自於李華的起訴傳票!

  李華竟然真的向法院起訴解約了,竟然真的向法院起訴解約了,真的向法院起訴解約了……

  一遍遍重複著這句話,猶如複讀機一般,充分證明了王慶這個時候確實很惱怒,更準確的說他完全沒料到事情會變成這麽一個節奏!

  對於新人的合約寫的明明白白,若違約將賠償高額的違約金!

  500萬!

  這個數字休說是一個小小的李華了,就是公司一些稍有成績的藝人也不敢輕易的解約了!

  恰恰因為如此,王慶才敢沒把李華放在心上,甚至正如李華所認為的那樣,這些人在自己眼裡無非就是一頭牛,想讓他們怎麽耕地就怎麽耕地!

  但是如今,這頭牛不僅僅要反抗了,而且懂得找法院以如此強硬的資態來表示‘大爺不幹了,要和你解約’!

  王慶暴怒過後,揉了下眉頭,尤其是他想著之前林塵臨走時的話算是明白過來了,當時林塵的話自己認為是笑話,可人家確確實實是認真的!

  這場官司不管怎麽打,他們‘佳華音樂’都是吃虧的!

  如果這李華是個一線明星,那麽他們‘佳華’倒還可以借助名氣炒作一翻,甚至說這李華是個白眼狼!

  但特麽的問題是這李華只是一個新人,即沒火也沒有絲毫的人氣,最重要的是剛剛發專輯還慘敗了!

  這個時候李華起訴‘佳華’,說‘佳華’如何的勢力眼,如何對藝人不公,如何的把自己的歌曲要寫給別人等等,諸多不公下憤然起訴!

  試想一下,這個官司一打,以後新人誰還敢來‘佳華’!

  人們提起‘佳華’恐怕只會說一句,‘呐,就是那個人家明確表示是因為‘佳華’對待藝人不公所以才憤然起訴!

  因此這場官司打起來,恐怕對於‘佳華’來說相當不利的!

  不過還不等王慶想到辦法時,外邊卻是響起了混亂的聲音!

  “這裡是王總辦公室,你們不能進!”

  “你們趕緊出去!”

  “出去!”

  ……

  本就心情不好的王慶猛得站了起來,打開門準備訓斥時卻是突然感覺到一陣晃眼!

  哢嚓!哢嚓!哢嚓……

  諸多杭省的娛樂媒體記者到了!

  “王總,您好,關於網上的報道您為了潛規則冀青青所以才會力捧她而去打壓李華不知是真是假?”

  “王總,您把李華要唱的歌曲給冀青青這是否是真的?”

  “王總……”

  望著眾多媒體,王慶雖然有了一絲錯愕,心裡也想罵娘,但是終歸是總經理,因此,輕輕咳嗽一聲,略帶嚴肅的說道:“網上所說的簡直一派胡言,我們‘佳華’對於每一個藝人都是盡心盡責的,至於說某個藝人的傾斜自然是有的,不過卻不是大家所想的那樣!”

  “今天就是諸位媒體朋友不來我們也會主動公布的,李華的新專輯剛剛敗北,因此我們認為他並不適合唱情歌,在這個時候一首新歌還是情歌自然他唱不合適,而且公司也明確表示會重新定位改造他的。”

  ……

  待得媒體一個個離開後王慶也是長舒了一口氣,神情變得惱怒無比:“這個王八蛋!”

  老田急匆匆的過來了:“王總,

李華的電話一直打不通!”  “不用打了,哼,真把我們‘佳華’當吃素的嗎?不就是打官司嗎?那麽我們奉陪!”

  王慶眼裡閃爍著陰冷之色:“所有的中層全部開會!”

  會議室,眾人都知道了李華起訴佳華的事情!

  王慶也是沒有浪費時間,只是吩咐了宣傳部發布通稿,指責李華不遵照公司的安排並且擅自行動,而且公司花在他身上的宣傳全都打了水漂等等,總之一句話,要把李華朝死裡刻畫!

  至於公關部則是召開記者招待會,再次討伐李華!

  除此之外,針對網上的爆料發布嚴厲聲明,如果有人再惡意抹黑‘佳華’,抹黑冀青青,那麽將會訴諸於法律手段!

  ……

  酒店裡!

  李華望著網上的新聞也是搖頭道:“老林,‘佳華’果然行動了!”

  林塵笑道:“這是自然,他們既然聯系不到你,而且目前所有的輿論全都不在他那邊,這個時候他們自然也要做出一些措施的!”

  由於要跟‘佳華’音樂決裂,因此公寓自然住不了,所以兩人全都搬到了酒店來!

  這兩天的時間,除了上法院起訴外,林塵還專門花了點錢找了點娛樂八卦下了點猛烈!

  與其前去和王慶商量解約的事情,然後被對方獅子大張口,倒不如直接把事情鬧大一點!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當初天娛起訴陳楚生時,快要把陳楚生給拖死了,那時天娛是娛界大佬,陳楚生是當紅藝人!

  但現在卻不一樣,‘佳華’音樂只能算在杭省名氣稍顯的音樂公司,至於李華可是沒有一點名氣!

  在娛樂圈,不怕你有黑歷史,不怕你有負面新聞,最怕的就是你沒有曝光度!

  於是, 林塵就準備把李華給借著這場官司給塑造成一個鬥士!

  一個敢於起訴音樂大佬的巨頭!

  一個敢於面對著賣身契憤然拿起法律維護自己手段的鬥士!

  一個……

  總之,事情就是這麽一回事!

  網上大部分人都是站在弱者的一方,不少的人紛紛為李華進行點讚!

  “現在的藝人都是賣身契,很多人都是敢作不敢當,李華是第一個站出來的,我支持他。”

  “沒錯,簡直就是太霸氣有木有,不管這場官司是勝是敗,但是李華的勇氣值得讚揚!”

  “是啊,李華做的對,我隻想說一句,面對這樣的不要臉公司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

  ……

  當然,‘佳華’音樂的公關也在積極行動著,不少的大V或者是一些人都是紛紛表示‘李華太激進了,畢竟你上張專輯失敗了,這個時候公司選擇替你重新定位合情合理!’

  一來二去,網友們熱議成一團!

  而兩天后,杭省法院門口聚焦著不少的人,原來今天正是這場沸沸揚揚的杭省第一例藝人起訴公司的案子開庭了!

  PS:依舊感謝’daxiang6506’、‘峽谷先鋒’100幣,凌紫木、萌心樂逗逗、chenandxiao、2003戀上某人的10幣,還有莫生花的798幣,大家破費了,這周感謝大家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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