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 丁嬤嬤也在看,頭一天,她隻是從步態還有行禮的姿態上看的,而現在,雅卿安靜的接過下女送上的點心、小菜,細心的擺好。她不是背對著長公主這邊,而是側對著長公主。各種風致,都在長公主面前一覽無余。丁嬤嬤也是在宮中一輩子的老人了,這個歲數,這種風致,如果此時在這個位置的是小侯爺,隻怕就得被迷倒吧。
而長公主現在也有些糾結了,一是兒子已經定親了,而這位才九歲,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這種是連萌芽都不許有的。但人已經在這兒了,她還能怎麽辦,趕出去,隻怕兒子都不會理解自己。況且,若因為這個原由把女孩推出去,自己都覺得有些問題。
況且那她知道,這個女孩同樣的不喜歡自己。她姑母的事,她一定把所有罪責放到了她和太后的身上,她還真不能解釋,因為如果沒有她,也許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昨天長公主也糾結了,她從小與高滿一起長大,年少的友誼不是假的。她也相信著,貴妃與皇兄之間的感情是真摯的。
隻是有些事,放到皇家就不同了。皇兄既想得到皇位,又想得到愛情,事事哪能全?一面利用了自己母親得到了皇位,然後還整一個高滿出來,再生一個雲塔,這讓母親如何想?
得到,就得付出。皇兄想要拋下母后,自己自立門戶,母后不過是想著拿回自己的東西罷了。而朋友與母親之間,她選擇了母親。僅此而已。
不過她還真不好跟這個小女孩解釋,總不能跟面前的女孩子說,她真的沒想到,母后竟然還會逼死貴妃高滿。
長公主當時真的覺得,隻要皇兄一死,讓雲圖繼位,高滿母子能起什麽風浪?可是母親根本就不聽她說,兩人吵了半天,母親直接就下旨了,根本沒有再轉圜的余地。
她沒辦法,隻能去見高滿的最後一面。那天高滿很平靜的在那兒梳妝,她們同歲,有時看到她,長公主就會有些羨慕,她一生過得非常幸福,有疼愛她的父兄,有真愛她的丈夫,還一個聰明伶俐的兒子,可愛的侄女。她有時在眾人看來,就是人生的贏家。隻是最終,她卻還是隻能落個被賜死的下場。
長公主也不知道自己去看她,是出於什麽樣的心態,但是看到她一身紅衣,豔光四射的樣子,長公主還是被深深的刺痛了,縱是最後,她依然如此光華四射。
“有什麽要我做的嗎?”最終,長公主還是輕輕的對高滿說道。
“沒有,謝謝你來看我。生同寢,死同穴,這是我跟皇上早就說好的,所以沒有娘娘的賜酒,我也備了毒藥。對了,你們是會讓我跟皇上放一塊的吧?”
高滿還是滿臉的笑容,那雙眼睛閃閃發亮。她就是那種性子,就算做了母親,她的臉上也會帶著如少女般明媚的笑容。她回頭看著鏡子,小心的為她自己貼上一朵紅花。
“真不怕死?”
“有什麽可怕的。”高滿漫不經心的答道,那拿起了兩對耳環,回頭對著她,“哪個更好?”
“左邊。後悔進宮嗎?”好吧,不怕死,那麽她後悔認識皇兄嗎?明明知道他不可能娶她當皇后,而她進宮時,宮內已經有了皇后,還有其它的妃嬪。她縱是皇兄最喜歡的那個,可是有什麽意義。
“我從來就沒想過做皇后、做太后。進宮,僅僅隻是因為那個人碰巧是皇上罷了。”
“可你搶了別人的幸福。”長公主憤然起來。
“就算沒我,
還有其它人。”高滿還在笑,耳環已經戴好了,臉上的妝已經完整了。她此時已經站起,對著大大的穿衣鏡前,做最後的審視。 “不擔心你的兒子和侄女?”長公主頓了一下,她不想聽高滿的炫耀,她要的那個人碰巧是皇上,於是她就來了,然後好像全天下人的愛情,就都不是愛情了嗎?
“不,塔兒是他父親親自教導長大的,他很能乾。至於說卿兒,她很樂觀,也很堅強,她哪怕被踩在腳底,也能堅強的活下來,我不擔心他們。”高滿眼睛裡滿滿的自得。
長公主離開了,她再一次被刺痛了,原來對她來說,被賜死,不過是完成了她與皇兄愛的誓言。而她原本以為她會求她幫助孩子們,可是她也沒有。果然,高家兩百年的驕傲。讓她不論什麽時候也不會低下她的頭。
高滿那天是從容的坐在床上,然後拿起那杯毒酒,她一口飲下酒,才抬頭看著長公主,“記得你的承諾,讓我與皇上合葬。”
長公主知道,這是她最後的請求,點了頭。
高滿小心的躺下來,安祥的閉上眼睛。
長公主知道,服毒是挺難過的,但從她閉眼到真的毒發,都很平靜,就好像隻是睡著了一樣。
長公主明白,高滿要以最完美的姿態去見皇兄,那一刻,她真的相信,他們之間是有愛情了。
長公主親自讓人為她裝的棺, 她也親自把高滿喜歡的一枝簪插到了她的頭上,把她的棺槨放在了皇兄的身邊。
她是那一刻明白,母親幫助他們完滿了他們的愛情。所以高滿的名字取得好,她的一生都圓圓滿滿。
正如她所想,母后再怎麽著,也不能不讓她與皇兄合葬。因為她殉葬了,於是皇上還不能不追封她為皇太后,讓她進入泰陵。她看到母親那氣歪的臉,她心裡竟然有了一絲快意。
母親也失算了,現在泰陵裡皇嫂還得看著皇兄與高滿相親相愛,母親不是為皇嫂出了一口氣,而是到了九泉之下,還讓皇嫂不得安寧。
而高滿成了皇太后,雲塔作為皇太后的兒子,他的身份也就不同了;逼得雲圖現在要鏟除高家了,因為雲塔的身份不同了,高家就不能留下。雲圖不能讓高家再站出來幫助身份上,並不比自己差許多的弟弟了。
事情越來越向不可收拾的地方走去,自己再看看面前的女孩,這算是自作孽嗎?如果沒有之前的事,現在自己也就不用煩了。
PS:今天電腦弄了一下,把C盤弄到固態硬盤裡,速度真的快了很多。我昨天打字時,一個字上去都得弄半天,最重要的是,沒有那種嘎嘎的硬盤運轉聲了。哦,把機子拆了,除了灰,才知道,自己電腦是一一年買的。才五年不到呢,我朋友的電腦一用七八年,也沒說像我這麽用。好吧,我有點浪費。你們才我記著點,我裝SSD盤是一六年的二月底。我這腦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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