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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時空門》第一百二十五章 發售前的困境
  德瑪吉又有新東西出來了,聽說是一台微型計算機。這個消息像風一樣吹遍了整個香港的電子工業界。

  產業大分工的情況下,企業之間幾乎是沒有秘密可言,那個企業要做什麽,做到那種程度了,只要有心都能打聽到,除非企業能把生產上的每一個環節都做到密不透風,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對於這種情況李怡炫也難得去管,因為他知道在產業大分工模式下,無論是你是處於產業鏈的上遊還是下遊,工廠與工廠之間的關系早已從原來的上下級關系,變成了平等合作的關系。

  A工廠不光為B工廠做配套,做代工,同時也在為C、D、E、F工廠做代工。在大家都是平等情況下,你沒法像對待自己的下屬那樣去要求對方什麽,德瑪吉畢竟不是像IBM、三星、現代、索尼那樣的壟斷托拉斯企業,況且李怡炫也不打算把德瑪吉做這樣的企業,因為這樣的企業平時的維護營運成本實在是太高了。

  現代企業的管理模式都是做產業鏈,技術實力雄厚的企業向其他企業進行有限的技術輸出的方式,從而形成自己的產業聯盟,自己只要抓住了最關鍵的幾個節點,就不用擔心自己的核心技術泄露,與托拉斯模式相比,這種方法要省事省力許多。

  這種產業鏈模式又叫康采恩模式,企業與企業之間是一種相互合作而又平等的利益共同體。這種模式誕生於19世紀末期,在20世紀初期才在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先後形成。它的產生和發展,控制著一個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以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充分體現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銀行資本與工業資本融合為金融資本的重要特點,因此這種模式又被稱作國/家/資/本/主/義。

  但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二戰結束以後,人們逐漸發覺這種國/家/資/本/主/義/發展模式下,所付出的代價任然是高得離譜,而且它並不能解決人類在社會生產中所面臨的所有問題,反而這種模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又阻礙了人類科技文明的進步,康采恩規模越大,科技的進步就越小,甚至還會出現科技倒退的情況。

  康采恩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會產生階級固化,讓人們特別是生活在底層人們失去了上升的通道,他們努力奮鬥了一輩子,結果到頭來卻發現,自己還是一無所有,沒有房子、沒有車子,交不起孩子的學費、付不起醫療費,甚至死了以後連一塊墓地都買不起。

  在這樣的國家經濟模式下,生活在底層的人們對未來會產生絕望,於是就有各種鬧,像60年代以法國為首的歐洲資本主義國家發生的大規模的紅色主義運動和美國六七十年代發生的反戰運動,都是對康采恩模式也就是國家資本主義不滿的一種表達。

  也就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有人提出了一種新經濟模式,那就是美國歷史上有名的《拜杜法案》,它的出現改變了美國的經濟模式,更是改變了全世界。

  在《拜杜法案》制定之前,由政府資助的科研項目產生的專利權,一直由政府擁有,或者這個國家百分之八十的專利都掌握在少數幾個大財團的手裡。

  美國參議院拜杜向美國國會提出,一個國家的科技進步,不能僅靠少數幾個壟斷財閥,而應該要讓廣大的民眾參與進去,去推動科技的發展和文明的進步,特別是那些高校。

  於是就誕生了著名的《拜杜法案》。那《拜杜法案》的核心是什麽?就是美國政府每年會資助美國的高校進行科研研究,

凡是美國政府資助的科研研究,它所出來的科研成果可以賣給企業,但是它被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當我賣給你的時候,這個科技成果的發明權,任然在大學和教授手上,企業可以拿去用。  用的時候,當這項技術變成了一產品,在市場上進行銷售的時候,銷售額中的一部分利潤再交給大學。

  這就改變了什麽呢?徹底的改變了專利的利益分配屬性,假設說A君發明了一個專利,在《拜杜法案》出來之前,B要拿出很大一筆錢出來,才能夠把這個專利買走。

  《拜杜法案》出來以後,A君研究出來的專利,B即便是個中小企業,但只要花上五十萬美金或者是一百萬美金就能買到A君的專利使用權。

  21世紀的美國普遍的大學教授出賣專利,都是在五十萬到一百萬美金之間,中小企業花一個不太大的數字就能把這項專利買走,然後呢,中小企業買來之後,在這項技術上進行研究,把它變成商品,當產品賣出去獲得利潤以後,再把其中的2%到3%返還給大學機構或者是教授本人。(具體給誰看專利的所屬權歸誰)

  《拜杜法案》造成的直接結果就是,很多的中小企業迅速的和廣大的高校的這些研究人員和教授進行一次結盟,他們從此以後成為了美國技術創新的一個最核心的動力。

  《拜杜法案》的出現,又那些壟斷性寡頭企業的頭上,轉移到了中小企業的手上。

  這就造成一個從來沒有的現象,一個企業有沒有未來,不是看他的規模有多大,而是要看他手裡掌握著多少的核心技術,只要你手裡握著核心技術,哪怕這家企業小得不能再小,哪怕這家企業小到哪怕只有不到10名的員工,它依然能活得很滋潤,像後世的高通、ARM、英偉達就是這樣的典型。

  如果你沒有掌握核心技術,哪怕這家企業的規模再大,也難逃敗亡的命運,因此從那以後,傳統的康采恩和托拉斯企業模式開始分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小而精的企業模式,也就是說企業不需要做得像恐龍那般大,哪怕我很小,但只要我夠專、夠精,我就是這個行業裡的霸主。

  專精某一項領域取代了原先企業什麽行業都要參一腳的經營模式,而這正是李怡炫領導的德瑪吉在香港正在做的。

  在機器人電子工程師的協助下,德瑪吉把PC電腦的部件進行了分化,把電腦分為CPU、主板、硬盤、鍵盤、機箱、風扇、電源、顯卡、內存條等好幾十項,然後再把那些配套供應商企業給召集到一起,按照他們各自的特長,把這些子項目外包給他們,並派出機器人工程師到他們工廠進行生產技術指導,好讓電腦的各個部件能完全符合德瑪吉的標準。

  由於香港和台灣的技術實力有限,因此產品在外包給他們的同時,一些無關緊要的技術的輸出就成了必然,西蒙尼對李怡炫的做法非常不解,為什麽要把技術給他們,自己留著不是更好嗎?

  對於這種典型的托拉斯壟斷想法,李怡炫也難得去解釋,只是淡淡的說得:“你以後就會明白的。”

  在機器人工程師的指導下,僅僅隻用了半個月第一批一百台個人電腦就生產出來了,然後公司裡的每一位文職人員都給配了一台,這時候電子表格的威力開始顯現出來。

  大家由於是第一次接觸電腦這種新鮮事物,因此在使用過程中難免會發生錯誤,對這一切李怡炫都給予了極大的包容,不但不處罰他們,還鼓勵他們積極試錯,找出Excel當中的漏洞,並承若找出一個漏洞有獎勵。

  這樣不計成本的支持下,連續高強度的不停試驗,還真發現了幾處BUG,經過軟件工程師重新修改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問題了,畢竟在後世電子表格軟件的技術已經是很成熟了,想要找出漏洞的確很難。

  看著這套最終完成版的Excel電子表格軟件,李怡炫對西蒙尼說道:“與那些電腦製造商再接觸一下吧,看他們願不願意生產,如果還是不願意,我們就隻好單幹了。”

  原先酷睿CPU出來之後,德瑪吉的推銷員就到處向美國的電腦生產商推銷,但沒有一家公司願意采購它。

  原本李怡炫是以為下面的人不努力,但後來發現事情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樣,究其原因是那些電腦公司用慣了CISC處理器,而酷睿雖然可以兼容INTREL公司X86的雙核芯處理器,但它終究是一款RISC,面對一款全新的處理器,那些個人電腦商根本就無所適從。

  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圍繞酷睿這款RISC處理器來設計電腦,如果使用它,他們以前所積累的圍繞在CISC處理器研發的電腦技術,將會全部被清零,必須得從頭開始,這對他們來說會面臨很大的技術風險。

  就算他們不怕風險,但市場風險也是他們不得不考慮的一個現實問題,玩意市場不接受怎麽辦?這些個人電腦製造商還不是後來的電腦巨頭,他們全都是本小利薄,經不起任何的風浪,如果把賭注全都壓上去,一旦失敗,所面臨的就是破產倒閉的一條路,因此,就算德瑪吉的推銷人員是如何的口燦蓮花,他們就是紋絲不動。

  有鑒於此,李怡炫隻好親自解決個人電腦技術,然後再像歷史上的高通公司一樣,做一個技術方案服務商,讓他們自己去生產,自己隻賣芯片和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就行了,這樣的好處可以省去高昂的零售渠道建設成本,讓那些終端商自己去建立銷售終端,自己隻管坐在家裡收錢就行了。

  這種模式實際上是最適合目前的德瑪吉,為了建立自己的飛機銷售和維修渠道,這兩年下來李怡炫已經花費了太多的資金在裡面,不想再為這個零售終端花費哪怕是一分錢。

  而且就算你花費巨額資金建立了完善的零售終端也沒什麽用,最多也就是輝煌個一二十年的時間,隨著互聯網和電商的到來,誰TM還去逛實體店啊!建了也是浪費錢。

  西蒙尼想了想說:“我沒有反對意見,但有一點我要提醒一下BOSS,我們的電子表格軟件會面臨泄露的可能性。”

  “你是說,他們看了以後還是不要,然後自己找人編寫一套類似的電子表格軟件?”

  西蒙尼點了點。

  李怡炫眉頭皺了起來,西蒙尼說的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可能,歷史上這樣的案例就不乏少數,最典型的就屬高通和聯發科。

  當初高通在世紀各地到處推銷CDMA手機方案時,聯發科就謊稱對CDMA手機感興趣,說要做一名移動終端製造商,其實他們盯上的是高通的手機CPU,然後以做手機樣品的名義,從高通公司搞來了幾塊手機CPU,就日夜不停的進行破解研究。

  當聯發科徹底搞明白的時候,就耍了個小花招,打了個專利的擦邊球,因為高通的手機CPU並不是他們完全自己開發的,其實高通也是從ARM公司買來CPU基礎專利,並再次基礎上開發出來的。

  於是一場偷雞計劃開始了,聯發科也從ARM公司買來了ARM處理器的基礎專利,然後又從德州儀器公司買來基帶芯片的基礎專利,接著借鑒高通手機CPU的模式,並把兩者給融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全新的手機處理器。

  聯發科很雞賊,為什麽這麽說,因為聯發科知道自己與高通相比,在技術上肯定是比不過高通的,於是他就不往CDMA手機上發展,直往GSM手機上發展, 然後向大陸的企業銷售,並未他們提供技術解決方案。

  中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山寨手機就此誕生了。

  當高通公司忙著在歐美地區跑馬圈地的時候,熟不知聯發科也忙著在中國市場跑馬圈地。

  2003年,當全國人民忙著對付非典時,就在與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市,大街上所有的電子商鋪櫃台裡,都擺滿了由當地小作坊生產,沒有取得電信牌照的“非法手機”,這些”非法手機“從CPU到基板,所有的技術都是聯發科提供的。

  當後來高通反應過來時,中國又制定了自己的3G移動通訊標準——TD-SCDMA,聯發科又順時推出符合中國標準的3G手機CPU,這個時候,面對已經徹底做大的聯發科,高通已是毫無辦法了。

  打官司吧,寶島和中國大陸政府肯定不會向著高通,因為當初中國向這些國際通訊巨頭索要手機技術的時候,他們都沒有給,聯發科的出現正好打斷了他們對中國手機市場的壟斷,給國產手機贏來了發展機會,保護還來不及呢,怎麽可能真的按照國際專利法處罰聯發科呢?

  這就是聯發科雞賊的地方,他比HTC聰明,從一開始聯發科的高層就有很清晰的認識,自己的市場是在大陸而不是在歐美,而HTC就錯過了在大陸發展的最佳時機,去開拓什麽歐美市場,結果遭到以蘋果、摩托羅拉、因特爾、AMD為首的美國幾大巨頭的聯合絞殺,所用的手段就是所謂的專利侵權。

  喬布斯甚至還在媒體上叫囂,要侵吞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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