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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棄兵》第1088章 揣測是真的!...
?天真與樂觀全然是強行裝出來的,畢竟李明心中已有數,只要給燭哥兩年的時間,或許會再多一點,便會煉化天梭。

  到時候,只要自己手上有靈晶石,就能直接駕馭天梭飛回地球了。

  然而,在司徒劍仁看來,卻是豁達。

  天梭可以稱的上至寶,大秦只有兩件,想要借到一件可比登天還難。

  但是,李明並沒有因此而氣餒,反而堅信自己能借到。

  這份自信,著實讓司徒劍仁震顫。

  若是他,怕是想都不敢想吧!就算自己是司徒將軍的兒子!

  些許,司徒劍仁便走了,說是去幫李明看日子。

  這日子最好選在年前,畢竟年後的事有些多!

  當然,也可以等過了花燈會!

  這幾十年,李明不是在荒郊野外,就是在藥神宗度過的。

  沒想到,這大秦王朝竟還有這樣類似華夏的花燈會。而且,其他三朝也有。

  不得不說,這讓李明感到十分親切。

  不論如何,這花燈會都是要去看看的!不為別的,就為這親切感。

  也不知道這裡有沒有孔明燈?

  想著,李明決定將花燈會的好消息告訴莫霞。

  當即,李明便出了府,朝東區走去。

  不一會兒,李明便是來到莫霞的小吃店。

  此時,店裡的兩個夥計再也不敢小看李明,一見李明到來,連忙問候道:“李大人。”

  不論在哪,在大秦也好,在華夏也好,但凡腦袋上帶著‘帽子’,別人都會對你客客氣氣,哪怕再小的帽子。

  畢竟,這帽子象征著體制內的人。

  更何況,李明還是這東區的巡邏總事!哪個商販見了李明,敢大氣說話?

  李明不是小雞肚腸之人,也從來未跟這兩個夥計計較過。

  只見李明笑呵呵的說道:“別叫李大人,叫我聲李哥就行,李大人聽起來怪別扭的。”

  “好的,李哥。”夥計同樣笑著說道。

  “你們老板娘呢?”李明掃了下店裡,沒有見到莫霞的身影,好奇問道。

  而這時,店外卻是傳來一道驚異聲,“李明?”

  李明轉過身,見到莫霞從外面走了進來。

  隻聞莫霞問道:“李明,你出兵平定東陵城賊匪回來了?”

  “回來了。”李明說道。

  “什麽時候回來的?”莫霞問道。

  “才回來幾天。”李明說道。

  “安全回來就好,賊匪都剿滅了?”莫霞關心問道。

  “剿滅了,還活捉了一位。”李明說道。

  “了不起!”莫霞讚許道。

  “對了,我發現一件趣事,特意來告訴你。”李明說道。

  “什麽趣事?”莫霞頓時好奇起來。

  “我發現大秦竟有花燈會,而且沒幾天馬山給就要年末了,過了年,就是花燈會。”李明興奮道。

  然而,莫霞聽聞李明的話之後,竟沒有一點反應,反而愣愣的看著李明。

  李明一笑,說道:“莫宗主,是不是也被這大好的消息驚到了?”

  “額。”莫霞語塞,嘟囔道:“我每年在這都過花燈會,難道今年的比較特殊?”

  聽聞這話,李明才想起來莫霞跟自己不一樣。自己是今年才來大秦的,而莫霞早在大秦生活了好幾十年。花燈會的事,肯定早就知道了,自然不會覺得稀奇。

  也就李明當個稀罕事!

  微頓,李明撓了撓頭,說道:“不好意思,我忘了你一直生活在這裡。”

  “沒事,等花燈會我們可以一起賞花燈。你要是有興趣的話,還可以參加一些詩詞歌賦大會。”說著這話,莫霞一臉竊笑,說道:“李明,我告訴你,他們這沒有王安石,沒有白居易、沒有孟浩然,反正我們那的名人,他們這一個人都沒有。到時候,只要你願意,完全可以大放異彩!”

  聞此,李明不由一怔,看莫宗主這副神情,絕對是嘗試過,看來自己先前的揣測是真的!

  不過,李明還是小聲的問道:“你嘗試過?”

  莫霞有些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說道:“初來這裡的那兩年,覺得花燈會有意思,便參了一兩句。只可惜我不喜歡讀書,也就記得《春曉》、《絕句》這兩首,其他全不記得。但是,僅僅這兩首,卻是讓我在那兩年的花燈會詩詞歌賦的大賽中大放異彩。雖然沒有把得頭籌,但也是探花。”

  言此,莫霞不由微微一歎,說道:“早知道這樣,當初在地球上的時候就多看幾本書,多背基本古詩詞了。沒想到,到了這裡,竟還有如此用處!”

  李明一頓,笑著說道:“莫宗主,你要是願意,我可以默寫一些給你,我沒別的愛好,就喜歡看書,包括那些古詩詞!”

  “真的嗎?”莫霞頓時興奮起來。

  “真的!”李明十分肯定的應道。

  然而這時,莫霞卻是搖了搖頭,說道:“還是算了,我早過了那個爭風頭的時候了,才不想當什麽才女,隻想好好的把這家小店經營下去!”

  李明還想勸說兩句,但轉眼一想又覺得沒有那個必要。

  畢竟,這些古詩詞再好,都不是自己創作的,即便贏得狀元,也不過是剽竊而已,沒什麽值得太高興的。

  也就起初之時覺得新奇,等試過幾次,便會覺得無聊了!

  畢竟,修士終究是修士, 主要心思還是放在修行上,這花燈會不過是生活的調味劑而已,不能太認真。

  不然,可就是本末倒置,得不償失了!

  “對了,莫宗主,平定賊匪有功,得了封賞,一座大宅子。過段時間想辦個喬遷之喜,你可一定要捧場。”李明邀請道。

  “一定去。”莫霞想都沒想直接應道,但是緊接著卻又有些顧慮,說道:“李明,這樣合適嗎?你的朋友都是達官貴人,我就一普通的平頭百姓,這要是去的話,不是給你丟臉嗎?”

  “丟臉?丟什麽臉?你是我李明的朋友,怎麽會丟臉?更何況,到時候也沒幾個人,頂天了三個人,也可能就兩個。”李明說道。

  “阿……”莫霞吃了一驚,古怪的看著李明,詫異問道:“李明,你現在可是東區巡邏總事,你喬遷之喜,肯定有不少商賈貴人前去拜會,還有同事,怎麽會只有兩個呢?”

  李明皺了皺眉頭,說道:“我沒打算邀請這些人,我只打算請幾個朋友,不會太熱鬧。”

  “哦。”莫霞恍然大悟,李明這是低調行事。

  不過,莫霞心裡還是蠻高興的,至少李明拿她當朋友,絲毫沒有因為身份的變化而變得生疏!

  畢竟,苟富貴勿相忘,那是戲文裡唱的。

  現實,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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