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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門鬼事》第65章 紅外套
  胡三金,原名叫胡明海。以前在上海拜過當地一個儒道大家為師。後來輾轉到長沙,文,化大革命之前便開起了這家金店。  一路走到將近中年,娶了小他一半年紀的老婆。孩子剛滿七月,還未出世。

  要說,這胡三金還是有本事的,且不算這偌大的產業,單單能在這動蕩的歲月裡站住腳跟這一點便是能讓人看出他的手段。

  文化。大革命結束了,這好日子本來才剛開始。

  可胡三金反倒高興不起來了。

  這件事得從很久之前一件事說起。

  *

  那年胡三金初來長沙闖生活,沒親沒故的他身無所居,一直都是在一片無主的荒地上搭個棚子應付生活。

  那晚,棚子外面刺刺拉拉的像是有隻貓在撓自己的棚子。吵得人睡不著覺。

  胡三金隻當是隻野貓,撿了塊石子就出去準備攆跑就算完事了。

  到了外面,借著月光卻發現是個面色蒼白性命危急的人躺在那兒,伸著胳膊撓自家窩棚撓的一指甲蓋的土。

  也是出於好心,胡三金便急急忙忙的把那人拖進了棚子裡,喂了些水。

  那人緩過氣,只是急切的求著胡三金幫他找些糯米,艾草。

  深更半夜的,這些東西哪裡去找。

  可胡三金愣是快跑斷了腿用僅剩的錢找齊了這些東西。

  那人讓胡三金點了艾草,挽起袖子,胡三金才看到那人胳膊上一處傷口流著黑色的膿水,周圍的肉都已經爛了。

  用艾草熏了傷口之後,那人抓了一把糯米把那傷口捂得嚴嚴實實。

  胡三金看得清楚,那傷口上的糯米隻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便變的烏黑與那傷口一個顏色。

  連著換了七把糯米,那人的傷口已經不再流膿水了,氣色也紅潤了些。

  歇了半個時辰,那人不顧胡三金的勸,尋了根棍子便拄著很著急的走了。

  走之前,問了胡三金姓名,留下話,

  “救命之恩,來日方報!”

  或許是好人有好報,大概過了三五日的功夫,便有位穿的極為光鮮的人找到他,說要為他謀個生計。

  可憐百無一用是書生,這胡三金除了讀了七八年論語,學了個半吊子的儒學。再無一技之長且沒力氣。

  穿著光鮮的人笑道,

  “無妨,跟我走便是!”

  *

  後來,胡三金邊學了開車的本事。分了一輛敞篷綠皮大貨車,專跑長沙和臨近幾個城市的物資。

  那時候,這可是個吃香的差事,跑一趟留夠回來時柴油,其余的放掉到黑市用低於市場價賣掉。一個月便能淨落四十多塊錢。

  就這樣,胡三金幹了將近一年,衣食算是有了著落。

  臨近年底的時候,上面吩咐下來一趟差事,同事們都趕著過年,不樂意接。

  胡三金只是孤家寡人一個,尋思著多跑一趟多掙一趟的錢,也好攢下些家底,再說,人家待自己不薄,如今的一切都是拜人家所賜,人要懂得知恩圖報。所以便接下了這趟差事。

  早早的,胡三金便吃了半隻燒雞,酒卻沒喝。照例,帶著剩下的半隻燒雞留給了街上一個無家可歸的要飯老頭,又給那老頭帶了半瓶酒。

  平常老頭都是笑眯眯的結果酒肉就吃,也不說謝的話。

  那晚,要飯的老頭見了胡三金,卻嘬著牙花子看了胡三金半響,胡三金被看的不自在。心道,這老頭,我好心給你酒肉,這麽個眼神看我算幾個意思。

  要飯老頭臉色卻越來越難看,最後接過胡三金的酒肉,歎口氣,“罷了罷了!老頭子吃了你許久的酒肉,便不能看你去擔上人命官司!”

  胡三金笑道,“老先生怎麽說話!好端端的怎麽咒起了我,我何時要擔人命官司了!”

  老頭當即翻了臉,罵道,“老頭子咒你做什麽!要是你非要趕著去跑這一趟,老頭子也不攔你!盡管去!”

  “老先生怎知我今晚要跑差事!”胡三金意外,疑惑道。

  “多了別問,老頭子只有一句話,便當做是換你這些時日的酒肉了!你聽得聽不得?”

  胡三金依然不知所以然,卻還是點了點頭。

  老頭子低頭沉吟了片刻,露出一口大黃牙,指著胡三金道,“這是你的坎!今晚不去,他日也逃不掉!你這樣,今晚開著你那鐵皮箱子走到嶽麓山那片地方,如果碰見一個穿著紅衣服的女人,一定要想方設法,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也要買下那女人的紅衣,放在車輪下碾過四個來回單一次!此劫可消!”

  說完,要飯的老頭也不等胡三金多問,拿起牆角當被子用的破爛軍大衣,拎著半瓶酒半隻燒雞拍拍衣服走了,走時還半念半唱著,

  “破爛衣,破爛鞋,走遍天下衣不解。

  旁人道我傻瘋癲,不識孔方不知權。

  我卻道:孔方貪權!孔方貪權!哪裡比得我這快活仙!”

  要飯的老頭一步一搖的唱著不知哪裡尋得的打油詩,胡三金哪裡聽不出這區區三句詩裡卻包含的大徹大悟和看透一切的味道。

  望著那瘦小邋遢的背影,胡三金竟察覺出了一股出塵的味道。

  胡三金不敢大意,牢牢的記住了叫花子老頭的話,當晚便小心翼翼的開著車,出發上路了。

  走到嶽麓山附近的環山路時,已經月上中空。

  胡三金心道,這等深夜的時辰,哪裡還會有人,可況還是個女人。

  想雖這麽想,可胡三金的精神卻不敢有絲毫懈怠。

  月色很好,車燈胡三金都沒開。

  路過一片林子的時候,胡三金心中一緊,猛地踩住了刹車。

  半道上突然響起一個女人的叫罵聲,

  “鄉裡別!你麻麻的臭鄉裡別!開的麽子車,冒的那本事,就莫撐那板鴨,你算麽子咯,差點撞到老娘嘍你曉得不曉得!”

  胡三金急急忙忙下車,一下車,他這心裡就掀起了巨浪,車前正指著自己鼻子罵的,不就是一個穿著紅皮外套下著兜屁股喇叭褲的地道長沙水佬妹(女混混)嗎。

  想起那叫花子老頭說的自己要攤上人命的話,胡三金抹把腦門上的冷汗,上前就問那女人賣不賣身上的紅外套,那女人自然不肯,對著胡三金罵罵咧咧的。

  胡三金急了,好話說盡,最後又拿了四十塊錢,那女人終於眉開眼笑的脫下了身上的外套,饒有趣味的看著胡三金。

  胡三金不敢大意,滿腦子的都是那叫花子老頭的話。

  把那紅外套平平整整的攤到路面,胡三金發動車子,來來回回碾了九次,才長處口氣,開著車走了。

  這一路,果真平平安安的到了地方。睡了兩個時辰

  次日早上趕回來的時候,再次路過那片地方,胡三金就看到昨天夜裡自個碰見那女人的路段圍了不少外地來的同行。

  胡三金停下車子,走過去想問問怎麽個回事。

  還沒走到地方,就發現,路上躺著一具血糊糊的女屍,睜大著眼珠,死的極為淒慘。

  那女人,正是自個昨天遇到的那個長沙水佬妹。手上還攥著那紅皮外套的一角。

  胡三金大驚,連忙抓住一個人問情況。

  那同行指著屍體,嘿了一聲,“能是怎麽回事,這女人昨晚非要撿路上的一個外套!瞅見沒,紅色的那個!結果,被一個開夜差的大貨車給碾死了!”

  ps::在長沙先來個小故事給後續劇情做個鋪墊。hey,s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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