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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娛之交換》第309章 牛仔褲代言(中)
s.m娛樂公司,金英敏辦公室內。

認真閱覽完這份代言邀請簡函,林允兒拿著簡函笑著問兩人:“請問一下,這份邀約文案是誰寫的呀?”

兩人對視一眼,名叫金寧的女店長舉手回道:“是我寫的,不好意思,我沒念過什麽書,是從車間小妹一步步爬上來的,我的作文水平不高,所以我…”

揮揮手打斷金寧的話,林允兒說道:“金寧代表可能是誤會了,允兒並沒有輕視您文筆的意思。雖然這份文案裡沒有多麽華麗的詞藻,但是我覺得它表示的很實在,起碼沒有把自己吹的天花亂墜的不是麽?簡明扼要不浮誇,是我喜歡的節奏。對了,竟然拿我的事情開涮,虧金寧代表想的出來呢,不過,嘻嘻,允兒願意成為ler的形象代言人。好啦,ler的誠意我接收啦,接下來的代言要求和經濟問題就請兩位同我的經紀人和我們公司的代表談吧,你們談,我聽著就好。”

實際上代言要求和經濟問題(代言流程及代言費用等事宜)在此之前雙方都已經談過,彼此均已達成共識,就等林允兒回來點頭然後簽約。

代言要求主要針對林允兒,而經濟問題則針對ler。

經濟問題指的就是代言費,總代言費為160萬元人min幣(2億韓元),只要林允兒點頭並在草議(簡約,非正式代言合約)上簽字,那麽她立刻就會先拿到一張5000萬韓元的現金支票。正式簽約則要在隨後進行,畢竟簽約之前先要進行一段時間的宣傳,而且此次代言還要開媒體發布會。

正式簽約的同時,余下1.5億韓元的代言費將一次性付清。

代言要求就是對林允兒的‘限制’了。作為代言人,林允兒必須得遵照合約章程照章行事。

代言企劃書林允兒大致看了一遍,內容也沒什麽。

不說正常的代言(宣傳)活動,ler之所以會出這麽高的價碼,無非是想買斷林允兒韓國及天-朝范圍內的肖像及姓名使用權(僅限ler代言項)。

意思是說林允兒不止是ler牛仔韓國地區的代言人,同時也是ler牛仔天-朝地區的形象代言人。若有需要,林允兒還得飛去天-朝為ler進行宣傳活動。

兩個地區的代言,對應林允兒現如今的這點兒名氣和商業價值,160萬元人min幣已著實不低。雖說這個價錢對天-朝那些代言費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人min幣的大明星們來說著實偏低。

本次代言期限是一年,肖像姓名使用權自然也是一年,代言到期後,視雙方情況決定是否續約。且在代言期內,林允兒不得另外代言其它牛仔品牌,也就是說在今後的這一年時間裡林允兒除了牛仔服飾(ler)以外,其它類型服飾可以隨便代言。

總體來說,這份牛仔褲(裝)的代言合約對林允兒而言是相當寬松相當照顧的,說白送錢是有點誇張,卻是一點都不苛刻,幾乎就沒什麽限制。別說是林允兒個人代言,就算是少女時代集體代言那也賺大了。可別忘了少女時代第一份酸奶飲料廣告其代言費才區區1200萬韓元,刨去抽成扣掉稅每人分到手的也不過30萬韓元而已。

這份代言合約一公布,還不得把同公司藝人的眼球給驚飛?

這份代言合約拿回去,還不得把八隻給羨慕嫉妒恨懵逼了?



雙方洽談代言事項期間,少女時代方面又陸續接收到了幾條消息,這些消息從面兒上看確實是對少女時代有利,而實際上呢?

助理經紀人反映說那些因暴力事件而下架的各處的畫報海報又給上架了,

一些音響店的少女時代出道單曲cd也暫停退貨,渠道音源mv什麽的基本上也都給歸位了,還有一些其它的有關少女時代的東西也都在主動恢復當中…另外,先前那兩家單方面強行解約的廠商(酸奶飲料和校服)又找上門說可以續用少女時代,說之前的狀況是個誤會,希望s.m方面能夠理解,如果少女時代答應繼續代言,那麽相應的提高一點代言費也是可以的雲雲…

對此,都不用林允兒去作表態,南相勇就給直接回絕了:說用就用說棄就棄,當我家藝人不值錢啊?呵呵,我們可高攀不起你們, 你們愛用誰就用誰去吧。

當然,南相勇會展現出這樣的姿態也是金英敏授意的,畢竟這直接關系到公司的利益,他一個經紀人是沒有資格去作這種決定的,哪怕他是個經紀人室長。

對s.m公司而言,這種不講原則不講情面不按章程走不照規則來的‘垃圾’廠商,拒了也就拒了,拒了也不會覺得惋惜,怎麽說也是對方不講究在先,就算給強硬的拒掉,諒他們也說不出什麽來,關鍵是不差那點兒可有可無的代言費。

話說他們這種毫無擔當與責任心的爛商,永遠也成不了氣候。

再有就是之前那些主動取消和被動取消的通告和行程也都相繼表示說想讓少女時代按照事前雙方的約定去進行去完成,說希望她們不要被一些因素影響,讓大家以正面積極的心態該怎麽上(通告)就怎麽上該怎麽跑(行程)就怎麽跑…

其實這些所謂的通告行程對s.m公司對少女時代來說幾乎一點實際利益都沒有,完全就等於是走過場走過程,其中的幾個小綜藝哪怕出演了也是一毛錢拿不到,免費去給人家襯場面的,說白了,就是義務出演,重點是那些節目沒啥名氣,上了也白上。

若說暴力事件之前金英敏南相勇為了要幫少女時代增加曝光積累名氣還多少注重這些小通告小行程的話,那麽暴力事件之後對這些就完全可以忽略甚至是無視了:現如今全韓國都認識允兒都知道少女時代了,我們現在差的不是名氣,而是人氣和商業價值,你們那些小通告小行程的,又能給我們帶來多少人氣多少商業價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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