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外面的英國人對於一個黃種人寫了這個《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結果造成了熱銷的過程,這個過程不但沒有打擊到《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銷量,反而更進一步因為這個事情而促進了銷售。甚至甚至有些無良的書店賣家,甚至借助這個時候的風潮來炒作。說是什麽黃種人寫的西方魔幻小說,甚至又故意借助這股風潮來炒作的嫌疑。那些書店老板一個個眼裡面隻有錢,沒有別的。反正他們能獲得一成的收益,他們為什麽要拒絕借助這種風潮來炒作? 如果是在後世二十一世紀,這種紅果果的種族歧視是不能夠用來作為廣告的,更是被嚴令禁止的。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紀敢這麽玩,那絕對要完蛋了。可是這裡是十九世紀末期,關於種族之間的歧視那可是紅果果的。他們絲毫不介意利用這股風潮來促進銷售,所以令人吊詭的也就是當大家聽到了是一個黃種人寫的《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時候,居然不但沒有讓銷量降低,反而還增加了三成以上。
不過,雖然銷量跟著增加,可是讓他們關於張愛國這個黃種人寫出了一個非常優秀的西方魔幻小說的事情,這樣讓大家在明裡暗裡的爭議卻更加放大了。大家紛紛開始“大膽推測”,然後進行所謂的“論證”,然後在根本找不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有很多英國人也都“推理”出來了因為張愛國是黃種人,所以不可能寫出這種優秀的小說。
而在這一刻,英國人一貫以來講究的法律,講究的所謂證據,在這一刻也都變得不是那麽重要了。他們經過了一系列的“大膽推測”,然後進行了各種的“論證”,這樣最終讓張愛國這個黃種人在大家心裡面已經成了一個抄襲的人了。
“這個黃種人到底抄襲了誰的作品?怎麽沒有人出來指責呢?”有人首先想到。
這個人首先想到是為什麽沒有人出來指責張愛國,這個邏輯非常強大。一般人來說如果判定一個人抄襲,那應該是有人出來指責,然後才引起風潮,然後原創者和抄襲者進行撕逼。可是現在不同,現在他們這幫英國人直接給張愛國扣了一個抄襲的帽子,而他們反而希望有人出來指責張愛國抄襲了。這個邏輯順序已經顛倒了,完全是顛倒過來了。他首先有了“結果”,然後才希望事情有因。
這種思想很好很強大,正常人的思維應該是先由母親,才有兒子。可是他們的這個思維卻完全是有了兒子才有母親。當然,這個要看是哪方面的。如果從生理學來說那自然是從先有母親才有兒子,而如果從哲學的角度來說反而是生了兒子的女人才能夠成為母親。可是這個是否抄襲是法律問題,而法律問題是哲學問題嗎?法律肯定是要講究因果的,如果沒有生理學上的母親這個“因”,那不可能有兒子這個“果”。
可是這幫家夥居然用哲學思維來考慮了生物學的學科,這個思維很好很強大。這個完全是根本顛倒黑白,根本罔顧了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早就已經顛倒過來了。
“請求被抄襲者站出來!”
這個是今天報紙上的消息,居然如此紅果果的在沒有人出來控告指責張愛國的情況下,請求所謂的被抄襲者出來指責張愛國。這樣好像也就是一個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思維。
“太可惡了,這幫家夥怎麽能如此?他們的法律思維,正常的邏輯思維去哪裡了?這種新聞也都堂而皇之的上報紙,居然先確定了你的抄襲,然後才去找所謂的苦主原告,
真是豈有此理。如果法院都是這樣做的,那我們大英帝國還不得亂成一鍋粥了?他們眼裡,他們的法律知識也都扔到了大西洋嗎?”凱瑟琳忍不住看著報紙怒道。 而張愛國馬上冷笑道:“這幫家夥,根本也就是一個莫須有罷了。如果我是一個英國白種人,那他們也都不會如此,他們反而會為了我叫好。可是我偏偏是黃種人,有了超越他們的成績他們也都會認為是作弊獲得的。而他們根本也就是莫須有,在種族的歧視之下,那他們那些思維也都不正常了。他們連所謂正常的法律邏輯也都不顧了,直接先給我定罪然後才去給我找犯罪證據和原告。”
張愛國也都懶得罵人了,反正這段時間他也是知道了,英國人的法律和道德保護不到自己太多。這一切也都是因為自己沒有一個強大的祖國,所以他們才會敢如此肆無忌憚。如果自己的祖國中國目前足夠強大,他們自然不敢如此。而這一切,也都是因為自己是一個弱國公民,如果自己是一個強國的公民, 他們自然屁都不敢放一個。張愛國在這一刻,深刻感覺一旦到了外國,那寧可是一個強國的公民,也都好過是一個弱國的富豪。一旦到了外國,一個強國公民受到的地位遠比一個富豪要高。也許有些人看重你的錢,可是人家骨子裡面未必看得起你。他也許隻是希望把你的錢都給弄到自己手裡才會對你低眉順眼,可是一旦你的財富被榨乾,那人家根本把你當做狗了。
“張先生,其實也是有不少人並不是這樣想的。其實很多人都是被逼的,就是據我所知,我身邊很多人也都是被逼謾罵你的。他們其實心裡面對於這些報紙上的說法也都是不屑一顧,可是卻不得不罵你。”凱瑟琳說道。
張愛國當然知道,其實並不是所有人也都種族歧視,而是所謂種族歧視是“政治正確”的事情。不光是中國有政治正確,外國也都是如此。一點社會高層認為必須要種族歧視,那他們也都會綁架整個社會底層的人和他們一起。而社會底層隻能夠被綁架,然後一步步跟著他們走到政治正確的方向。
不過,這個時候,卻有一個令人意外的人過來了。
“張愛國先生,我是倫敦法院的人。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你偷竊了他的作品出版合同,並且冒充了他的身份來賣書!而他告你要求你交出你的獲利所得,並且賠償他的損失!”
聽了這話,張愛國馬上問:“我居然成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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