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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萬物》第29章 暴利的渠道
  有了火炎水晶、熱焰狂狼內丹,又有了上次煉製成功的經驗,程默很快就煉製出了足夠的烈火丹。  因為體質變強了,程默抵抗這烈火丹威力的體魄也變得更強壯了些許,這次烈火丹的濃度可以不用兌得那麽稀,吸收的速度也能變快些許。

  要練會天外流火,可不像聚火之章那麽簡單。天外流火相當於靈種期的下一個境界——入境期使用的功法,其威力強橫、功法霸道之處難以想象。所以程默花費了一個月的時間,用於修煉天外流火的第一階。

  不過幸虧他天賦異稟,再加上有靈丹靈藥相助,很快便掌握了天外流火第一階。

  第一階和聚火之章一樣,主要注重心法,並沒有太多的技能招數。而天外流火的第三階,才是整篇的精華。

  天外流火的第三階,就叫天外流火。這是一套凜冽的掌法。

  在此之前,程默必須得學會用劍。

  駕馭天外流火,必須先學會駕馭劍。流火與劍頗有相同之處,都需要身神相通,才能指哪打哪、以神禦火。

  程默之前沒有學過武器,為了掌握這天外流火,他去劍閣找了一把最重、最長的劍,反反覆複練習,又花了一個月的時間,終於學會了基礎劍法。

  這麽一折騰,轉眼已經十一月了,天氣也逐漸涼了起來。早上起床,張嘴呵氣都能看到白煙,甚至能看到窗外的樹葉有打霜的跡象。

  這一天,程默如同往常那般早起,提著重劍去到後山練劍。他已經開始了天外流火掌法的修行,只不過最近又有些卡頓,大概是靈丹快要用完的原因。

  “小察,我是不是又需要吃點什麽靈丹妙藥了?”程默問道。

  洞察萬物道:“對,主人,繼續服用烈火丹就行。不過你的烈火丹是不是快吃完了?”

  “是的。”程默應道。

  洞察萬物道:“這次,你有五千枚銀幣的缺口……”

  “這麽多……”不過,程默嘴角隨即揚起自信的微笑,“這難不倒我。”

  下午,他搬出大鼎,將材料放入大鼎中,兩個小時之後煉製了兩百多顆靈丹。

  看著大鼎底部躺著的厚厚的一層靈丹,這種成就感別提有多麽的心曠神怡了。

  程默叫來送丹藥的小廝,小廝便幫助他兌換了其中的八十顆,這一兌換便有三千二百枚銀幣到手。但很遺憾地是,還有一百二十顆銷不出去。

  “為什麽不幫我換掉?”程默指著那賣不掉的靈丹問道。

  小廝苦著臉道:“默少爺,不是我不給你換,是其他少爺們不換了。”

  “為什麽不換?我的丹藥不好嗎?”程默問道。

  小廝歎了一口氣,“不是少爺您的丹藥不好,而是少爺們沒錢了!”

  “什麽!”

  聽到這個答案,程默一開始覺得有點滑稽荒謬,越想越好笑,忍不住捧腹笑了起來。

  他忽然想到前幾天去了一趟程睿的臥室,看到之前掛著的翡翠、瑪瑙等寶石,都不見了,屋子變得越發素雅乾淨。程默當時還老覺得少了東西,現在想想,誰知道這家夥是不是為了程默的丹藥,將屋子裡的掛飾都拿去賣了。

  “嗯,理解理解。”程默點點頭,“那還真是辛苦你了。那你先回去吧。”

  程府裡的少爺們沒有了錢,那可怎麽辦呢?

  程默沉思了片刻,不如去黑市裡換錢吧。

  黑市裡魚龍混雜,人物各式各樣,黑市裡定會有人願意買。而且,自己大批量售賣靈丹,在程家交換久了也容易遭人懷疑,但在黑市就不一樣了。在黑市,沒人知道自己是誰,也沒有互報身份的慣例。

  想到這裡,程默叫上了賈三常,讓他披上黑鬥篷、戴上黑鬥笠,跟著自己半夜一起出去。賈三常從來沒去過黑市,眼看有新鮮事情可做,興奮勁兒上頭,便興高采烈地跟了出去。

  程默的身份,從買家轉換成了賣家,這倒也是頭一次。雖然沒有什麽售賣經驗,但腦子聰明的他絲毫不怕生,攤開售賣布,將靈丹一盒一盒地放置在售賣布上。

  “少爺,您這些靈丹,都哪兒來的?”賈三常好奇地問道。

  程默“噓”了一聲,“別叫我少爺,容易被人發現。你叫我小黑,我叫你西貝。”小黑是“默字”的拆開來,取的左邊。“西貝”是“賈”字拆開。

  “是,小黑少爺。”賈三常應道。

  “都說了別叫少爺……”

  這時候,來了一個人,走到程默的售賣攤前,眯著眼睛仔細打量貨物。

  這人看上去四十多歲,肚子挺大,頭髮很油,與其說是像修行者不如說像個富商。這樣的人出現在黑市裡,並不奇怪。很多家長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的修行條件,常年去黑市購買資源、靈丹,這個油頭富商也不例外。所以黑市裡一般會有兩種人:一種是修行者,一種就是修行者的家人親戚。

  富商蹲下來,拿起一盒靈丹,數了數,裡面有十顆。

  “怎麽賣?”富商問道。

  “五百枚銀幣。”程默回答。

  在程府,每顆靈丹只能賣四十枚銀幣,那是因為大家每天都會有一顆靈丹、一瓶靈液,所以不那麽稀罕。但這玩意賣到市場上,可就不是這個價了。來黑市裡逛的人,很多沒有程家這般大家族可以依附,也沒有特殊渠道能獲取靈丹,所以一顆靈丹的市場價是五十枚銀幣,剛好比程府多十枚銀幣。

  來黑市售賣畢竟還是麻煩些,首先要偷偷溜出來,其次還要大晚上的不休息,在這裡買賣交易。所以程默賣得貴一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嗯,我想要一盒,你看能不能少點?”對方也是個砍價的主。

  “最少四百九十枚銀幣,不能再少了。”程默說道。

  那人搖搖頭,流露出不滿意的神情,站起身來要走。

  程默也不說話,也不看他,只是安安靜靜地坐在原地,四百九十枚銀幣,已經是個劃得來的優惠價了。他並不想吆喝,也不想讓步,這顯得他的商品有些掉價。

  果然,那人才走遠了兩步,又轉過身來,咬牙道:“算了,要一盒吧。你這小家夥,看起來年紀不小,東西倒是賣的不便宜。”

  程默收了銀子,交貨給他,“東西好當然不能便宜啦。”

  就這樣,程默的第一筆交易就算是完成了。

  賣掉了一盒靈丹,還拿到了比在程府更高的收益,程默與賈三常相視一笑,開心地對了一掌。就這樣,程默完成了他生涯中第一次商人身份的轉變。

  自從富商購買了一盒靈丹之後,仿佛給程默帶來了生意,顧客源源不斷地上門,很快就把程默面前這一攤子的貨物給消化了。到了晚上11點的時候, 程默賣掉了那一百顆靈丹,數了數自己的收入:共計五千兩百枚銀幣,看來煉製烈火丹的錢又夠了。

  不過現在的程默可不滿足於煉製烈火丹了。既然眼前有這麽一次商機,必須得牢牢抓住機會。

  回去之後,程默又教會了賈三常煉製靈丹的方法,又教會了賈三常如何售賣靈丹的方法,從此煉丹掙錢的事情,就委托給賈三常了。當然,賈三常幫自己做事,好處自然少不了,程默白天花了半小時,幫他挖掘了足夠的靈氣蘿卜,還每天送給賈三常幾顆靈丹,賈三常高興地感恩戴德,更是全心全意幫助程默煉丹和賣藥了。

  之前程默因為缺錢,將靈丹靈液都拿去換錢了。現在,程默自己就會煉製靈丹,當然也少不了自己的那一份。

  靈丹也並不是像常人所想那樣吃得越多越好。倘若服用太多,靈氣太強盛,反而會傷害身體。按照洞察萬物的囑咐,每天吃四粒靈丹,是程默的身體所能承受的上限。

  所以程默每天會服用四粒靈丹,外加一些烈火丹精華。

  就這樣,程默現在不但不缺錢,還累積了一筆銀子。銀子放在家裡太佔面積,賈三常幫忙兌換成了金幣。一枚金幣可以抵換100枚銀幣,如今程默已經攢下了累計了八十枚金幣。

  “人們都說煉丹師是世界上最賺錢的職業,果然如此。”程默樂呵呵地搓了搓手,望著那金燦燦的金子,恨不得抱著它們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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