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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嘯大漢》第56章 【鋒芒在背】
  (感謝大盟、小胖、鐵錘S、Vr加賀美)  ~~~~~~~~~~~~~~~~~~~~~~~~

  清晨的陽光,照在一堆已熄滅的灰燼上。一隻穿著鹿皮靴的大腳在灰燼上撥拉兩下,灰燼散開,塵土飛揚,被掩蓋的殘余熱氣嫋嫋升起。

  視線隨著嫋嫋熱氣抬升,可見鹿皮靴之上是一條綢緞褶袴,而褶袴之上的袍子,居然是狼皮所製的皮袍。這上身是手工粗陋的獸皮袍,下身是色彩鮮豔、質料精美的綢緞……這造形,亮瞎眼。

  這個穿著不倫不類的家夥,是個戴著鑲金邊的獸皮帽,身材高大,臉皺得像風乾的橘皮,滿臉黑白間雜的胡子,看不出多大年紀的胡人。這胡人雖貌不驚人,打扮秀逗,但卻有兩個很特別的標志:一是他的左耳戴著一個碩大金環,份量很沉,將他的耳垂平白拉長一截,顯得怪異畸形。二是他脖子掛著一圈白色的貂尾,細滑如綿,一看就知是上品。

  金箍獸皮帽,金環,貂尾,這不是普通胡人能佩帶的東西。很快,有下人的回報證實了這一點。

  “稟骨都侯,據灰燼的溫熱與馬糞的新鮮度來看,他們離開不會超過半日馬程。蹄印顯示一隊人馬往東,一隊人馬往西。”

  骨都侯?這方圓千裡之內,只有一個骨都侯,那就是鞮汗部的頭領,右骨都侯莫頓。

  若林天賜在場,一定可認出這裝束怪異的胡人,就是鞮汗部的右骨都侯莫頓——他的金箍帽,耳朵上的金環與脖頸上的貂尾,都明白無誤地昭示了他的身份。

  莫頓抬眼西望,順著他的目光,可以看到一個個醒目的氈帳樁釘打出的洞眼,遍地牲畜糞便,宰殺牲畜遺留的毛皮、內髒、血跡,殘破丟棄的氈帳……更遠處,是蜿蜒的小河,連綿起伏的群山,離離接天的原上草……還有密密麻麻的草原牧騎。

  很明顯,這裡正是昨夜張放一行的駐地,此刻卻已被胡人佔據。

  莫頓收回目光,用馬鞭敲敲皮靴,蓬起一圈灰燼,開口——他的聲音低沉而沙啞,好似嗓子裡塞著一把沙子:“倒也算聰明,兵分兩路,一隊全騎士朝西,一隊大半步行東返,給我玩疑兵啊。卜骨須,你說的那個人會往東還是往西?”

  在莫頓身後,是一個頭大眼小,面闊多須,厚唇平鼻,滿面疤痕,顴骨兩側有兩團暗紅的油光,左耳懸一碩大金環,腰插長短雙刀的家夥。

  正是罪魁禍首卜骨須。

  從前夜到此時,卜骨須的臉色一直很難看——無論誰損失了近半實力,又差點被驚馬踩死,那臉色都會與卜骨須一個樣。

  聽到莫頓的話,卜骨須用力磨了磨黃板牙,那咯吱吱的響聲,就像在嚼某個人的肉:“那人不過是個身嬌肉貴的公子哥,如何敢往西?他所布和這個疑陣,就是要讓我們以為他會跟著大隊騎士往西走,實則是混在那群奴隸裡頭往東逃……哼,漢家貴人膽子像兔子,心眼卻不少。”

  莫頓眯著細眼,用手揪著胡子:“似乎有道理,不過這樣一來,他就不怕經過鞮汗山時被我們追上,到時連逃的機會都沒有。他敢冒這種險?沙魯魯,你怎麽看?”

  莫頓身後,卜骨須左邊,是一個二十多歲,腦門光禿,腦袋一圈髡發扎成小辮,手拎短柄斧,凶相畢露的青年胡人。

  “簡單。兔子兩頭跑,狼分兩頭追。”沙魯魯眼睛透著一股嗜血的凶殘,“我追東面,這個人,我一定要親手拴在馬尾拖死!”

  沙魯魯語氣裡那股凶狠勁不在卜骨須之下,

他比卜骨須更仇恨張放,因為他就是新任的莫奚當戶,而老當戶已於前夜葬身於亂蹄之下。不管是草原還是中原,身為人子,殺父之仇都是一樣的不共戴天。  莫頓笑了,面皮更皺,眼睛眯成一條線:“年輕人的腦子果然好用,莫奚部振興有望。好,帶領你部帳余下的勇士向東追擊吧。我會給二十騎助你。”

  莫頓說完再轉向卜骨須:“我也會給你二十騎,還有足夠你部族戰士乘騎的馬匹,敢不敢往西追?”

  卜骨須伸出紫黑的舌頭舔舔厚嘴唇,獰笑一聲:“兔子才不敢。”

  莫頓啞聲一笑:“好,無論誰發現了這個人的蹤跡,立刻向我傳訊,我將盡起闔族勇士擒殺。除了那個巫師與正主必須活捉,其余人等,死活不論。”

  ……

  距離匈奴人不到一百裡外,一條長長如帶的河流邊,一支十余騎的騎隊正傍河而行,正是張放一行。

  張放知道鞮汗部的匈奴人有可能追上來,卻沒想到匈奴人竟因為他使用雷炮驚馬,一夜破營而將他視為巫師。

  莫頓之所以如此賣力追殺,目的有二:一是正如林天賜所分析那樣,鞮汗部是非西遷不可,金箭使者之死,必須有人負責。二是雷炮問世,震撼胡人。胡人不知是新式利器,想當然認為是巫師做法,召喚雷火。這麽牛逼的巫師,無論是莫頓、卜骨須還是沙魯魯,都想弄到手。

  這一路行來,張放的腦海裡隻盤旋著一個名字:石榮。

  對於這個人,他沒有一丁點記憶,嘗試問了鄧展、陶晟,卻發現這人居然是個名人,長安最知名的權貴公子之一。嗯,張放“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不過,與張放這樣的老牌世家不一樣,石榮屬新貴,他是當朝權閹中書謁者令石顯的獨子。這是一根真正的獨苗,因為石顯已是閹人,再不可能有子嗣了。

  張放對於這個石顯沒什麽印象——無論是歷史上的,還是這副身體的。只是看到鄧、陶二人提到這個名字時,臉上驚懼之色,可以看出必定是很不好惹的家夥。

  昔日的富平少侯與石榮的關系怎樣,鄧展、陶晟都不清楚,因為他們原本只是侯府府丁,還沒資格去侍奉少侯。若非此次出事,他們根本沒機會與張放有如此密切的交集。

  不過,也不需要二人來證實什麽,事實擺在眼前。就是這麽個人,雇了一群凶徒在他必經之地設下殺局,險些要了他的命……不,是真的要了他的命,富平少侯張放,已經死了。

  當發現“張放”還沒死,還是這個人,再出狠手,這次雇傭的殺手是更凶殘的匈奴人,結果張放逃過一劫,而青溪聚卻天降橫禍……

  張放一直有個疑問,這具身體的前主人貴為世子,不好好在長安呆著,過著他那“五陵年少金市東,銀鞍白馬度春風”的紈絝日子,跑到北地這邊鄙之地來幹什麽?只是先前旁敲側擊,技巧性地問了一些有關石榮的事,已經令鄧展感到奇怪了,實在不好再開這個口。也罷,等回到長安再一探究竟吧。

  自從那個噬魂之夜後,張放再也沒有原身體的絲毫記憶,隻殘存原身體的一些本能,所以他不明白二者的恩怨糾葛。但他只知道一點,現在他就是張放,張放就是他,既然石榮就是幕後黑手,那麽不為自己也要為青溪聚鄉親,砍下這隻黑手!

  心念動處,握劍的手一緊,按動劍鞘卡簧。

  錚!一聲龍呤,利劍彈出半尺,雪亮的劍身映著朝陽,璀璨奪目,直欲脫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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