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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虎嘯》第191章 海水製鹽
 在皇太極等人招降孔有德耿仲明之叛軍隊伍時,李嘯這邊,正在研究一項新事物。

 這新事物就是,煮海水製成食鹽。

 這所謂的新事物,其實在大明已是沿海遍地皆有,只不過,在雄唐衛,卻是一直沒有開展。

 用海水製鹽的想法,李嘯其實一直在心中計劃過,只不過,因為人力不足,而且自已也不太懂這些,所以一直拖延到現在。

 直到最近,常正帶著一個登州招來的流民薛大富,主動求見李嘯。

 此人是登州鹽場的作頭,對製鹽流程極熟悉,因叛軍掠奪燒殺,鹽場被毀,他也成了流民,幸得被前來登州招攬流民的水師總頭馬嶼作為工匠選中,來到了雄唐衛,一家人才避免了凍餓街頭而死的命運。

 “大人,我看雄唐衛之沿海灘塗極多,若能規劃出一大片鹽場出來,可是源源不斷的利潤啊。”黑瘦的的薛大富,向李嘯唾沫橫飛地講述開發鹽場前景。

 薛大富尤自滔滔不絕,李嘯卻陷了深思之中。

 與薛大富側重於食鹽的生產相比,李嘯更多考慮以後食鹽的銷售。

 李嘯看過一些明末的歷史書,書是提過明末的鹽引制度。

 明朝時期,如果想要合法販鹽,商人必須先向政府取得鹽引。商人憑鹽引到鹽場支鹽,又到指定銷鹽區賣鹽。

 這種鹽引,每引一號,分前後兩卷,蓋印後從中間分成兩份,後卷給商人的,叫“引紙”——鹽引;前卷存根叫“引根”。商人憑鹽引到鹽場支鹽,又到指定銷鹽區賣鹽。

 在明初之時,朝廷鼓勵商人輸運糧食到邊塞換取鹽引,給予販鹽專利的制度。又稱開中法。開中之製系沿襲宋、元制度,但明代多於邊地開中。以吸引商人運糧到邊防,充實邊境軍糧儲備。

 不過,現在已是明末之時,開中法早已成為歷史陳跡。取而代之的是綱鹽法。

 《明史?鹽政議》中說道,綱鹽法的大體內容為,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以‘聖德超千古,皇風廓九圍‘命名,未入綱者,無權經營鹽業。

 當然,這史書上的說法,是明朝中朝的價格與稅率,與明朝末年相差很大。不足為據。但它說明了一點,朝廷現在直接把鹽從官營專賣,變成了承包鹽商專賣,官府隻管收銀子收稅,然後指定鹽商壟斷官鹽專賣權,並且該鹽商的子孫可以世襲這種壟斷權。官府再給這些鹽商們劃定區域運銷食鹽。

 那麽,什麽條件的鹽商有資格賣鹽呢?

 首先,這個鹽商要拿到窩單。

 所謂窩單,其實就是一件合法運銷官鹽的證明文件,一個大明政府頒發的特許執照。窩單上會注明該鹽商所取得的鹽引數量以及運銷區域。那些鹽商們。通過各種門路,向朝廷的鹽運司申請資格,然後交一筆保證金,再找人具保之後。就能拿到朝廷頒發的窩單。

 有了這個東西,這個鹽商就有了壟斷專賣的權利,並且,這個窩單是可以子孫世襲,也可以象銀子一樣,用來買賣與交易。

 有了窩單以後。這名鹽商就成了官方指定的食鹽專賣商,擁有某塊地域的壟斷權。各鹽商根據朝廷的指劃,在各自的專賣區域內運銷官鹽,各鹽商不得越界銷售。也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鑒於該鹽商的力量較小,不足以支撐起一片地域,那麽他還可以夥賣。

 所謂夥賣,就是由多個鹽商合夥經營一片區域,內部再劃分銷售數量。

 有了這窩單以後,以後這名鹽商,每一年再向朝廷先交錢辦一個本年度的資格證,就是年窩。有了年窩,就有了本年的專賣權。

 總之,在這種綱鹽製下,最重要的就是窩單,有窩單就有壟斷專賣權。

 李嘯沒有這樣的專賣權。

 他也不打算去急急地向朝廷申請窩單,販運食鹽。

 現在這樣的敏感時期,又因為販鹽將要觸到太多人的利益,李嘯不希望在自已的發展初期,碰到太多的發展障礙,所以,他不打算向朝廷申請鹽引窩單,以免使自已顯得過於貪婪,給那些看他眼紅的朝臣,留一個太過明顯的把柄。

 李嘯打算先給有遼東窩單的海商蔡守供鹽,讓他代為銷售。

 這樣一來,李嘯的雄唐衛所產的鹽,不需要鹽引窩單之類,就有了隱蔽的銷售渠道,同時又不會引人嫉恨,並且,還可以逃稅。

 現在市面上,一百二十斤的一擔私鹽收購價是三錢銀子,為了打擊對手,收得更充足的鹽,不少收購私鹽的販子的收購價,都偷偷地提到了五錢甚至六錢銀子。

 李嘯給蔡守報了四錢銀子一擔的優惠價格,這蔡守一臉笑得稀爛,連連答應,生恐李嘯反悔改。

 根據薛大富的意見,李嘯對鹽場作了一番改進。

 李嘯初步設計了八十畝鹽場,全部用水泥鋪地,用內燃磚砌成如同方格子一般的鹽田。鹽田通過一條彎折的湧道,與大海連接。

 這種鹽田的設計原理是,每當漲潮時,打開閘門,把洶湧而來海水灌入鹽田。在田中暴曬蒸發掉水份,約濃縮到鹽度15度左右。再打開鹽田地閘門。從溝渠流入鹵水池。在池中沉澱泥沙。澄清後地鹵水用人力抽水車抽入結晶池。於飽和狀態下繼續蒸發。很快就能結出白花花的海鹽結晶。

 現在軍營設施已建設完成,李嘯立刻抽調全部的建築工人去興建鹽場。

 近千人的建築隊伍,在充足的水泥與磚頭供應下,隻過了兩周時間,八十畝鹽田,鹵水池,結晶池,海水湧道,以及鹵水池結晶池的防雨棚等設施,全部修建完畢。

 李嘯任命薛大富為鹽場總作頭,招入200人到鹽場工作,整座鹽場正式開始運行。

 李嘯記得以前化學課中教育過,海水含鹽量大約百分之三點五。那麽,一百噸海水即能製鹽三點五噸。

 經李嘯測定,在這北方的初夏時節,鹽田日極限蒸發量能達到7毫米,這樣一來,即使算上雨天不能生產,陰天產量再減半的情況之下, 這八十畝鹽田,最保守的產量也在三十萬斤以上。

 這個數量看上去很大,其實相比整個大明朝的食鹽消耗量來說,實在有點微不足道。

 史書記載,在明朝,每人每年平均消耗十五斤鹽,李嘯每年的鹽產量,只不過夠24萬人吃一年。

 也就是說,除了雄唐衛這4萬人多外,每年頂多只有20萬人次的對外銷售額。

 這點可憐的數量,相比大明近億的人口,實在少得可憐。

 不過,這食鹽的銷量卻很可觀,按李嘯每年產3萬擔的量來算,一年便是12000兩銀子的利潤。

 “大人,這鹽場,若再擴大個十倍,按大人的價錢算,一年便是12萬兩白花花的銀子呀。”薛大富一臉笑的稀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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