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兩點多鍾,急診室來的一個病人,病情看似十分的嚴重,當時是她和主治醫師吉慶、護士白珊值班,和白珊做好了急救的準備工作。
醫生吉慶對病人做了檢查,發現病人已經死亡,明顯發現是中毒死亡症狀,準備對死亡原因進行化驗。因為死亡結論要有化驗結果,注明死亡原因,並把死亡結論上報院長辦公室,這是為了防止病人家屬查找病因,以醫療事故為名招來不必要的糾紛。對死者家屬也有個交代,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誰敢大意。
後來華夏公司的總經理吳海濤把主治醫師吉慶叫走了,因為他是這裡的名人,所以一般人都認識他,吉慶回來以後,並沒有讓她們取血樣化驗,他給病人做了一番檢查後,得出了結論,急性腦溢血發作,原因是酒精含量過高,引起大腦中樞神經過度興奮,腦血管堵塞,加之病人血脂較高,血管壁面厚度不一,導致腦部血管破裂大量出血,致使病人死亡,並在死亡結論單上簽了字。
由於他是主治醫師,簽字有著一定的權威,她們雖有懷疑,但是也沒有辦法,護士沒有處方權,只有絕對的服從。即使出了事情,一切責任都在主治醫師,只要按照主治醫師的醫囑把藥配對,這與護士毫無責任。
“那你們當時就沒有提出疑問?”黃麗梅問。
“我們當時只是提出按照程序化驗分析死亡原因,但是他說死亡症狀很明顯,不需再化驗了,只要家屬沒有異議,我們幹嘛多此一舉。當時想也對,現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自找麻煩,按照職責把份內的工作乾好就行了。說白了就是為了掙那點工資。我們都是拖家帶口的人。”白珊說。
就在這時,黃麗梅接到報告,吉慶要開車出去,黃麗梅當機立斷,命令馬上把吉慶拘捕,將他帶到院長辦公室。
“吉慶,你為什麽要跑?”黃麗梅問。
“你說什麽,我聽不明白,你們為何無緣無故的要抓我,我只是要出去辦事。”吉慶說。
“你要辦何事?”黃麗梅問。
“這是我個人的私事。你們沒有權利干涉,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吉慶態度強硬地說。
“吉慶,你是個醫生,要有醫德,公安局的同志只是來了解一些情況,並沒有其它的意思。你要把實際情況說出來,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不可以一點疏忽大意,弄虛作假這是在犯罪。不然,誰也保不了你。”石林說。
“吉慶,我們只是依照法律程序,來找你詢問有關情況。但有一點你要清楚,出具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陳曉的死到底是怎麽回事?”黃麗梅說。
“他是患腦溢血突然死亡,在死亡結論上我已經簽屬了醫生意見。這有什麽好問的,況且有護士金花和白珊的兩人的證明,一切符合搶救治療程序。這裡根本沒有什麽問題。”吉慶說。
“那是你一個人所為,我們當時提出對病人進行血樣化驗,已確定死亡原因,你沒有同意,說是症狀很明顯,沒有做血樣化驗的必要,怎麽把責任都推到我們的身上。”白珊接過他的話說。
“可當時你們都簽了字,說明已同意我的意見,這並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吉慶狡辯地說。
“你真是無恥,男子漢大丈夫要敢作敢為,何必把我們倆繞得進去,我們兩個人都可以作證,那是你一個人行為,並且和華夏公司的吳海濤出去了一次,回來以後你便以病人腦溢血突發死亡作了結論,這一點你否認不了。你還有何話說。”金花氣憤地說。
“我簽署的死亡意見絕對沒有錯,你們可以隨意調查。”吉慶態度強硬地說。心裡不由有些發毛,看來他們已經找護士白珊和金花了解了全部情況。但他的心裡存在一絲僥幸,這個時候調查死亡原因已沒有意義,屍體早已火花,即使有問題也已經晚了,他們查不到任何證據,早幹什麽去了,他以為是死者家屬不乾,對死因存在疑問。並向公安局報了案,但時間已過去這麽久,根本不會查出什麽問題。
“吉慶,我實話告訴你,我們從中已發現一些問題,斷定陳曉屬於不正常死亡,並且和一個案子有牽連,這個時候你還不說出實情,到時可不要說我們不講情面,法律可是無情,這一點你心裡十分清楚。”黃麗梅陰沉著臉說。
“事情真的會有這麽嚴重?”吉慶聽了十分地害怕,知道事情已經敗露,他如實說了陳曉的死亡經過,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那天,吳海濤把陳曉送到醫院急診室,說是中午酒喝得太多了,許是酒精中毒,已昏迷不醒,吉慶於是要給他做檢查,可是發現他已經死亡,按照規定,要給他做血性化驗分析,確定死亡原因,填寫死亡結論和通知書,避免由於醫療事故引起糾紛,做為可靠的法律依據。
這時,吳海濤把吉慶叫到一旁,告訴他說,陳曉確實是喝酒過多,可能引起心臟病發作而死。但是,他們這樣做對家屬無法交代,因為陳曉有心臟病,怕家屬找他的麻煩,不如,把死亡結論定為突發病死亡,他這是死在工作時間,這誰也沒有辦法,可以算是因公殉職,還可以多得一些撫血金,他再多給家屬一些錢,事情就算了結,這樣大家的臉面都過得去。
如果陳曉家屬一味的糾纏不休,倒霉的還是他吳海濤,他這是花錢買平安,主要是家屬不找來茬,他完全有能力解決。
吉慶當時告訴他,家屬那邊一定要說好,只要他們沒有意見,死亡原因還不是一說的事情,吳海濤說那絕對沒有問題。於是他給出具了腦溢血病亡的結論單,但他還是堅持由於飲酒過度是發病的主要原因。因為這畢竟是個事實,以後萬一有人追查下來,也好有個交代。吳海濤當時也沒有說什麽,把這事辦了之後,吳海濤給了他兩萬元錢,當時他也沒有往別處想。吳海濤是個知名企業家,有的是錢,為他辦事拿點辛苦費這也沒有什麽大錯。
“你當時有沒有懷疑過陳曉的死不正常?”黃麗梅問。
“他送來時,已經死亡,但嘴角和鼻孔裡有血跡,有明顯的中毒症狀,我當時以為是他喝了假酒,加之飲量過度,才會出現這種症狀。可話又說回來,只要家屬不找,誰會沒事找事。吳海濤在開發區又有一定的勢力,誰會找他的麻煩,我當時也是太信任吳海濤了,沒有過多的往深處想。”吉慶說。
“我看是他的那兩萬元錢在作怪,把你給燒的迷糊了,任聽他的話語,不做徹底的檢查,確定死亡原因,你在這期間起著助紂為虐的作用,不再是失職瀆職的問題,你這是在犯罪。”石林氣憤地說:“如果吳海濤是謀殺者,你就是幫凶。”
“我當時並沒有想那麽多,隻想到吳海濤是個名人,他不會欺騙我的。如果他是有意識的,那他把我可害慘了,可他為什麽要謀害陳曉,我實在不知道內情。”吉慶低下頭說。
“你這是在為自己狡辯,一旦吳海濤謀殺罪名成立,你把你自己的一生給毀了,現在已涉案嫌疑人及職務犯罪對你拘留審查。” 黃麗梅說。
吉慶無可奈何的被帶上警車,此時,他知道是吳海濤把他裝了進去,出具虛假證明是違法的,更何況是死亡結論,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假如吳海濤真犯的是謀殺罪,那麽他肯定是出不來了。悔恨自己貪圖那兩萬塊錢,把自己的一生都給斷送了。
黃麗梅和嶽自青驅車來到陳曉的家,找到陳曉的愛人黎萍,她聽了黃麗梅說明來意,不由地流下眼淚。她告訴黃麗梅, 她一看到陳曉的屍體,臉色青紫,鼻孔內有血跡,對死因就有懷疑,因為陳曉根本就沒有什麽病,酒量也特別大,一般人喝不過他,並且他喝酒極為控制,從來就沒有喝多過,不可能突然得病死亡,除非有人暗算他。
“他在以前有沒有什麽異常表現?”黃麗梅問。
自從開發區的那塊土地變賣以後,他的心情一直不安,時常唉聲歎氣,問他是什麽情況,告訴她說,吳海濤為了那塊土地,沒少花錢運作,也給了他七十萬元。為了這事他時常感到惶恐不安,夜裡總是睡不著覺。害怕一旦東窗事發,有人把這事給捅了出去,一定會把他牽扯出來,七十萬元不是個小數目,完全可以判他的刑。
她聽了以後,十分的害怕,讓他把錢給退回去,別人的事情管不了,把自己管好就行了。只要沒有經濟來往,什麽事都可以說得過去。後來他把錢退給吳海濤,吳海濤不乾,說這是以前商量好的事情,大家夥是一條船上的人。不要也得要,陳曉知道這是中了吳海濤的套,吳海濤窺視那塊土地已不是一兩天的時間了,用了不少手段才把土地搞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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