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讀者跟我說不了解薩滿文化,為了更好的理解本書,特整理了一下資料,為不懂的讀者詳細地介紹介紹。(這章不算更新,晚上七點會更新!) 薩滿一般都分為職業薩滿和家族薩滿(也被稱為家薩滿)。前者是以個人身份面向全社會所有人提供宗教服務,他們主要為雇主家進行驅魔、佔卜、乞福、主持紅白喜事等,並收取相應報酬,具有一定職業性。後者則是在部落氏族組織中僅為本氏族成員提供宗教服務的指定神職人員,這類人平時與普通氏族成員相同,也照常從事自己的勞動生產,只有在本氏族成員須要時才轉而進行祭祀祖先、向神靈許願、敘說祖先歷史功績、為本氏族成員乞福、等宗教活動,他們對本氏族成員的宗教服務屬於氏族義務基本不收報酬,而對本氏族之外則基本拒絕提供任何宗教服務。
無論是職業薩滿還是家薩滿,其人員中無論男性還是女性都可以擔任,所從事的各種宗教儀式也完全相同,但隨著社會中男性主導性的增強,在今天現存的薩滿中女性薩滿已經很少了。薩滿被稱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介者,他們與其他宗教神職人員最大的不同是能夠以個人的軀體作為人與鬼神之間實現信息勾通的媒介。
作為這種媒介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神靈為主體,通過薩滿的舞蹈、擊鼓、歌唱來完成精神世界對神靈的邀請或引誘,使神靈以所謂‘附體’的方式附著在薩滿體內,並通過薩滿的軀體完成與凡人的交流;二是以薩滿為主體,同樣通過舞蹈、擊鼓、歌唱來作到‘靈魂出殼’,以此在精神世界裡上天入地,使薩滿的靈魂能夠脫離現實世界去同神靈交往。
上述神秘儀式即被稱為“跳神”或“跳薩滿”。在完成上述神秘儀式的過程中所有的薩滿都會表現出昏迷、失語、神志恍惚、極度興奮等生理狀態,當這類生理狀態出現時則被稱為“下神”“抬神”或“通神”,學術領域則稱為“薩滿昏迷術”或“薩滿催眠術”。薩滿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將人的祈求、願望轉達給神,也可以將神的意志傳達給人。薩滿的職業追求也是以各種精神方式掌握超級生命形態的秘密和能力,獲取這些秘密和神靈力量是薩滿的一種生命實踐內容。
中國古代史官不用“薩滿”這個名詞,在文字上隻稱其為“巫”,稱薩滿宗教儀式為“打段”或“燒飯”。在匈奴時代,薩滿在政治、軍事上都起著一定的作用,凡戰爭或其他處於猶豫狀態的事件,最後要取決於薩滿。薩滿必須具備許多常識或知識,能夠觀察事物的發展,預測未來,敢預言吉凶。柔然也是如此,只是其傳簡略未及敘述而已。北方民族的薩滿與中原漢族的巫大有不同,但通神儀式的基本過程是一致的。五代以後由於北宋朝廷禁止“打段”中原地的巫基本為道教法式或廟會社戲所取代,偶有少數殘余在民間傳承經過數世紀演變成為今天的“儺戲”。
薩滿教是在原始信仰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民間信仰活動。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蒙古語族、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和達斡爾族到20世紀50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對這些民族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習俗等各個領域產生過重大影響。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薩滿曾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佔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
一般認為,薩滿教起於原始漁獵時代。
薩滿教的理論根基是萬物有靈論。但是,直到各種外來宗教先後傳入之前,薩滿教幾乎獨佔了我國北方各民族的古老祭壇。它在我國北方古代各民族中間的影響根深蒂固。 薩滿教在韓國保存的最為完整,日本的神道教也是薩滿教的變體。近存晚期原始宗教的一種。曾廣泛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一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鄂溫克、赫哲和達斡爾族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
薩滿教建立在認為可見的世界充滿影響生物體生活的不可見的力量或者靈魂的前提上。與其他任何的萬物有靈論不同,成為薩滿要求專業的知識和能力。
不少學者通過綜合地質考古的資料、歷代文獻的記載、以及各地區民間傳說,得出一個結論:中國薩滿教源自東夷-九黎-蚩尤部落,阪泉大戰之後,南遷為蠻,北遷為胡,至今南北少數民族風俗都有有薩滿文化遺存。佛教在14世紀後在相信薩滿教的族群例如藏族人(藏人稱之為苯教)、蒙古人、滿洲人中變得流行。薩滿教儀式與藏傳佛教結合在一起的宗教形式被中國的元代和清代制度化為國教。雖然在中華民國推翻清朝統治之後的一個世紀裡,薩滿教幾乎銷聲匿跡,但是現今仍然可在北京故宮裡找到當年皇族供奉薩滿教及舉行儀式的神殿(坤寧宮)。
在中國東北諸民族薩滿的跳神儀式中,盡管不同民族的薩滿有不同的程式,甚至不同的氏族之間亦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是完全相同的:請神——向神靈獻祭;降神——用鼓語呼喚神靈的到來;領神——神靈附體後薩滿代神立言;送神——將神靈送走。這樣,請神(獻牲)、降神(脫魂)、領神(憑靈)、送神便構成了阿爾泰語系諸族薩滿儀式的基本架構。
薩滿教的本質像其他宗教一樣,是關於神靈的信仰和崇拜,因此不應該把它排除在宗教之外。薩滿教在宗教意識之中確立了各種具體的信仰和崇拜對象,並建立了同這些對象之間或溝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備、驅趕、爭鬥等宗教行為模式薩滿服務其中的社會組織約束並規范了其社會的共同信仰和各種宗教行為,決定了薩滿的社會角色和社會作用,並利用它們服務於現實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組織體制。因此薩滿教應看作是以信仰觀念和崇拜對象為核心,以薩滿和一般信眾的習俗性的宗教體驗,以規范化的信仰和崇拜行為,以血緣或地域關系為活動形式三方面表現相統一的社會文化體系。
薩滿中的跳神,跳神一般在三種情況下進行:其一,為人治病;其二,教新薩滿;其三,舉行祭神儀式。薩滿為人治病的跳神儀式是這樣的:傍晚,在患者居住的“仙仁柱”中,人們圍坐在周圍,在跳神前點燃一種木本植物,發出香氣,淨化汙濁空氣,以便神靈能夠到來。
屆時,薩滿身穿神衣,頭戴神帽,左手持鼓,右手拿槌,盤腿坐在西北角的“塔了蘭”的專門位置上,病人坐在東南位置上。薩滿在請神前,雙眼半睜半閉,打幾個哈欠後,開始擊鼓,然後起身,邊擊鼓,邊跳躍,邊吟唱,音調極其深沉。薩滿唱一句,“扎列”(二神)和參加跳神儀式的人們伴隨著合唱。
鼓聲漸緊薩滿下巴哆嗦,牙齒咬得格格作響,雙目緊閉,周身搖晃,表現出神靈附體時的痛苦情狀。這時有人拿出一團燒紅的火炭,放在薩滿腳前,為神引路。薩滿鼓聲突停,混身大抖,這是神已附體的表現。
這時附體的是祖先神,借薩滿之口詢問:“你們請我來有什麽事?”“扎列”及病人親屬代答:“因某人患病,驚動祖先來給看病。”這時薩滿再擊鼓吟唱,通過逐一恭請諸神,探尋病人衝犯哪位神。薩滿提到一位神的名字,病人不由地顫抖起來,則認為是此神在作祟病人;有時作祟之神借薩滿之口,自認是他所為,要求供祭某種犧牲,患者家屬趕緊應允,答應病好後就還願。有的薩滿看病人的病情嚴重, 就讓病人裸體躺在床上,向其身噴開水,叫“阿爾沁達蘭”。如果認為危重病人的靈魂被惡神掠去,薩滿要借助祖先神的力量,於想象中遠征沙場,與惡鬼搏鬥,把患者的靈魂奪回來,病人方能得救。薩滿跳神時間長短不一,視病人症狀輕重,短則半小時,長則1~2個晚上。有的薩滿鬥不過凶神惡煞,囑咐另請其他薩滿來跳神。
跳大神更多的被作為一種民族藝術被保留了下來。正式稱謂叫:薩滿舞。薩滿是滿族的巫師,薩滿舞也就是巫師在祈神、祭禮、祛邪、治病等活動中所表演的舞蹈。據說古代中國北方民族曾盛行過這種巫舞。滿族稱薩滿舞為“跳家神”或“燒旗香”,表演時,薩滿腰間系著長鈴,手持抓鼓或單鼓,在擊鼓擺鈴聲中,請各路神靈。請來神靈後(俗稱“神附體”),即模擬所請之神的特征,作為各路神靈的表演。比如:請來“鷹神”,要擬鷹飛舞,啄食供品;請來“虎神”,要竄跳、撲抓;或者在黑暗神秘的氣氛中舞耍點燃的香火,這就表示已請來“金蒼之神”。蒙古族稱薩滿舞為“博”、“博舞”。薩滿的神帽上有鷹的飾物,身穿帶有飄帶的裙,腰裡系著9面銅鏡,用以顯示其的神威、法力。表演的時候,法器用單面鼓,一名薩滿為主,另外兩名薩滿為他擊鼓伴奏。舞蹈多是模仿鳥獸與各種精靈的動作,最後表演“耍鼓旋轉”。這就是“薩滿舞”,俗稱“跳大神”“搬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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