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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高一》第七十五章 計劃
  低調的張譚低調去合淝然後又低調的回來。  隨後的日子裡,除了練習吉他,張譚又多了一項練習手風琴的功課,一個人會兩種樂器,頓時感覺自己高大上起來,滿滿的都是高逼格。

  追求的就是這股子文藝范。

  “深夜花園裡,四處靜悄悄……”

  張譚抱著手風琴,輕輕搖擺身體,十分投入。他的歌聲唱得不錯,只是手風琴亂七八糟不成調子。

  “好吧,其實我就是擺個pose,裝個逼而已。”

  不得不承認,張譚在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方面,學習能力很強。他本來就不是愚笨之人,上輩子喜歡的課程,語文、地理,都是全校最好的,足見聰慧。他只是對不感興趣的內容,一點學習的欲望都沒有。

  而在這個全面教育的時代,僅有語文、地理好是不夠的,所以上輩子他只能去念大專,畢業後渾渾噩噩的打工混日子。一沒錢去學喜歡的音樂,二沒魄力去辭職寫小說,但又總覺得自己懷才不遇,在生活中抱怨不已,弄到三十歲還沒成家立業。

  現在,帶著關於未來的美好記憶,他終於可以擁抱璀璨的人生。

  上輩子想寫小說,這輩子輕而易舉。

  上輩子想學音樂,這輩子同樣輕而易舉。

  朱雲飛的音樂知識並不多,張譚又學得很快,花了錢就得認真教,所以很快就掏空了,現在,就剩下一個手風琴教學。

  “寒假裡,你多練習吧,老師也沒什麽可教你的了。”一節午間課程後,朱雲飛有點喪氣的說。

  張譚給錢大方,學習又順利,朱雲飛很想繼續教下去。

  奈何他自己的本事疏松,無法再教給張譚多少東西,畢竟他只是農村高中的音樂老師,不是專業院校的音樂老師。

  張譚收起手風琴,笑著跟朱雲飛握了握手:“很感謝朱老師這小半年來的教學,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吉他、曲譜、手風琴,還有對音樂的鑒賞能力。”

  “我也就會這些了,張譚,你的天賦很好,希望你以後能繼續學習下去,將來肯定會有成就。我平時教你時,發現你經常哼唱一些我沒聽過的歌,那是你自己寫的吧,很好聽,歌詞也好。”朱雲飛感慨的說。

  張譚也沒否認:“嗯,我對寫歌唱歌很有想法,有時間就會琢磨琢磨。”

  “也是哦,你都已經是發表小說的作家了,寫歌難不住你的。對了,你有想法去找唱片公司嗎?能寫能唱的歌手,很受歡迎的。”

  “不知道啊,沒有門路,貿然去找唱片公司,誰會看得上一個十五歲的高一學生?”張譚搖了搖頭,他有自知之明,作為一名草根小人物,想讓唱片公司看上,太難了。

  或者他有魄力點,一家一家唱片公司跑過去,總能有機會試唱。

  可他的聲線,以及唱歌能力,只能說是業余級別的佼佼者。長相雖然不醜,但也沒帥到哪裡去。這樣上不上下不下的條件,是走偶像路線呢,還是走實力路線?況且才十五歲,是個成年人都會小瞧一眼。

  就算他寫的歌,被唱片公司相中,很大的可能性也是唱片公司直接花錢買去,給別的歌手唱。

  不到萬不得已,張譚舍不得賣歌啊。

  賣歌太廉價,新人能賣到兩三千就到頂了,這還得詞曲完整才能賣到這個價。而且一般唱片公司,都有自己關聯的詞曲作者,不需要從市場上買。買去了,也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交給歌手演唱。

  唱了也不一定紅,

紅了歌手也不一定能紅了詞曲作者。  為了一首歌,等個一兩年,還不確定能不能紅。張譚心下算了算,還真比不上自己唱,然後拿去網絡上賺取點擊,聚斂人氣再衝擊傳統歌手,來得劃算。

  總之,張譚現在的想法就是,先打好基礎,以後再談其它。

  “我才十五歲,又沒人跟我搶,我著急什麽呢?”

  “等以後寫書出名了,再唱歌也不遲啊。”

  “現在出名,就我這一米六五的小身板,連妞都不好意思泡,有個啥意思。”

  他有足夠的時間,去思考如何出名這個問題。

  ……

  生活不知不覺就走到了一月的結尾。

  張譚寄去雜志社的《四大名捕會京師》六萬字稿子,定名為小說的第一部《凶手》,正式刊登在了《今古傳奇·武俠版》2002年2月刊上,總第4期。伴隨著樣刊郵寄過來,是扣稅後一萬多塊錢的稿酬。

  因為買手風琴而乾癟的口袋,再次鼓脹起來。

  不過,老媽譚明霞似乎是算好了張譚稿費發放的時間,張譚前腳剛受到匯款單,後腳她就電話過來:“揚揚啊,這個月稿費多少?”

  “呃,一萬多。”

  “好,我們家揚揚越來越有出息了……別亂花,都帶回來,家裡還欠著外帳大好幾萬。”

  “我知道了,馬上就放寒假了,我都帶回去幫家裡還帳。”

  “這就好,還有,你也不要喪氣,現在家裡還困難,媽媽用你的錢周轉一下。等網吧營收上來了,你的錢就自己留著娶媳婦吧。”

  張譚呵呵一笑:“老媽你扯太遠了,安啦,我的錢就是家裡的錢,盡管拿去好了,反正我每個月都能掙錢。現在,您兒子我,不差錢啊!”

  “臭小子,才賺了多點錢,就尾巴翹上天了。哦對了,你那個台彎那邊的繁體版,稿費結了沒有?”

  “還沒有, 不過應該也快了吧。”

  “能結多少?”

  “十來萬吧。”

  “什麽!十來萬,這麽多?”

  “也不算多吧,港台現在武俠市場也萎靡了,七八十年代武俠小說賣得才叫一個火,我這本,大概也就能賣到三萬本吧。”

  譚明霞還在震驚當中:“十來萬啊,這稿費拿到手,家裡的欠帳不就全還了?”

  “媽,要我說啊,拿著我的這些稿費,先不著急還錢,家裡重新開一家網吧最好。親戚合開,以後算帳的時候,容易鬧矛盾,而且我家還佔著網吧大頭的股。”張譚提議說,當時開網吧時,他就不太想跟親戚合開。

  不談錢的時候,親戚都是好親戚,一旦涉及到錢了,總會鬧出些么蛾子。

  “就你心眼多,行,我跟你爸商議商議再說。”

  掛了電話後,張譚忽然有點感慨,人都是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拓寬視野的。

  當初他提議家裡開網吧,父母可以說是提心吊膽,現在他提議再開一家網吧,老媽竟然沒反駁,而且語氣裡顯得很平靜。

  似乎再開個十幾萬的網吧,算不上什麽大事了一樣。

  “不知道爸媽有沒有做生意的天賦,將來我賺錢了,交給他們做生意好了。我這一身本事,還怕不能幫爸媽經營成崗集鎮的首富啊。以後,咱家也要躋身崗集鎮上流社會,鎮長書記見了咱爸媽,都要點頭哈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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