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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高一》第八十四章 風向
  才掛斷糊南人民出版社那邊的電話,王從倫又打了過來。  自然是恭喜張譚,武汗大學出版社這邊才黃掉,那邊就有人主動找上門要幫他出書。同時也告訴張譚,與出版社商討出版,有什麽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他。

  張譚感謝了王從倫,覺得這個主編人真不錯。

  為了他的事,幫了很多次忙。

  除了舍不得給他漲稿費,別的真沒話說。

  夜晚。

  張譚躺在溫暖的被窩裡,床尾的空地上,一台暖氣片正烤著熱風,讓整個屋子都暖烘烘的。這個出租屋,已經被張譚徹底的改造了一遍,住著十分舒適。只有這樣的居住環境,才能勉強提供良好的休息環境。

  以往,躺在床上,YY一會人生巔峰,很快就能入睡。

  這一晚張譚反而翻來覆去有點失眠。

  對於糊南人民出版社的出版意向,他有點不踏實。

  驚喜於對方竟然主動找過來,尤其是在張譚剛剛受辱灰心的時候,這令他分外的激動。另一方面,又有點擔心,萬一明天見面後,對方和那個陳良軍一樣,打著出版的幌子,其實是吃拿卡要呢?

  輾轉反側,糾結滿腸。

  不過很快張譚就放棄了糾結,而是從床上坐起來,用力的甩甩腦袋:“我管那麽多幹什麽,是送錢還是搶錢,都得見了面再說。來搶錢的,我直接拿衛生紙甩他一臉,讓他擦擦屁股。來送錢的,好酒好肉招待!”

  快刀斬亂麻,理清楚了思緒,張譚心情一陣通透。

  興之所致,抱起了桌上的手風琴,要趁著夜色彈唱一區。擺好姿勢,一手拉動風箱,一手彈起鍵盤,陣陣悠揚的樂聲,飄滿小屋。

  “一條大河波浪寬,風吹稻花香兩岸……”

  這是朱雲飛用來給他教學的一首老民歌《我的祖國》,很多老民歌的詞曲都非常的優美,雖然沒有流行歌曲適合傳播,但靜下心來的時候,能夠更深刻的感受到音符的美妙。

  朱雲飛喜歡用老式民歌來教學,張譚也喜歡演奏這些民歌,覺得很有意思。

  特別是手中彈樂器,嘴裡唱民歌,這種逼格,感覺高大上的沒法說。

  相比較而言,流行歌曲適合賺錢、出名,但逼格略微低了點。

  同時民歌也非常適合練嗓子。

  “……朋友來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它的有獵槍。這是強大的祖國,是我生長的地方。在這片溫暖的土地上,到處都有和平的陽光。”

  一曲民歌演唱完畢。

  張譚這才美滋滋的躺下,去夢中幽會周公的女兒了。

  夢中。

  他意氣風發的簽名售書,一排排粉絲長龍高舉著他的小說,瘋狂呐喊。

  人生何等快意。

  ……

  第二天下午放學,張譚才接到對方打來的電話,說是到了合淝市,正在往雙墩鎮趕去。

  張譚索性就跟曹玉傳說了聲,讓他留點神,如果余娜晚自習來問,就說自己有事不能來了。反正學校對他是越來越放松了,晚自習請不請假都無所謂,余娜也不經常坐堂。

  隨後就騎著自行車,去了雙墩鎮。

  先在理發店裡,把他的卡尺寸給打理了一番。

  理完發,對方也到了。

  是兩個人。

  一個叫王國華,出版社的副主任,中年男;另一個叫吳海,是王國華的助理,年輕男。

  “王主任,吳助理,先去吃飯吧。

”  “好好好。”王國華有點胖,臉上一直掛著笑容,“張譚,你的父母沒有來嗎,我這一次來,時間比較匆忙,不能在合淝呆時間長,想快點跟你父母把出版的事情商談好。”

  “哦。”張譚點點頭,“沒事,跟我說是一樣的,我能做得了主。而且我之前已經跟幾家出版社談過,具體的價位,心裡也有數,只要合適了,直接就能簽約。”

  “這樣不行,我問過《今古傳奇》雜志社,你還沒到年滿十六周歲,我們不好跟你直接簽合同。”

  “那我們先談,談成了簽合同的時候,我再讓我爸代我簽字,好吧。”

  張譚是個未成年人,在簽合同方面,是有限制的。不過,合同法倒也沒有規定未成年人不能簽合同,只要未成年人具備適應合同規定民事活動的能力與智力,簽署的合同就具備法律效率。而對於出版這項民事活動,張譚並無不適應之處,可以獨立簽合同。

  與台彎鮮鮮文化簽訂的合同,就是張譚獨立簽約的。

  當然,非要要求由監護人代理簽署,也是可以的。

  聽張譚說會讓他爸代為簽約,王國華這才點頭:“那就好,我可以跟張譚你放心的談了,對了,真不需要叫你父母過來,一起談出版的合同?”

  “不需要。”張譚猛搖頭,一點沒有未成年人的自覺,心理年齡三十歲大叔,他早已經習慣了自己對自己負責。

  而且再去把爸媽找來,也很麻煩。家裡正在申請貸款開網吧,天天要去跑手續,又還沒從e時代網吧抽身,兩頭都忙得很。

  就這樣,在張譚的肯定要求下,王國華才接受了,可以跟張譚直接談出版。

  中間難免有很多客套話。

  而張譚成熟的舉止,漸漸的讓王國華收斂了對他的輕視,把他當成了可以真正談事情的對象。晚飯沒有喝酒,所以很快就吃完了飯,然後開始進入正題。

  其實也沒談多久。

  畢竟只是一本十六萬字的武俠小說,該怎麽出版怎麽支付稿酬,都是有例子可循。這些年,內地的出版社,也陸續出版過幾次港台名家的武俠小說。買斷的很少,大多是都是按照10%版稅支付的稿酬,只有幾本新出並且搶手的作品,才能享受更高的版稅價格。

  王國華打算以6%的版稅作為稿費,出版《四大名捕震關東》。

  而張譚想要提高到10%,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現在還不具備名家的名聲,便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以五萬本為界限,低於五萬本就拿6%,超過五萬本則拿10%的版稅。

  內地市場與港台市場不太一樣, 購買基數大但盜版也多,而且書本的定價也要低一些,五萬本是個可以當作分水嶺的標志。

  超過五萬本就說明,差不多有了港台名家的水準。

  兩個小時後,關於《四大名捕震關東》的出版,基本上達成了一致,只等明天,張譚把父親喊過來簽個字,就成了。

  沒辦法,王國華堅持要跟張全順簽合同,張譚只能隨他。

  談完了出版,張譚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帶領王國華、吳海,找了一家環境比較好、價錢還不錯的小旅館住下。

  接著又聊了一會,張譚很好奇,為什麽王國華是想要出版《四大名捕震關東》,而不是《四大名捕會京師》,雖然《會京師》還沒寫完,但連載的部分,明顯質量更高,劇情也更精彩。

  王國華回答的很有意思:“我知道你還寫了《四大名捕會京師》,我也問了喜歡看武俠的一些人,都說寫得好。不過說實話,我自己不是很懂武俠,我負責提出版社拉業務,然後自己從中間拿提成。出哪本書,主要就是看風向。”

  “風向?”

  “說了也不怕笑話,我就是看港台那邊的風向,什麽書在那邊賣得好,我就在內地賣什麽。《四大名捕震關東》在台彎賣得好,在內地賣得肯定也不錯。《四大名捕會京師》還在連載,港台那邊沒反響,我就不敢賣了。”

  張譚失笑:“原來如此。”

  歸根結底,賣書也是賣個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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