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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秘談》第一十四章 1根40公分的人...
  山窪子裡可沒有路燈這些個設施,除了憨子手裡的手電之外,那在月光下最明亮的就是一灘灘的沙子路。

  我跟憨子走在這沙子路上,發出吱嘎吱嘎的腳步聲。

  憨子還在喋喋不休的埋汰剛才那條蛇跑了的事情。

  我就勸憨子別再說了,不就是一頓蛇湯麽,回頭到城裡,我給憨子郵寄好吃的烤鴨、烤肉,牛肉干,全部都有。

  憨子嘴最饞了,他立馬說:“那好嘞,到時候我就指望上了,最好給烤鴨一定要是北京的,那個鴨脖一定要是武漢的絕味鴨脖那啥。”

  我拍了憨子一腦嘣,“你嘴真叼呀,天天有玉米棒吃就屬於高檔生活品質了!”

  憨子搖頭說:“那那那,那那那玉米棒子可可難磕磣了,而且吧,那可就不是叼的問題,一想到這個味道,我那嘴裡全都是流流口水,那那那個,當個,你千萬要記得啊,是武漢的鴨脖,北京的烤鴨。”

  憨子不斷的咽著口水,仿佛這些肉干啊,烤鴨啊全都擺在眼前一樣。

  我告訴他要是不把我伺候好了,想都別想,就等著把自己的舌頭給吞了吧。

  我跟憨子一路是無話不談,時間過得飛快。

  兩人走走歇歇,就到了嶺口,再穿過一個橫排就到家了。

  在山領口望著山窩子,整個小村莊裡面的人家就像坐落在一個巨大的黑鍋裡面,四周的山川肅穆,偶爾山上有鴉雀輕哧。

  我一個勁的往前走,隻想早一步到家。

  走著走著憨子就掉隊了,當我發現隻有一雙腳落地,隻有我腳踩在石子路上吱嘎吱嘎的叫聲時候,我心裡就不踏實啊,我突然猛地回頭……

  “嘿~~”

  憨子像個野豬一樣,抱著自己下面往路外邊的小道衝過去,我喊了一聲:“喂,幹嘛呢?憨子!”

  憨子已經沿著山路的岔口衝了過去,一面跑,一面他含糊不清的回復我:“當當當哥,您您您吧,您您您,等會兒,等會兒啊,我找個隱蔽的地方解個手。”

  哎喲~

  我以為憨子幹嘛呢?

  憨子,這夜深人靜的大山裡,你你還要找個隱蔽的地方,如果你真的講究的話,那就再憋著,憋一會兒的話就到家了,或許這肥料還能用來種大白菜呢?要是不講究的話,就地解決唄,大晚上誰看你呢?

  憨子不聽我的,他像個野豬一樣,跑到路外邊的一片荊棘地裡撒泡尿,他讓我在領子口等著。

  我就蹲在嶺口。

  迎風的嶺口空蕩蕩的,這個嶺口是個小山丘的半山腰,這個小山丘的樹都被伐光了,山是禿山,坡是反坡,坡的下面有個水庫,水庫裡面的水綠幽幽的,綠得就像個大染缸一樣,裡面像是浸滿了染料,可是用手捧起一小灘水吧,那又是清清亮亮的。

  水庫與坡的半中央有許多的墳場,原本是沒有這個嶺口的,因為在九幾年村裡修了這條盤山公路,這個山坡上挖了一個巨大口子,路是沿著這個山腰盤過來的。

  到這裡就要分個岔路口。

  一條繞著山頭到我家,另外一條到這裡就要一直沿著山坡直下了,一直下到水庫。

  這岔路口有一定的工程,特別是那個時代,全部都是一鋤頭一鋤頭磕磣出來的。

  在我記憶中最清晰的一次是修這個大轉盤挖的無頭墳。

  一般修路之前都會將路線提前規劃好,要佔誰家的田,該怎麽補貼,是拿公用地換還是主動捐獻,經過的地方是否要用石頭壘大壩,

砍哪一棵樹,遷哪一棺墳,這些事情都是需要事先做商量,更何況是這裡有墳場,牽涉到祖宗的事情。  城裡人可能對這些少有交集,可是在農村,哪一寸土地不都是自留地,而且不光光地是分得有誰家的,在地上的灌木,包括墳場都有分主戶的。

  一般有自家祖上的墳就一定是自家的山(自然,少有後人做調換),然而這塊全都是大大小小的墳頭,近處到最近幾年入土的,遠到連墳頭上的字跡都看不清,起碼得追溯到前清吧,我覺得的,具體的話我也不知道,而且這山裡的山墳,說句真話,少有見光,根本沒有人來做考察,所以沒有人知道詳細的年代,而且前頭說了,自家的山上一般都葬自家的墳(墳根據風水師傅所選定,選定的墓葬地址肯定不可能湊巧就在自己家山上,那麽就會換一棺墳的地,十分常見,即便和尚定的地點是哪家的肥田,那主家都得換的,一來鄉裡鄉親和睦,二來死者為大,為家族積攢陰德,說白點,活人總不可能跟死人搶地盤吧?再不明事理的人也懂這個道理的。),然而這個小小的山地聚集這麽多的墳頭,總不可能是一家人的墓葬吧?

  這是一片公山,在農村的孩子都知道,公山不屬於張三家,也不屬於李四,是屬於村裡的,公山上的樹木都是村裡調用,當然也有村民會上山偷公山的樹。

  話題回到這些大大小小的墳頭上來,為了修這條公路,計劃可是要一連遷了五六十棺墳,這可不是一個小工程量,遷一棺墳要多少人力物力,一連著遷五十多棺墳,為了修這條路村裡人可是下了多大決心的。

  沒下三個月,五十多棺墳全都遷置完成。

  村裡幹部以為隻要將那些有戶頭的墳給事先清理了,就不會出什麽么蛾子,可是誰知道,還沒動著塊山的土呢,頭一天,在這半山腰上便挖出了一棺無頭墳。

  首先解釋一下,無頭墳指的是不清楚後代,沒有(了)石碑的墳。

  說得也蹊蹺,這墳掘地三尺才挖到石灰,這木頭棺材板早就爛得沒有了,村裡施工人員開始還以為是羽化的石灰石,後來一鋤頭下去,抗的一聲,猜什麽著了?鋤頭直接掐上了一根三四十公分的白白骸骨。

  拿著鋤頭的是個婦人,膽兒小,姓王,章叔的老婆,人們稱作王二小。

  膽小到什麽程度,這麽跟你說吧,老房子如果後堂裡點燈兒了,房裡沒點燈,她是不敢進房門的,晚上如果燈熄了,她是不敢閉眼睛的,膽小到這種程度,連劃火柴都害怕那刺啦一聲火花。

  王二小扔了鋤頭,扭頭就迎著坡下面跑,跑的急促,被一個不高的小墳頭絆倒了,整個人就像是個刺蝟一樣,直接從半山腰上滾了下去,光著膀子,扛著鋤頭的村民就眼巴巴的望著她像個石頭一樣沿著水庫的壩口滾進了水裡。

  當反應過來,村裡會水的年輕壯力下水搜救,說得也奇怪,幾個大個子在水裡潛了半天,連個人毛都沒找到,直到黃昏的時候,在對面山上拿著手鋸伐木的章叔路過,他發現水面上飄了一個白乎乎的東西,他還以為是條死魚呢,於是拿著竹竿去挑,挑了半天,最後將屍體劃到水邊,章叔看到一張白的滲人的臉,這個飄在水面的人竟然是自己的老婆王小梅,他既心疼,又驚恐,丟掉收據,抱著腦袋跑到我家這個屋場上,一整晚既是哭,又是嗷嗷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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