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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好相公》第五百七十二章 莫過人命
早朝。

 今天的早朝魏征很安靜。

 因為昨天的事情已經證明了一切,魏征現在那還好意思再說什麽?

 李世民看了一眼群臣,道:“昨天的事情,想必諸位愛卿都已經知道了,人心可用啊,我大唐的律法,有些過於嚴苛了,朕決定修訂《大唐律》,諸位愛卿有何看法?”

 眾人相互張望,緊接著,長孫無忌站了出來,道:“聖上,臣以為可以。”

 昨天的事情都那個樣子了,誰還反對?

 事實擺在眼前,反對也沒有用,而且聰明如長孫無忌,自然清楚李世民已經下定了決心。

 “聖上,臣也是支持的,臣相信,在聖上的教化下,我大唐是可以做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

 “不錯,臣也支持……”

 “…………”

 群臣都表示支持,李世民點了點頭:“好,支持就好,那朕就簡單的說一些修訂的情況,亂世用重典,不過如今大唐開國十年,亂世已平,所以很多嚴苛的律法要廢除,一些律法也要適當的有所寬松……”

 李世民嘀嘀咕咕說了一通,他說的不詳細,但皆是修訂律法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可以算做是修訂的一個綱領,到時候相關人員,是可以按照這個綱領去進行相應修改的。

 這樣說完之後,李世民問道:“諸位愛卿,還有何人需要補充?”

 這時,秦天站了出來,道:“聖上,世間事,大莫過人命,所以臣以為,但凡涉及到人命,都要將之列為重中之重,若有要處決的犯人,當經過層層審核,而後交由朝廷,在聖上批閱之後,才可處斬,而每個犯人,都應該有上訴的機會,縣級的犯人上訴,交由州府審核,若是對州府的審核不滿,可再次上訴,交由刑部、大理寺共同審核,而後定案,如此重重,可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也可表現尊重生命之意。”

 秦天說的這些,是宋朝的時候開始用的一些律法,宋朝是最為重視斷案人命的,所以發展出了一套很完備的刑法律法等等,甚至連驗屍方面,都領先當時的世界。

 而這上訴的情況,更是在後世都在使用。

 因為,這是最為保險的一個手段,雖然層層上訴,會給一些人帶來空子鑽,但不得不說,這是最好的一種情況。

 秦天把這個說出來後,群臣相互議論。

 “侯爺,你說的這個辦法,的確不錯,但如此的話,未免過於浪費資源吧,若是這個人本來就是死刑犯,可他故意上訴,如此豈不是有了更多活命的機會?”

 “就是,要我說,只要確定了死罪,就不要再給他任何機會,能殺就殺了。”

 “不錯,不錯……”

 有人反對秦天的這個提議,雖然好,但也有一些不足。

 面對這些人的反對,秦天卻並不著急,道:“諸位,人命大於天啊,就算有些繁瑣,但若能挽救一條無辜的性命,我們做這些豈不是很值得的嗎?”

 一句話後,整個朝堂頓時一愣,緊接著,再無人開口。

 人命,真的很重要,如果可以挽救一條無辜的性命,做什麽都是值得的。

 李世民點點頭:“好,秦愛卿說的這點,朕同意了。”

 

 律法的事情,交給了相關的專業的人去修改制定。

 修改制定之後,得到了李世民和三位宰相的首肯後,這新的《大唐律》就可以發行下去,開始實施使用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考官已經把各位考生的卷子評選過了,而且把他們覺得有資格成為進士的卷子給拿了出來。

 這些卷子,此時都還糊名,不管是誰都不知道卷子的主人是誰。

 主考官孔穎達拿著這些卷子,急匆匆的進了皇宮。

 “聖上,這些都是諸位考官挑選出來不錯的考生的卷子,現在請聖上定奪。”

 李世民把孔穎達拿來的卷子一個個的看了一下,發現選出來的這些人,所寫的策論都還挺不錯的,都是人才。

 看到貞觀元年的科舉考試為朝廷選拔出了這麽多人才,李世民心裡很是高興,覺得秦天的這次科舉改革,真是不錯。

 這樣的話,把沒有本事的淘汰了下去,朝中人才濟濟,何愁不能建造一個強盛的大唐?

 這樣看過後,李世民選出了幾篇更好的,道:“這些在朕看來,都是有狀元之才的,孔愛卿,你覺得這幾篇該如何定?”

 孔穎達道:“這個臣不敢亂說,還是由聖上定吧,不過,聖上還是要考慮一下這些卷子的考生,有些人的確才情不錯,但有時候,並不適合做狀元。”

 這種事情並不少見,李世民自然也清楚這種情況,他點點頭,而後就撕開了那些糊名的東西,這幾篇文章的主人,李世民竟然還都知道。

 有馬周的,有馮易的,還有剛剛破了案的狄知遜的,當然,也還有其他幾個人的。

 李世民看過之後,便開始排除起來,馬周的才情不錯,能力也有,但跟秦天走的太近,若是給了他狀元,隻怕很多人要質疑科舉了,以為他李世民看在秦天的面子上,給了馬周狀元。

 這樣的話, 對馬周今後的發展反而是不利的,本來真正有才的人,也會被人給說成沒才。

 馮易此人,倒是一個沒有依附於什麽人的寒士,但他揭發了此前的科舉舞弊案,若是他了狀元,隻怕木秀於林,要被人給盯上的。

 而且,此人過於狂妄,猶如一塊沒有被打磨好的玉石,暫時還不可大用,需要磨礪之後才行。

 狄知遜嘛,破獲士子被殺案後,他在整個京城已經算是名聲遠揚了,是個實乾型的人才,不過若論文章的高度,卻比馬周啊,馮易這些人稍微差點。

 他應該算是那種術業有專攻的人,破案還行,可以去刑部或者大理寺任職,當狀元就不行了,一般的話,狀元都是文才好,要去翰林院的。

 這樣一番思慮後,李世民選了一個其他人當狀元,馬周隻得了個第三名,馮易第四名,狄知遜第五名。

 “孔愛卿,名單已定,可以發榜了。”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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