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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鐵血路:八千裡路鐵與血》七. “偷”的區別
  鄉下村裡,小孩子家家的偷拿點房屋外面的東西,都不會叫“偷”,大人們也比較寬容,大都是會喊道:“莫拿太多喑圓煌昀朔眩恍⌒牡惆。鷦閭A俗凇!

  碰上脾氣不好嘴巴臭的,也最多是罵罵咧咧幾句,把人罵走了就算了,很少會像抓賊一樣要抓住孩子;也很少會去告孩子家長,因為一告,那就不得了,孩子就要遭殃了。

  養不教父之過,孩子偷了人家的東西,那還了得,基本上每個父母會把自己孩子打得哇哇叫的。

  作為父母,最怕孩子偷拿東西習慣了,長大後成為慣偷,偷到班房(監獄)裡去,那這個孩子就白養了,還不如趁現在能教的住,狠狠的管教。

  一個出於教育的考慮,一個是出於家長面子的考慮,一般就抓住孩子打,打得孩子鬼哭狼嚎的,當然,不會像打仇人那樣狠打,主要是打屁股,屁股肉多,一下子打不傷人。

  孩子小,大人就抓住扒了屁股上褲子,用巴掌打,打得山響,孩子哭得也山響,直到孩子求饒保證下次不敢了,才住手。

  大一點的孩子,照樣扒了屁股上的褲子,拿雞毛撣子、蒲扇柄子、竹尾梢子等順手又不傷筋動骨的東西,對著屁股開抽,也是要打得孩子求爺爺告奶奶認錯的才住手。

  如果在外面,實在是沒有這些“刑具”伺候的話,就脫下布鞋子,用鞋底來抽孩子的屁股,那抽的孩子,跟殺豬一樣叫;三狗和村裡孩子一樣,小時候沒被少抽過。

  當然,吃五谷米養百種人,大人也有偷東西的,村裡有個男的,自己的孩子都滿地跑打醬油了,他還是喜歡去偷人家地裡的蔬果。

  這家夥經常肩挑一個鋤頭,一頭掛著個簸箕,慢田野的到處亂轉,不是自家田地,也去,下午傍晚先瞄好哪家地裡有什麽好東西,就記著。

  第二天凌晨天剛亮,就拿著鋤頭挑著簸箕出去,到昨天瞄好的地方,順手摘了人家地裡的蔬果,等村裡人醒來出門時候,他已經回到家了。

  還有一個女家(女人),也經常手挽個“兩頭茅”(一種竹編的大菜籃子),到田野裡拽豬草,也是老摘人家的蔬果,放在籃子底下,上面蓋著豬草,提回家。

  這些小動作,其實村裡人大部分都知道,也有當場逮住的,隻是都是一輩子相見的村人,不好破他/她的面子,私下還了東西就算了,不會揪著不放的;也正因為有人看見抓到過,所以這些事才會傳出來。

  進屋裡偷東西,那性質就不一樣了,就嚴重了,那才是真正的賊了,村裡人也有,乾這種活的一般是中青年男子。

  不過兔子不吃窩邊草,這些賊很少偷本村人,因為這個一旦被抓住了,在村裡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了。

  也聽說有人去別地偷東西,被抓到打個半死的,鄉下村裡人,哪有什麽法律觀念的,隻要抓住賊,誰都可以上去打幾下出氣,因為大部分人自己丟過或被偷過東西,哪個不恨這些個偷東西的賊。

  墟場(集市)上就經常抓到賊,失主也不報官,因為大家都知道報官沒個球用,以前報過,抓去了關幾天又出來了,身上毫毛都沒斷一根,出來繼續做賊。

  現在抓住了賊,寧願不報官,自己來處理,直接把賊綁在大路邊的樹乾上,任路人打罵,那賊把頭低得死死的,生怕讓本村的人看見。

  頭還低著啊?就把他頭拿繩子綁住,往上拉著系在樹丫上;更有甚者,還拿墨水往賊臉上塗寫,

寫個“賊”字什麽的。  狗日的,都敢做賊了,還怕什麽被人知道你是誰,就是要讓所有人知道你是誰;有的不解氣的,就在路邊不停問路人,認不認識這人?認不認識?有誰知道?是哪村的?

  其實很多就是認識的,也不會告訴人家的,保住人家一張面子;但也有平時不對付(有矛盾)的,就會轉頭偷偷跟人說了,這個人他是誰,是哪個村的。

  如果知道這個賊是誰後,失主就開始大力宣揚,見到個路人,就大聲說這是某某地方的某某某,甚至把賊的名字地址寫在紙上,貼在賊身上,給大家看,碰上不識字的,就講解給人聽。

  有好事者,還生怕別人不知道,在旁邊打著個大鑼,當當當的破銅鑼聲音,吸引著路人前來觀看。

  每當這個時候,墟市上跟看大馬戲似的,圍上幾圈人;一些家長現場就教育起自己的孩子,長大後,做啥也不能做賊,看看這些個賊,把祖宗十八代的臉都丟光了。

  這樣的懲治,比報官好多了,基本上這個賊以後就在這個地頭上消失了,不消失不行啊,一上街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賊。

  一進店鋪的,所有人都盯著他,防著他偷東西;除了背後的指指點點,有的當面直接奚落開罵的,猶如過街老鼠一樣。

  也有傻乎乎的傻賊,會在自己村裡入室偷東西的;都是些窮人家,家裡哪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富人家裡倒是有點,但不管什麽人家,被偷了都是很不舒服的,敝屣自珍啊。

  要是被自己村裡人抓到,運氣不好挨一頓揍,要是平時本來就不待見有矛盾的,會把人扭送到官府去,當然這是極為少數的。

  大部分的運氣都還不錯,因為人家不想破賊的面子,特別要是這個賊是未婚青年,這名聲破了,以後連媳婦都娶不到。

  有句古話:“只見賊吃肉,不見賊挨打”,鄉下人就是要大家都看見賊挨打。所以,不管城裡還是鄉下,所有人都生怕自己孩子長大了成了賊,那真的一家人都抬不起頭來,走在路上,都被人戳脊骨梁。

  當然,這些個是極為少數的人才會乾,正常家教出來的人,寧願討飯活著,也不願去做盜賊,就算被逼做,也要背井離鄉隱名埋姓做。

  並不是所有的風氣都這麽差的,也有好口碑的事情,比如村裡教私塾的王老先生,就是個拾金不昧的硬直老漢子。

  這個王老先生,甚至是有點古板,不但拾金不昧,而且手都不去沾,看到地上有失物,都不會去拾。

  但這個王老夫子啊,又怕地上的失物被別人給撿走了,失主豈不是很難過,自己又不能去撿起來(估計生怕別人誤認為是他偷拿的),就隻能站在失物邊上傻等失主。

  這老頭還特認真,看見如果失物是貴重東西,就要拿個東西遮著,等失主上來領取時候,還要人家報出裡面是什麽東西?數目是多少?

  對上了,就是你的了,拿走;沒對上,對不起,你狗日的是個冒領的貨,還要扯著你沒玩沒了的,人都怕了他,甚至是真正的失主來領取,都有點緊張,生怕說錯了,被老頭拽住一頓臭罵。

  這事也挺巧,別人在路上難得看見一回失物,這老頭子就總是看見;有一次,老夫子看見路上有失物,就撿個荷葉遮了起來,大聲喊,叫人來領;可喊了半天,就是沒有人來。

  可憐的老頭子,在毒辣的大太陽底下,站了好久,人都快暈倒了,還堅持不走,別人看見,過意不去,就好心說:“老先生,你先歇會兒,我替你守著。”

  可這迂夫子不但不領情,還懷疑人家想趁他不在,拿了失物走了,堅決不從。大夥看這樣也不行啊,把村裡唯一的一個教書先生給曬病了,孩子們到哪去念書?

  於是給老頭撐傘的撐傘,端水的端水,家在附近的,甚至都搬了個椅子過來,給老先生坐著,好一番繁忙的。

  時間久了,大家就開始埋怨起這個失主,這失主難道是個大馬哈嗎?全村人都知道了這事,這麽久了,還不知道自己丟了東西嗎?難道是路過村裡的外地人?

  最後實在沒辦法,派了個人去把老族長給請了出來,老族長當著眾人的面,打開失物,對著寫了一個紙條子,詳細的寫了失物的名稱、特征、數目等。

  然後,老族長把條子交付於王老先生手上,當做認領憑證,最後把失物帶回族裡的祠堂裡,保管在加了鎖的大櫃子裡,這事才算暫時了結。

  ……

  沉浸在回憶中的三狗,被守城家拋饅頭的喧鬧聲打斷,看著漫天的饅頭雨飛下來時候,無數隻手伸向天空,饅頭飛濺的掉落地上。

  大家都彎下腰撅著屁股在地上撿,恨不得多生一隻手,有的小饅頭被一腳踩進松軟的泥土裡,小孩子急忙摳出來,在衣服上擦擦,就直接塞嘴裡吃了。

  看得三狗失聲而笑,好像看鏡子一樣,看到了小時候的自己,那年福英家歸屋拋饅頭時候,自己也正是這麽大的小屁孩,玩了命似的搶饅頭,在無數大人高高的手臂森林下,隻能專注於掉在地上的饅頭,要求眼疾手快身子靈活。

  明月是不敢上前去進入到人堆裡搶的,隻得遠遠的站著望著,因為她相信,最後她的那個三狗肯定會捧著一大捧饅頭來給她的。

  結果沒有錯,三狗兩個口袋塞滿了小籠包一樣大的小饅頭,左手邊口袋裡全是乾淨的饅頭,那是留給明月的,右手邊口袋是有點髒的饅頭,甚至是陷入泥巴地裡摳出來的,那是拿回家洗乾淨給弟弟妹妹一起吃的。

  可現在,守城家新房,也就是以後明月的新房,遠在家裡的明月已經不需要他去幫忙搶饅頭了,也不需要他的東西了,地上翻滾的都是他們的饅頭,多得吃不完。

  如果可以

  我願被這輕小的饅頭砸死

  如果可以

  我願被饅頭砸進泥土

  但願可以

  埋進泥土而無人知曉

  但願可以

  讓人踐踏泥土一樣

  踐踏

  我的身體

  踐踏

  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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