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螞蚱用眼角一看林勇已經躲開了王順的防守,就順手又將球從王順的腦袋上扔給了林勇。林勇飛身接球後,根本就沒有落地,一個空中補籃,將球高高的拋起扔進了籃裡,落地的時候一個沒站穩,坐在了地上。
來回幾個回合過後,第一節比賽進入了倒計時,最後十秒的時候,我持球單打林勇。我用眼睛注意著進攻時間,一秒,兩秒,三秒,就在進攻時間僅剩下五秒的時候,我一個胯下變向加速,球跟著我順著右側殺了進去。看我馬上就要躲過了林勇的防守,老黑湯姆不幹了。他馬上脫離王順的糾纏,順著林勇的左側擋在我的面前,直接來了個雙人包夾。
我並沒有在乎他的這一舉動,而是利用他們兩個人中間的空隙,一個右後側勾手,球在右側擊地後又從襠部穿出,然後在他們兩人的中間穿了過去,我也一個側身跟著跑了過去。我的速度非常快,根本沒給他們反應的機會,穿過去後,就在最後一秒,我一個籃下單手大風車將球狠狠的砸進了筐裡。就在這時,秒表正好讀到最後一秒。由於用力過猛,籃筐不停的上下晃動著。林勇倒是沒有什麽表情,再看老黑就像吃了苦瓜一樣,咧著嘴看著我。最激動的當然是場下的觀眾了,大聲的呼喊著我的名字,有的還在揮動著手裡的橫幅。壓哨扣籃,而且還是在一個完美的過人之後,這種球非常提士氣。
其實就在我把最後一個球灌進籃裡的時候,在觀眾席上的某個角落裡,站在一個人,戴著一個棒球帽,帽沿壓的很低,斜靠在牆上,用眼睛仔細的盯著賽場。這個人已經來了很長時間了,一直都在觀察著我,觀察著新空氣。
第一節比賽結束,就在裁判的哨聲剛剛落下的時候,觀眾們一陣騷動,大家都抬頭向上看去。我們沒明白怎麽回事,就也都跟著抬頭往上看。這時我才發現原來,在樓上的雅間裡來了幾個人,我一眼就認了出來,是段二爺,旁邊站著的竟然是劉二痞子,後邊還站著幾個保鏢。
段二爺倒是對場下觀眾的注目觀看沒什麽反應,自顧自的坐在了那個老板椅上,點了支雪茄,朝下看著。可劉二痞子卻對觀眾的好奇很是感興趣,站著玻璃前,微笑著,使勁的揮著手。
“哥哥兄弟,看著沒,這劉二痞子心還挺大,還敢在這現身,也不怕球迷炮他”。
就在這時,忽然有人朝著那個樓上的雅間,大喊一聲“王八犢子,還敢來這”。
然後緊跟著觀眾朋友們就是一陣陣的唾棄之聲。可臉皮賊拉厚的二痞子才不會在乎這些,還是微笑著跟大家打招呼。可我又看了看他邊上的段二爺,看到臉皮如此之厚的二痞子,好像也很無奈,放下剛抽了一口的雪茄,然後扭過頭來一臉嫌棄的看了看他。
其實段二爺今天能來,是因為昨天看到了一則關於我的新聞,新聞上大肆渲染,說我回來就是要針對野馬的。就是要給野馬點顏色看看,下面還有好多球迷的評論,說什麽的都有。有的是給我加油的,有的則是大罵野馬,大罵他段二爺。還有大罵劉二痞子的,反正百分之八十都是針對野馬隊的。這段二爺一看,當時就火了,但是他發火從來不像其他人那樣,暴跳如雷的,而是非常穩。他當時皺著眉,吸著嘴裡的煙問身邊的人關於我的情況。當聽說,我之前只是野馬的一個小雜工的時候,段二爺也少有的表現出了吃驚。
而且也令他沒有想到的是,自己收購了火星隊後,會造成這麽大的負面影響。會讓廣大的球迷朋友們這麽激憤。其實這要是放在幾年前,段二爺可能也不會這麽關注野馬隊的發展。但是其實最近這幾年由於房地產業的大面積整頓,段二爺的日子也不是很好過,這其實也是他當時決定收購火星的一方面的原因,他是想把自己的產業有意的向籃球產業這方面轉移,畢竟整個S市都是以籃球文化著稱的。而從全國來看,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體育運動也越來越多的進入了普通家庭。這樣的轉移過後,他就可以利用球隊這面的收入來穩定他整個產業的經濟鏈,不得不說,段二爺的腦袋確實很不簡單。
但是其實由於多年來,他在這個行業的霸道行徑和他的一些地下的買賣交易,也是造成他的集團風雨飄搖的直接原因,這些也可以從劉二痞子如今的狀況看得出來。
我其實還不知道,段二爺今天竟然是為我而來。我也不去理會觀眾們對於老段是什麽態度, 我隻自顧自的坐在替補席上休息,聽著花奇隊大家的指導。
第一節比賽結束時的比分是,24vs26,野馬那邊領先兩分,首發陣容有我在,還有王順等人,倒是問題不大。可是從第二節開始,就不得不進行隊員輪換。我們這邊能供輪換的只有小飛,方豪,李大英,還有彪子。還差一個,正常情況下,花奇會讓陸風上,然後從第二節的後半段在慢慢的換上首發。但是這次我有不同的意見,我覺得有必要把我在放倒場上一段時間,因為我的體力我覺得還可以,問題不大。
所以我就去找花奇商量,可花奇說什麽也不讓我這麽打。他說從今天第一節的比賽來看,我們的關鍵時間應該是在第四節。前兩節的丟分可以在第三節追回來,而且就半節的替補陣容來看,就算是失分也不會失的太多,畢竟我回來後,小飛又回到了替補陣容,這樣一來,替補多少還是補強了一些。他還說,我的休息時間不能隨便打破,一旦到了第四節的鏖戰,我的體力跟不上會直接影響到比賽的。
聽了花奇的勸說,我也就沒在堅持。沒想到真被花奇猜到了,到了最後,真就是一場鏖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