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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藝術家》第一百零一章 這波兒不虧
李同對著手機怔了半天,他這算是在沈芊陌心目中的形象毀了嗎?

 高大偉岸的形象樹立起來要n久,但轟塌成猥瑣的粉末只需要半秒。

 李同有些喪氣地把手機丟到一旁,繼續埋頭擦桌子。

 “李同,在嗎?”

 這時,印象咖啡館的門鈴又響了。

 李同抬頭一看,一個小個子閃了進來。

 麻蛋!

 李同把抹布重重地往水池子裡一摔,這一大清早的,還讓不讓人思考人生了?

 “在,是leader啊。”

 走近了,小個子拉下加拿大鵝的羽絨服帽子,露出一張輪廓分明的臉。

 “這麽早?來我店裡吃早飯?”李同招呼道。

 “嗯。正好早飯沒吃,你看著來點啥?”leader招了個角落裡的位置坐了下來。

 “那就咖啡配三明治?”李同提議。

 “成!”leader點了點頭。

 “喂,李同。”leader見李同轉身要走,連忙叫住他,“你讓下面人去弄,來來來,你坐下我和你談點事兒。”

 “啊?哦。”李同一愣,隨即坐了下來。

 用腳趾頭想也知道,leader這種金錢觀念這麽重的人,是不可能隨便浪費時間的。

 “同子,之前你和小聰合夥兒做生意,做得不錯。”leader開門見山,“我覺得你很有潛力。要不你看我也給你投資做點啥?”

 李同一愣,這leader是啥意思?

 一大早地跑來給自己送錢?

 自己和他也不是很熟啊?

 “leader,你別急,先吃三明治。”李同緩了緩道,“上次餐巾紙的事兒是個巧合,我也不知道效果那麽好。”

 “嗯。”leader低頭喝了一口咖啡,繼續聽李同說。

 “其實投資我,也未必都能賺錢。我就不是個生意人,不懂算帳的。”李同說這話並不是自謙。

 他最近忙著管白夢婷家的破事兒,還答應了老槍要重拾畫筆,哪有心情和leader合夥兒做生意啊?

 再說他現在手裡握著幾個億,又不差錢。

 某雲不是說了嗎?一年掙一二十個億實在是太痛苦了!

 所以,這個苦他李同不受。

 “同子,你這就不夠意思了。”leader冷笑了一聲,“你是不是覺得王小聰比我實力強。其實我這個人呢……比較低調。”

 “沒有沒有。”李同連忙澄清,“就是我最近吧,有點事兒挺煩,確實沒有時間。”

 “嗨。”leader一聽是這理由,反而輕松地笑了,“同子,你有啥煩心事兒,說出來,一句話的事兒。哥幫你解決。”

 李同看了leader一眼,他好像確實挺有誠意的。

 今天一個人來的不說,來了也沒怎麽和李同繞彎路子。

 “沒啥,就是我最近想投資做婦女用品,沒啥門路。”李同也不藏著掖著。

 做生意,他第一沒經驗,第二沒資本。

 “仰慕”是條大船,李同覺得光靠他這麽一隻小魚怕是拖不動。

 拉leader下水倒是個不錯的主意。

 “婦女用品?”leader一愣,“李同,是不是做完餐巾紙,又想做衛生巾啊?行行行,你要真想做,我給你投資。”

 “不是。”李同否認,“我是想做……那啥。你懂的。”

 說著,李同也學著王小聰兩手在胸前比劃了一下。

 “……”leader也懵逼了。

 這李同還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可俗可雅。

 之前做做餐巾紙也就算了,說起來也算是文創產品。

 可是這bra……真的有些過了。

 不說別的,就這條消息要是放到網上,李同還不得給網友懟死。

 加上之前首博小便池的汙點,李同怕是一輩子都沒法撿起藝術家這頂帽子了。

 “同子,你不是逗我的吧?”leader對李同的話將信將疑。

 李同笑了:“leader,信任是合作的前提。我真的想做婦女用品,並且我想加盟‘仰慕’。”

 “什麽?仰慕?”一聽這話,leader更詫異了。

 “前兩天仰慕的老白剛來我辦公室坐過,說想拉點投資。我沒答應。”leader也不瞞李同,“倒也難為了老白,一把年紀了,也有些身家了,現在卻要四處求人。這兩天他們家股票跌的都不能看了,你居然要加盟他們?”

 “嗯。”李同很肯定地點了點頭,“現在不到處都在宣傳華夏製造嗎?國貨當自強啊。”

 李同給自己找了個看起來合理一些的理由。

 “話是這麽說。”leader拿起一塊三明治塞進嘴裡,然後又用手擦了擦嘴角,“可我是個生意人。仰慕不是我說什麽。最近幾年的款式做的那是要多老土有多老土,感覺超市裡賣的都比他們洋氣!對了,你沒聽王小聰說過嗎?他有三種女人不睡:第一,沒胸的;第二,腿粗的;第三,就是穿仰慕的女人。”

 “這話怎麽說?”李同追問。

 “仰慕的老白,你了解不?原來是部隊出身,為人特別的……正直。”leader想了想,終於找到了一個能夠代替“刻板”的形容詞。

 “你是知道的,他那些東西80、90年代賣賣還行,過了千禧年基本上就往二三線城市銷了,過了10年,基本上它的主要市場就在五線城市了。”leader對市場很了解,“仰慕近幾年出的款式,都跟大媽穿的似的。一看就是老白那個年代人的審美。所以,仰慕的問題,不出在資本上,而是出在管理者的理念上。”

 “可是我聽說……”李同道,“我聽說老白的兒子是國外留學回來的,思想很前衛。”

 “嗨,可不是嗎?小白。”leader端起咖啡搖了搖頭,“那小子是有點兒想法,可是兒子再大大不過老子不是。所以,我勸你啊,趕緊放棄加盟仰慕的想法。還不如……我們合夥兒賣衛生巾呢!”

 leader雖然最後一句說得是玩笑話,但表情一點都開玩笑。

 冠希不都說了嗎?製造業不能因為沾上xx倆字兒,就把標準降低。

 像“仰慕”這種就快要被時代淘汰的設計產品, 你就是再給它注入資本,那也白搭。

 就好像是一塊死豬肉,你注多少水,也是沒有營養的。

 “如果我一定要加盟呢?”李同遞給leader一張印象餐巾紙。

 “這……”leader又猶豫了。

 他今天本來就是下定決心要來找李同合夥兒的,可是李同說的這個投資領域,偏偏他又不看好。

 不過,做生意,看市場重要,看人更重要。

 leader咬了咬牙,“行吧,你要是加盟仰慕。我就把我拋出去的仰慕股票全部再買回來,另外,我再多買1000萬股!”

 李同滿意地點了點頭,“好的,成交。放心,這筆你不會虧。”

 leader將信將疑地站起身,將杯子裡的咖啡一飲而盡,然後拉上羽絨服的帽子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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