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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藝術家》第六十一章 生機與活力
  “啥?碎磚?”

  一聽李同的話,那些工友們又炸了。

  “老板,你要說別的,咱們沒有,你要碎磚,咱們工地多的是,您要多少?”包工頭很陳懇地遞過來一根煙。

  “也不用很多,給我個二三十塊也就夠了。”李同心算了一下答道。

  “嗯,得嘞!一會兒就給您送來!”包工頭拍著胸脯打包票。

  工友們邊議論著邊扛著工具走遠了。

  李同對著斑駁而又凹凸不平的牆面,陷入了沉思。

  “同子,你鬧呢?地下室不改了?”老槍在一旁焦急地打岔。

  李同不說話,只是死死地盯著牆壁,想著接下來的構圖。

  不一會兒,包工頭就把紅磚給送了過來,大概是出於對李同的報答,送來的碎磚足足兩筐,七八十塊有余。

  李同隨手拿起一塊,便對著牆壁開始塗鴉。

  老槍莫名其妙,也不敢出聲,點燃一根煙,坐在李同身後,默默地看他作畫。

  一開始,老槍覺得李同完全是在隨性塗鴉,甚至有可能是在搞行為藝術。

  但是隨著牆面上野牛的形象越來越清晰,老槍也陷入了沉默。

  李同這幅亂塗亂畫的《野牛》,看起來隨意奔放,但卻又充滿著某種神秘的力量,似乎蘊含著人類的最原始哲學思想、科技認識甚至文字文化的創造意念。

  “太牛B了!”老槍驚歎了一聲。

  李同用紅色磚頭塗抹出一頭野牛因受傷而撲倒在地卻仍奮力掙扎的情景。

  畫面色彩單純,但卻將野牛的野性和巨大力量表現得非常生動,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尤其是在光線昏暗的地下室裡,這一情狀呈現在凹凸不平的牆壁上,顯得別有一番韻味。

  老槍在震驚之余,立即喊來了二胖。

  二胖亦被地下室李同所畫的壁畫震驚了!

  這幅畫粗獷的線條,簡潔的表現,一下子就把二胖帶到了非洲大草原。

  二胖似乎能在野牛的形象裡看到他受傷後的掙扎和聽見叢林深處危機四伏的野獸叫喊。

  這一切,都讓這幅壁畫顯得稀有而神秘。

  “滿滿的洪荒之力啊!”二胖不自覺地驚歎道。

  老槍和二胖甚至覺得,眼前的室友李同,簡直就是一個奇跡!

  他怎麽能畫出這麽雄壯的作品。

  對,雄壯而高昂,充滿原始的力量。

  這絕對不是個人的創作,而是歷史的積澱壓在了他李同一個人的筆下。

  他抓在手中殘缺了一角的紅磚,劃出的一道道紅線,仿佛將歷史的時間軸拉回到舊石器時代。

  那個時代,沒有紛爭,沒有無聊,只有生存!

  “畫得如何?”

  李同畫完最後一筆,輕輕松松地丟下磚頭,若無其事地回頭看了老槍他們一眼。

  “歎為觀止!”老槍道。

  “佩服!佩服!”二胖衝李同作了個揖。

  李同微微一笑,轉身上樓,他打算換件衣服,趕緊把小甜橙接來,感受一下史前藝術的力量。

  李同急匆匆地來到沈家別墅,只見小甜橙一個人在飯廳吃晚飯,沈芊陌又不知所蹤。

  “斐姐,我想帶小甜橙去我的別墅看看畫兒,你能和我們走一趟嗎?”

  “這有什麽問題。李先生,走吧。”

  說著,斐姐領著小甜橙就打算往李同家的別墅走。

  可是剛走到別墅門口,拉著小甜橙的李同就被一片閃光燈給閃暈了。

  “快!就是那個小女孩兒!”

  “快拍快拍!她就是沈芊陌的女兒。”

  “快搶,明天的頭條就發這個。鏡頭靠近點兒。”

  在一片亂哄哄的嘈雜聲中,小甜橙被閃光燈炫得睜不開眼睛,整個人連連後退。

  李同在一片白光中勉強睜開眼睛,只見數十位記者蜂擁而至,長槍短炮,各種閃光燈對著他們亂拍。

  混亂中,李同先是摟緊小甜橙,隨後直接將她抱起,轉身就想往回逃。

  “有個男人啊!?那男的是不是小甜橙的親爹啊?”

  “多拍幾張!連親爹都逮著了!明天的點擊量O了!”

  “沈芊陌真看不出來,隱婚這麽多年,連孩子都有了。還在鏡頭前裝青春美少女騙錢,我呸!”

  “就是!欺騙了我們這麽多年!曝光她!”

  “湊近點兒,把小女孩的臉拍清楚點兒!”

  記者們你一言我一語地拚命往前湊,好幾個照相機的鏡頭都快懟到小甜橙的鼻尖了。

  李同忍無可忍,把小甜橙交給斐姐,上前一步奪過最近的一台照相機,“哐當”一聲,狠狠地砸在地上!

  “你們鬧夠了沒有?她只是個孩子!你們再鬧,老子告你們私闖民宅!”李同一聲怒吼,喝退了一大眾記者。

  半晌,人群裡才有人弱弱地嘀咕了一句:“這不是最近剛出名的畫家李同嗎?”

  這一句話,讓一下子安靜下來的記者們又炸開了鍋。

  鋪天蓋地的閃光燈再一次襲來,李同直接把斐姐和小甜橙推進了別墅,然後反鎖上別墅的門。

  “李畫家,請問你和沈芊陌小姐是什麽關系?這麽晚了,為什麽你會出現在她家別墅?”

  “李先生,請問你是沈芊陌小姐孩子的生父嗎?”

  “李畫家,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和沈芊陌小姐同居的?”

  “沈芊陌小姐隱婚多年,欺騙了粉絲,請問這個責任要由你承擔嗎?”

  各種各樣,亂七八糟的問題,接二連三地向李同襲來。

  李同以不變應萬變,任憑記者怎麽問,他就是冷著一張臉死活不開口。

  真相不需要解釋,解釋出來的都不是真相。

  李同懶得理這群記者,這些娛記為了炒新聞,什麽事都做得出來,什麽話都敢往外說。

  一個記者,如果沒有職業操守,是最容易為了利益出賣靈魂的。畢竟,他們有那個便利。

  “李同!你賠我相機!”

  就在記者們對李同的追問尷尬地陷入僵局的時候,人群裡突然爆發出一聲哭喊。

  剛才那個被李同砸了相機的記者,衝到李同面前,舉著破舊的相機向他示威。

  李同冷哼一聲,“你敢拍,我就敢砸。”

  “李同,我是北方周刊的記者。這台相機值5萬塊,你如果不賠錢,咱們法庭上見!”那個記者來勢洶洶,說話的態度非常蠻橫。

  李同心裡對這種人充滿了鄙夷,哦,你偷拍你還有理了?

  砸了你的作案工具那都是輕的,就憑你把鏡頭懟到小甜橙的鼻尖上,我李同揍你都是輕的!

  “法庭上見,就法庭上見!這裡都有監控,我還要告你私闖民宅,騷擾未成年人呢!”李同不依不饒地給他懟了回去。

  李同現在是有錢,陪他一打相機那都是九牛一毛。

  但李同現在心裡不爽,他寧願花這個錢來打官司,也不會賠這種爛人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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