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身該說你什麽好呢。”
莉莉絲似笑非笑的看著莊明歌的臉,但莊明歌一臉坦然的看著她,沒有絲毫的局促和不安,當然也沒有一點點的尷尬。
“你比我想象的還要厚臉皮呢,少年。”
“哪裡的話,一定是莉莉絲大人誤會了,像我這麽純潔的人,怎麽會厚臉皮。”莊明歌恬不知恥的說道,一點也沒有為剛才的過河拆橋而臉紅 。
“算了,畢竟你也是妾身的孩子,偶爾向妾身撒撒嬌,妾身也會體貼你的。”
鬼才向你撒嬌啊。
莊明歌心中咆哮,嘴角微微抽搐的說道:“多謝莉莉絲大人的關心,如果莉莉絲大人現在沒有什麽事情的話,可不可以先去幫助我的摩黛絲提。”
“妾身剛才不是說過了嗎?只要你成為妾身真正的孩子,妾身就會為你救出你的母龍,同樣也會治療你的夢魔。”
莉莉絲趁機將剛才的條件說了一遍,威逼利誘。
莊明歌自然是威武不能屈,“莉莉絲大人,這件事情我覺得我們還是在商量一下比較好。不如你先去救出我的摩黛絲提在說?”
“狡猾的孩子,不過妾身絕對不會上當,如果你不能現在做出決定的話,妾身就回去了,魔王阿斯蒙帝斯的婚禮上,妾身也要準備一份合適的禮物呢。”
莉莉絲似乎真的厭倦了莊明歌這種曖昧不定的態度,轉身就走。
莊明歌一把拉住莉莉絲,不讓她走。“你贏了莉莉絲大人,今天開始。我就站在你的陣營裡,不論是刀山火海。還是天堂地獄,你若不離不棄,我便生死相依。”
“說得真好,妾身都快要被感動了。”
莉莉絲笑的連眼睛都看不見了,眯成一條細縫,ǎ真正的戀人一樣將頭靠在莊明歌的胸膛,但莊明歌卻知道懷裡的絕代佳人絕對是一枚核彈,稍不留意,就會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灰飛煙滅,不複存在。
莊明歌試探的問道:“莉莉絲大人,既然我已經成為你的孩子,不如你現在就去把我的摩黛絲提給……”
“安心吧,這件事情妾身會親自處理,那麽,下一次再見了,妾身可愛的孩子。”
“再見,莉莉絲大人。”
莊明歌放開莉莉絲。對方後退了幾步,似乎留戀的看著莊明歌,但莊明歌發生她的眼瞳ǎ並沒有看著自己,而是透過自己。看到了什麽人。
隨後,莉莉絲的背後裂開一條空間隙縫,她本人退入細縫中。轉眼消失。
送走了莉莉絲之後,莊明歌迫不及待的開始聯系自己的現任的頂頭上司。
冥王。哈蒂絲。
經過一番準備之後,莊明歌的靈魂很快就被冥王拉入了冥界。雙方在一座威嚴的宮殿內見面了。
莊明歌立即上前,將自己的請求說了出來。
“好吧,看在你是我的部下的份上,我答應你的請求,龍族驕傲萬分,強大的龍族來拿諸神都不服,能夠擁有一條巨龍做屬下,我也非常的高興。”
哈蒂絲立即答應了莊明歌的請求,高興的說道。
“不過……”她話音一轉,無奈的說道:“沒有想到莉莉絲那個家夥還是纏上了你呢。”
莊明歌驚奇的說道:“哈蒂絲大人似乎對這件事情早已經有了預料,到底是怎麽回事,莉莉絲看我的眼神很不對勁啊。”
莊明歌回想起她離開時望著自己的目光,飄忽不定,不像是看自己。
哈蒂絲說道:“好吧,我告訴你,在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還有著勇者,並且那是勇者輩出的年代。”
勇者輩出的年代?
莊明歌心頭納悶,什麽時候勇者已經如此的不值錢了。
按照劇情的慣性,勇者應該是千年難得一見才對。
“沒錯,確實是勇者輩出的年代,那個年代,勇者大概有數百萬u吧。”哈蒂絲回憶的說道。
莊明歌吐槽勇者已經和白菜一樣爛大街了嗎?
“那個時代很久遠,沒有辦法用文字來記載,那個時候的人類還沒有自己的語言,說的都是天堂語言和地獄語言。那個時候的三界劃分並不明確,人類和神祗,天使,惡魔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在一個環境裡。”
哈蒂絲大人的緩緩敘述,莊明歌開始了解那個年代。
因為那個時候的人類沒有屬於自己的語言和文字,所以沒有辦法將這個年代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但毫無疑問的是,那個年代確實存在。
這個年代後來被諸神們一致命名為混沌年代。
當然,這是西方的叫法。
在東方,還有這另一種叫法,哈蒂絲回憶了半大天,恍然大悟的拍了拍手,“對了對了,東方的那群人把這個年代稱之為洪荒!”
莊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總而言之,不管是混沌還是洪荒,那個年代確實是雜居在一起的,人類,眾神,天使,佛陀,仙人,惡魔,妖怪……
人類最弱小,但這個年代裡,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苦難。
不過,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類,也擁有著強大的渴望,脫離苦難的理想,於是,勇者就應運而生了。
任何敢向妖魔,仙人,佛陀,惡魔,反抗之人,都會被稱為勇者。
屠殺這些存在的人,用譽為勇者中的勇者。
數以百萬的勇者也是分作階梯的,一共分為五個階梯,除了站在頂點的幾個人,其余的階梯有什麽人,身為神祗的哈蒂絲自然不會記得這些小嘍囉一樣的存在。
至於為什麽會記得站在頂點的幾個人,自然是因為他們做出了令神祗也側目的事情。
奇跡的五人。
站在勇者頂點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稱之為奇跡的五人,他們每一個都做出了驚天動地的大事情,令人類沸騰。
奇跡的五人之中,有一個叫做萊因哈特的存在。
他被人們稱之為混沌之槍,他曾經在一個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種恐怖的火焰,這種火焰輕松的就可以殺死惡魔,他用這種火焰錘煉出了一把槍。
這把長槍被譽為混沌之槍。
不論是天使還是惡魔,只要被這把槍擊中,留下傷痕,恐怖的火焰就會從傷口迸濺,將受傷之人的身體,靈魂全部燃燒殆盡。
什麽都不會剩下。
在這把槍下死亡的惡魔和妖怪,不計其數,所以萊因哈特從一個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來,成為了第二階梯的勇者。
不過後來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間震動了混沌年代,成為了奇跡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宮殿,想要找到長死不死的秘密,卻被莉莉絲發現,並且雙雙陷入了愛河,背著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個人類拐跑,這件事情傳遍了混沌時代,啊,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們之間的愛情被渲染的淒迷冷豔,令無數的人類陶醉。
不過,沒有人看好這對情侶。
他們之間有一個巨大他天塹,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個人類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將所有的憤怒發泄到了人類的身上,人類為此飽受苦難,並且開始責怪萊因哈特的魯莽行為。
一瞬間,萊因哈特從人人崇拜的勇者,成為了人人喊打的對象。
最終,萊因哈特無法承受人們的指責,拋下了莉莉絲,獨自向魔王發起了挑戰,背負著自己的混沌之槍,一路殺向魔王撒旦的宮殿。
但是,想法很豐滿,現實太骨感。
這位勇者還沒有來到魔王的宮殿,就被魔王的擁護者毒殺在半路上,混沌之槍從此消失不見。
奇跡的五人,凋零其一。
莊明歌聽完之後,簡直無法想象,愛情的力量真是偉大,莉莉絲居然會選擇人類而背棄魔王,他為萊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發起挑戰,想法無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樣,太過於愚蠢了。
“以上的內容出自於野史,根本不足為信。”
就在此時,哈蒂絲突然說出了令莊明歌大吃一驚的話。
野史,不足為信?
莊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 哈蒂絲大人,說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鬧哪樣啊。
莊明歌忍不住問道:“哈蒂絲大人,真正的歷史是什麽樣子,莉莉絲真的愛上了那個人類?”
哈蒂絲鄙夷的看了莊明歌一眼,問道:“若是你有一個如花似玉的美麗情人,還會和一個五大三粗的鄉村女人一見鍾情嗎?”
莊明歌頓時無言以對,這種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歷史到底是怎麽回事?”
哈蒂絲打了一個哈欠說道:“那個人類膽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宮殿盜取惡魔向撒旦進宮的不死酒,對於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壞,但對於人類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寶物,令人心生貪念。”
“那個人類毫無疑問就是心生貪念中的一個,他盜取不死酒的時候,被莉莉絲發現,莉莉絲一路追殺他,不過那個家夥因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難纏,所以莉莉絲追殺了一段時間後,才殺掉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