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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魔法高校》八十四.冥王的條件
“接下來自然是打倒她了,不然還有什麽,。”魔王恨鐵不成鋼的說道:“你剛才的表現簡直太慫了,居然立刻人數,我們魔王的面子都被你丟盡了。”

 “不,我不覺得我認輸會影響你們的面子。”

 “你有問題嗎?”魔王冷淡的問道。

 “不,沒有。”

 總而言之,在這種時候還是不要和魔王對著乾比較好,莊明歌覺得他說什麽就是什麽吧,要是辯論的話,以魔王活了不知道幾千萬年的積累,自己絕對說不過他。

 與其主動求虐,不如退而沉默。

 “這一次已經不止是你的事情了,魔王所看重的勇者如果輸在了冥王所挑選的人類手裡,我們魔王的面子就徹底一點也不剩了。”

 “所以,下一次見面那個小女孩的時候,你必須贏,而且要贏的漂亮。”

 魔王斬釘截鐵,不容有任何商量的語氣說道。

 莊明歌覺得自己既然給林麗莎跪了,在沒有辦法對付她的不死紋章之前,絕對不是林麗莎的對手,就算拚死一戰,也只不過是給對方製造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困難。

 “這一點你不需要擔心。”魔王智珠在握,智慧深入大海般不可測,“這一點小小的問題怎麽可能難住我,我今天出現在你的面前,就是給你這個。”

 他掏出了一個紋章,扔到了莊明歌。

 莊明歌連忙接過來仔細看了一眼,發現是一個六對潔白羽翼的天使紋章。

 “這是什麽?”

 “魔王路西法特意為你打造的天使文章,。”魔王撒旦說道。

 “為什麽不是墮落天使,話說我一個魔法師帶這樣的紋章太不符了吧。”魔法師就是和惡魔結締契約從而獲得了魔力的人類,在天使的眼睛裡,那是自甘墜落的人類。

 一旦成為魔法師,不論如何偉大,今生都沒有進入天堂的機會了。

 在天使的眼睛裡,魔法師就是惡魔的走狗,必須消滅的蟲子。所以莊明歌不管怎麽都覺得這個天使紋章太過於礙眼了啊。

 “這可是用路西法的一根羽毛做的,你居然還要說三道四,太不知足了,勇者!”魔王撒旦不滿的訓斥了莊明歌一句,莊明歌不禁受寵若驚。

 “這個紋章居然是魔王路西法大人的一根羽毛做的?太珍貴了吧。”

 路西法是什麽樣的存在,大家都清楚,傳說中的晨曦天使,即使墮落到地獄。背後的羽翼依舊潔白,沒有墮落的跡象。

 話說,他當年帶領著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天堂,就可以說明他的魅力和力量是多麽的強大。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出自於上帝之手,即使如此,依舊有三分之一的天使願意跟著路西法叛變,這就說明了許多問題。

 這種神話中才會出現的大人物,一根羽毛足以讓整個魔法界掀起腥風血雨。

 這麽說吧,如果莊明歌今天走出去,說自己的手裡有一個路西法用羽毛做出的紋章,那麽第二天,教廷的大軍就會不顧一切的殺進聖羅蘭。

 即使拚掉教廷所有的底蘊也還不客氣。

 別忘了。世界三大教會之一的教廷,可是擁有著二十億信徒的可怕勢力。

 魔王撒旦說道:“有了這個,你就不會受到不死紋章的影響,堂堂正正的和那個小女孩子戰鬥,這次要是在輸掉了,我可不會輕饒了你,。”

 莊明歌小心翼翼的說道:“不死紋章可以將對方的實力提升十倍,這個天使紋章也可以把我的力量提升十倍嗎?”

 如果真的可以提升十倍。莊明歌有信心和王一戰。

 “不可能。”魔王撒旦沒有任何猶豫的說道,“你不是天使,更不是聖徒,不能借助天使紋章的力量,你想太多了。”

 “那我還能打過對方嗎,撒旦大人,你這也太難為人了吧。”莊明歌說。

 他想了想,又說道:“不如你打造一個惡魔紋章。也可以提升我十倍戰鬥力的那一種,怎麽樣。”

 “不要!”

 “為什麽?”莊明歌不明所以。

 “太麻煩了,我討厭麻煩。”魔王如此說道。

 莊明歌真心想要說髒話,不過想起面前這個家夥的身份,硬生生的把湧到嘴巴的髒話咽了下去,“撒旦大人。即使我輸了也無所謂嗎。”

 “放心吧。”撒旦說道:“那個天使紋章不但可以讓你不受不死紋章的影響,也可以克制不死紋章,讓那個小女孩無法提升十倍戰力。”

 額……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放心了。

 莊明歌輕輕的吐了口氣,把天使紋章戴在自己的胸口,“是這樣嗎?”他問。

 “不對,不對。”魔王一邊搖頭,一邊走到莊明歌的面前,低著看著他胸前的紋章,“我說啊,那個小女孩是幽靈,所以才把不死紋章戴在胸口,你這樣怎麽可以,應該是這樣啊,。”

 魔王摘下莊明歌的戴在胸口的天使紋章,然後拿著天使紋章連帶自己的右手,狠狠的插進了莊明歌的心口。

 “嗯,這樣就行了。”

 莊明歌哇啊的大叫起來,甚至以為自己的心臟要被對方插進去的右手捏碎了,結果當魔王將伸進來的手抽出去的時候,沒有一滴鮮血飛濺出去。

 “啊咧?”莊明歌低頭看向自己的胸口,用手摸了摸,既沒有紋章的凹凸感,也沒有傷口的疼痛感。

 他不由脫下自己的上衣看了一眼,發現自己的胸口不知何時多出了一位天使羽翼的紋身,十分精致的羽翼在自己的胸口展開,一根根羽毛清晰可見,仿佛要從自己的胸口飛出來,隱約間,莊明歌還看到這個羽翼紋身居然在動。

 是錯覺嗎?

 撒旦魔王滿意的點了點頭,“這樣一來,在此見面那個小女孩,你就不會輸得太難看了。”

 “你的意思是我好像還是會輸一樣。”莊明歌說。

 魔王輕笑起來,“好吧,你要是輸了。我就毀了聖羅蘭,怎麽樣。”

 莊明歌恨不得一巴掌把自己的嘴打爛。

 魔王哈哈大笑起來,“當然,你要是贏了,上面那個地獄輪盤就會自動崩潰,那個小女孩就是地獄輪盤的最後一個守護者,打敗她,你就勝利了。”

 “真的?”

 “我會騙你嗎?”

 莊明歌不由興奮起來,。不管怎麽說,自己絕對不會輸,不,是絕對不能輸。不論用什麽方法,這一次認輸的話,真的就全部完了。

 “我現在就去找她。”

 “不急不急。”魔王將莊明歌攔了下來,“決戰的時候我們和哈蒂絲已經商量好了,明天正午,還是在這個地方,一決雌雄。”

 “我知道了。”莊明歌冷靜的點了點頭,信心滿滿的說道。

 “很好,我看好你喲。”這麽說了一句。交代完事情的撒旦終於離開了,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投影,瞬間消失在莊明歌的面前。

 晚上十點左右,莊明歌在學生會的辦公室耐心等待著西昂,卡琳等人的蘇醒。

 中了林麗莎的魔法,他們現在陷入了怎麽也喚不醒的沉睡中,莊明歌試過了各種各樣的魔法。都沒有什麽用。

 一旦是林麗莎用了十分詭異的魔法。

 他只能夠耐心等待,等待卡琳他們主動蘇醒,或者在明天中午決戰的時候,向林麗莎詢問如何喚醒卡琳他們。

 聖羅蘭的夜景越發美麗,學生會的外面不是傳來排山倒海的歡呼。

 其中似乎還夾雜著林麗莎,林麗莎,林麗莎的歡呼。

 莊明歌站在窗戶邊,眺望向遠方。人山人海,激情澎湃,聲浪如潮,仿佛要掀翻整個夜空,炙熱的氣氛讓溫度都上升到了一個可怕的地步。

 宛如火花爆發式的菜能夠產生的氣浪瞬間在聖羅蘭內爆發出來。

 林麗莎,風華絕代林麗莎。

 看起來今夜的聖羅蘭,。成為了她一個人的舞台呢。

 “羨慕嫉妒恨?”有聲音問。

 “怎麽可能。”莊明歌搖了搖頭,驀然一僵,急忙轉身,發現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站在學生會的中央,一瞬間,莊明歌仿佛癡呆了一樣,傻傻的看著這個女孩子。

 人們經常把某個美女的眼神比喻成天上的星辰一樣美麗,但莊明歌發現即使是天上的星辰,也沒有這個女孩子的眼神美麗。

 肌膚如雪,但在潔白的雪也沒有女孩子的肌膚白。

 她擁有一張令所有人類都沉迷的臉蛋,傾國傾城的西昂在她的面前也必須自卑,古往今來,沒有一位人類可以和她相比。

 即使是受到了眾神祝福的潘多拉,在她的面前也黯然失色。

 當然,和她的容貌相比,她周身的氣場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麽樣的氣場啊。

 神聖,高貴,可怕,恐怖,都不足以來形容其萬分之一。無法用語言來說明,但是看到的話,就永遠也無法忘記。

 仿佛蘊含著萬千之理,世界萬物所有的生存和死亡都蘊含在其中,甚至包括了天地的循環,宇宙的生死,神秘深邃的無法理解。

 “找到你了,你這個小偷!”

 就算莊明歌的大腦在過於貧乏,這位女孩子的氣質和話語,也讓莊明歌明白了她的身份。他的嘴角不由牽扯出一個苦澀的笑容,結結巴巴的說道:“哈……哈迪斯大人。”

 “是哈蒂絲,不是哈迪斯。”少女瞪了莊明歌一眼,不滿的說道:“哈迪斯,哈迪斯的難聽死了,要不是為了保持威嚴,我才不想要這種難聽的名字,記住了,小偷,起碼應該記住偷東西的主人的名字,哈蒂絲,!買白了嗎?”

 莊明歌如搗蒜一樣瘋狂點頭。

 這個可是危機,大危機,如果弄不好,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在這裡了,話說天使和惡魔等等不是不允許來人間嗎,為什麽魔王和冥王都來了。

 仿佛看穿了莊明歌的心思,冥王解釋道:“只不過是一個沒有任何力量的投影,嗯,也無法干涉人間的一切事物,不過說到底也是鑽了漏洞,不需要在意。”

 莊明歌心想我很在意啊,既然是漏洞就不要鑽啊,為什麽你們都喜歡鑽漏洞啊。

 “總而言之,我就是想要看一下,敢偷走我東西的人究竟是什麽樣的人,即使在黃金時代,盜取我力量都是禁忌中的禁忌。”

 那是因為你的詛咒太過於恐怖了,莊明歌想到。

 “小偷,現在我有一件事情要你做,你要是做成了,我不但不追究你盜取我力量的罪過,還會讓你成為我不死軍團的一員,怎麽樣。”

 哈蒂絲一副這是個好機會,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機會的臉色。

 莊明歌小心翼翼的問:“那麽,哈蒂絲大人,請問我要完成什麽事情。”

 “明天中午的比賽,你只要輸給林麗莎就可以了。”

 莊明歌微微一愣,頓時為難起來。

 “怎麽了,你不願意?”哈蒂絲的臉色明顯難看起來,“區區一個人類擁有如此大的榮幸居然還要推三阻四,你好大的膽子,你知不知道不死軍團代表著什麽?”

 “不知道,。”莊明歌說。

 “不死軍團代表著我的直屬部隊,三界頂尖的戰鬥力,每一名成員都受到過我的祝福,除了同等級別的人出手,否則沒有人可以殺掉他們,簡單來說,每一名成員都擁有著橫著走的實力。”

 莊明歌驚歎,原來不死軍團這麽厲害啊。

 “但是哈蒂絲大人,如果我明天輸掉比賽話,整個聖羅蘭都會毀滅的。”莊明歌說道。

 “你是白癡嗎?”哈蒂絲不客氣的訓斥道,“答應我的條件,代表著你擁有永恆的生命,不再受到我的詛咒,與之相比,區區一個聖羅蘭算什麽。”

 “但是……”

 “沒有但是,你答應還是拒絕。”在冥王看來,沒有人可以拒絕這一點。所以她不介意用強勢一地的態度。

 “抱歉,哈蒂絲大人,我拒絕。”

 “唉?你拒絕。”

 “是的,我拒絕。”莊明歌再一次說道。

 哈蒂絲看著他,似乎是第一次正眼看他,“雖然我覺得你很愚蠢,但沒有想到你居然愚蠢到這種地步,你還不知道我詛咒的厲害,將來你一定會後悔今天的選擇。”

 並非威脅,亦不是恐嚇,而是真理。

 哈蒂絲見過太多的人類了,許多人類都如同他一樣倔強,但無一例外,全部後悔了。

 “是的。”莊明歌說道:“我一點也不懷疑哈蒂絲大人的話,將來我一定會後悔,我會後悔的無以複加,恨不得自殺重來,後悔的如同毒蛇,每時每刻都在咬著自己的心臟,後悔今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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