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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傭兵系統》第三十六章 無恥
  小姑娘不懂事,但於禁他們不能不懂事。

  父母仇這種事可以說的上是不共戴天,特別是,自己還沒有能力報的情況下。

  而這種情況下,如果仇恨雙方都是放在陽光底下,應該只有一方倒下才算是完結。

  而且那方倒下的人,必須是被斬草除根,一片白茫茫真乾淨之後,才是最讓人放心的。

  而現在,顯然自己這方無法對王家做到斬草除根這麽大件事。

  王家家大業大,但經此一役之後,從九天入黃泉,落差之大可以讓人瘋狂。

  王家的家業注定是保不住的,那麽依靠這些家業而活得光鮮的人,總有幾個是不甘心的。

  一個不甘心的人,只要願意,非要豁得出去,就能做出一些驚天大事,比如說殺人,比如說報仇。

  對眼前這個十三四歲的小姑娘來說,王員外是她的仇人。

  對今天過後的王家來說,眼前這個十三四歲的小姑娘何嘗又不是他們的仇人,是讓他們從天堂跌落到地獄的仇人。

  對待仇人,不外乎只有兩個途徑,一個是從精神上消滅敵人,另一個卻是徹底的,從身體上把敵人徹底除去。

  王家那麽多人,想要對一個小姑娘不利,很容易。

  李敢的條件,說是給他當侍女或者說丫頭,還不如說是帶著身邊給予一年的保護。

  一年很短,也很長,有時候足夠讓人忘記很多東西,也有可能包括仇恨。

  所以對明白人來說,小姑娘現在說出來的話,其實挺尷尬的。

  於禁也不是笨人,王家覆滅在即,李敢現在說起價錢,應當不是錢財上面的事兒。

  只是他細琢磨了一下,還是不知道李敢想要的是什麽。

  “先生要的什麽價錢,隻管開口便是,但凡於某人能做到的,沒二話。”

  對於粗人來說,百般猜測不如直接開口問,因為王二必須死。

  他若不死天下難不難安不知道,最起碼,自己這些人沒一個會是他的對手,萬一王二要為舊主報仇的話,於禁想不到自己能安然無恙的理由。

  “據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今天雖然這位王員外變成肉泥,能看的見的都有了投名狀。

  但這些事不經挖,且王家那位在西安府掌兵的大人物,應當也不是吃素的,要知道這些拿刀子的都是不講理的人。

  你們覺得現在的後路,足夠了嗎?”

  李敢笑著說道,他從來不認為,剛剛把王員外變成肉泥的事能瞞多久。

  他更不會認為,一個人,能把自己兄弟變成肉泥的慘事兒,給忘諸腦後。

  既然忘不了這種痛苦的事兒,那就要讓自己活的心安理得。

  那麽可以在這種情況下,活的心安理得的,那就是被自己兄弟報仇,把這些讓自己兄弟變成肉泥的人,也一樣變成肉泥,這才是最解恨的。

  有些心結是需要解開的,但一旦解不開的話,快刀砍亂麻,是個不錯的選擇,特別是手拿刀子的人,最喜歡乾這事兒。

  而於禁,不認為自己這些亂麻能擋的住刀子的劈砍。

  所以他頭皮發麻,覺得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進城去,把自己的家人給帶走。

  他的兒子還小,他們這些捕快家裡的孩子都不大,感同身受。

  不過他沒動,因為看到了,李敢胸有成竹的樣子。

  李敢當然胸有成竹,他可不認為在這塊西北大地,有什麽軍官能在自己劍下不死。

  畢竟這大西北,如果沒有自己前來的話,就一個白水王二就能攻略十幾個縣,足見大明西北軍備的崩壞程度。

  “順便,明碼實價,幫你們解決王二的價錢,是你們入我們下行走兩年。

  然後我幫你們解決王二,還有西安府的後患,這個價錢如何?”

  於禁心裡暗驚,眼前的年輕人能很輕易的搞定王二,對這人來說是很輕松的事兒他信。

  但面對一個在西安府掌兵的人有可能找的麻煩,居然很輕松說出能幫他們解決,這個年輕人到底背後有什麽背景如此驚人?

  門下行走,不是下人,其實也就是古代所說的門客一類,也可以說得上是客卿。

  如古代孟嘗君,手下門客三千,雞鳴狗盜剛開始並非貶義,以助其脫身而傳為千古佳話。

  聽到條件只是做其門下行走,兩年而已,於禁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買賣。

  再說如果只是讓張小姐這個小姑娘一人跑去給眼前這個年輕人當丫頭,還有點不放心,現在好了,大家算是有個照應。

  一群護衛拿不下的王二,在李敢手下走不到一招。

  誰也想不到,稱雄白水澄縣兩地許久的好漢子王二,竟然死的如此無聲無息。

  李敢沒有在王二的腦袋上留下任何傷痕,也算是對一個忠誠的人惺惺相惜。

  雖然他的惺惺相惜,會讓人的腦子變成漿糊。

  王家倒了,這是必然的,他們剛剛享受勝利果實,認為澄縣已經落入王家手中。

  他們成土皇帝了,然而一下從天堂掉到地獄,一群災民破門而入,把所有王家的子弟全部趕出家門。

  王家的那幾十來個家丁,給他們個水缸做膽都不敢阻攔別人來分他們家產,特別是糧食。

  主持分王家糧食的是於禁他們,沒有人比他們更讓人信的過了。

  糧食是以朝廷的名義發下去的,當然已經除去了被收到李敢的背包空間裡面的一千石。

  現在,李敢沒在派發糧食的現場,他在縣學裡逛。

  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聽說,每一個縣學裡面都會有孔子的雕像。

  他還有一個任務沒有完成,那就是找到孔子的雕像,搬回半山村去,並寫上那兩個典故。

  一個老學究,怒火萬丈,因為他看見一個年輕人居然去搬立在大門不遠處的聖人雕像。

  當然一個人搬是搬不動的,所以那個年輕人找了幾個人來幫著搬。

  這是對聖人的褻,瀆。

  於是老學究的拐杖沒頭沒臉的抽了下去,目標就是那個領頭的年輕人。

  “老丈,為何打我?”

  “你為何要來對聖人雕像上下其手,可知此舉不恭?”

  老學究喝問。

  “老大,這是我祖師爺,當然要搬回家去!”

  “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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