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來到昆明城的倉庫,忘情取出了一個令牌後,莫名其妙地歪著腦袋想了想,又從倉庫裡取出了一個錦盒,一並交給了方傑。
方傑忍住好奇心,先是查看一下令牌:虎符令牌,吳三桂的兵符,解謎道具。
看到這裡,方傑暗想自己果然猜得不錯,這令牌一定和“解救”陳圓圓有關,將令牌扔進乾坤戒後,才查看了一下那個錦盒,說明很簡單:吳三桂的錦盒。
“你沒打開過?”方傑問了忘情一句。
“沒有,當時沒細看,以為是某個任務道具。”忘情面無表情地道:“後來扔倉庫裡就忘了,現在才想起來,這錦盒有什麽特別的嗎?”
“沒有。”方傑搖了搖頭,但眼睛裡確實精芒四射:“但錦盒裡面的東西就有點特別了。”
忘情被吊足了胃口:“什麽東西?”
“如果猜得不錯……嘿嘿嘿!”一向還算沉穩的方傑第一次奸笑了起來,笑到一半,卻發現忘情臉上現出了厭惡之色,連忙收回表情,正色道:“小說裡,吳三桂曾送過韋小寶一個錦盒……”
“是不是,打開看一看就知道了!”見忘情不明所以,方傑也懶得再賣關子,運功單手將錦盒上的那把金鎖直接扯了下來,盒蓋剛隻開了一個小口,四溢的金光便從裡面散發出來。
一旁的忘情還以為錦盒裡有什麽暗器,下意識地退了一小步,而就在這時,一臉欣喜的方傑已經完全將錦盒給打開了,怪笑了一聲後,將錦盒遞到忘情面前,激動地道:“看!知道這是什麽嗎!?”
不等忘情反應過來,方傑就已經激動地自問自答道:“槍!火槍!金火槍!”
忘情面無表情地伸著脖子查看了一下,如數家珍般地道:“有兩把,持久度1/1,最多打兩槍,綜合武功300級以內,秒殺,300級以上,重傷,擊中要害,秒殺,用來防身和殉情不錯。”
聽了這略帶神經質的話,方傑也連忙查看了一下金火槍的屬性,除了忘情所說的那些外,還有一句話:殺死吳三桂,百分之一的幾率隨機掉落。
“看來忘情的運氣不錯……”方傑一邊想著,一邊毫不客氣地將兩把金火槍拿出來往乾坤戒裡塞,可塞到一半,不由得動作一頓,接著將其中一柄火槍遞給了忘情:“這把你拿著防身用吧。”
“不需要。”忘情看了火槍一眼,神色很是不屑。
“為什麽?”方傑一愣,脫口而出道:“有了這槍,那就是金槍不倒!”
“真正的高手,不需要這些外物來輔助。”忘情傲然地回了一句,接著又神經質般地道:“當方大哥從起點跑向終點,再重新站在起跑線上的時候,便用這槍,鳴槍助跑吧。”
聽了這話,方傑呆了半晌,最後狠狠地點了點頭:“好,那我就不客氣了!”說罷,立即將金火槍塞進了乾坤戒。
“後面跟蹤我們的人,怎麽處理?”
有了底氣的方傑冷笑道:“出了城之後,找個地方把他解決掉。”
忘情點了點頭,沒有說話,領著方傑往五華山方向行去。
其實五華山並不遠,也不是什麽高峰山脈,就在昆明城東城門外,要是在現實中,五華山更是在昆明市內,只是因為這裡是遊戲,又是古代城市,所以就沒將其囊括在內。
出了東門集市後,兩人停下腳步,轉過身,而後面跟蹤的那個人倒也不做作,直接慢步走了出來,離兩人還有十步距離的時候,
站定了身子,哼笑道:“方兄弟,別來無恙啊?” 借著月色,方傑這才看清來人竟然是老熟人慕容風,心中一邊猜測對方為什麽會突然找上自己,一邊裝馬虎道:“你是誰?找我有事?”
慕容風半信半疑地看了方傑一眼,也不知道對方是真沒認出來還是在裝糊塗,不過就算沒認出來也不要緊,反正他今天的目的又不是來敘舊的:“方兄弟真是貴人多忘事啊……在下慕容風,還記得嗎?呵呵,廢話不說了,今日在下前來,是有一事相求!”
“慕容風……哦,是你啊!”方傑知道再裝就假了,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腦袋,然後聳了聳肩道:“抱歉,我跟你又不熟,忙我肯定是幫不上了。”
聽了前半句話,慕容風還微微有些得意,可聽完後半句話,臉色不由得一變,正要說些什麽,對面的忘情忽然開口問道:“他,到底是陌生人,還是熟人?”
方傑翻了個白眼,神經質般地回道:“既不陌生,也不熟悉,應該是熟悉的陌生人……”
“好像一首歌的名字……”忘情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對面的慕容風聽了這兩人的對話,雖然不明所以,但也沒細想,因為他的注意力已經被清麗脫俗、楚楚動人的忘情給吸引過去了。
如此百般難描,如出水芙蓉般的美女,他還是第一次見,心中不免激蕩了起來,當然,如果他知道對方神經有點不正常,而且還是江湖二號通緝犯,恐怕就不會這麽想了。
“嘖嘖……”慕容風眨巴了兩下嘴巴,一邊目光貪婪地上下掃蕩著忘情,像是恨不得當場就把對方的衣服全部脫guang一般,一邊嘿笑著道:“方兄這是農民翻身把歌唱啊,如此美妙的夜晚,又有如此絕色佳人陪伴,好福氣!”
方傑還沒來得及回話,一旁的忘情就問道:“唱什麽歌?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嗎?”
“不錯!”慕容風哪裡想到忘情竟然會主動跟自己說話,也不管對方明顯是答非所問,立即擺出一副憂傷的神態,搖頭晃腦地道:“心碎離開,轉身回到最初荒涼裡等待,為了寂寞,是否找個人填心中空白……如果姑娘不嫌棄,也許今夜我不會讓自己在思念裡……沉淪。”
說完這話,慕容風有意無意地看了方傑一眼,心想就憑你這農民+喇嘛的長像,也配得上這等美女?
然而,忘情扭頭看了看方傑,又看了看慕容風,忽然聳了聳肩,竟然學著方傑先前的語氣來了一句:“抱歉,我跟你又不熟。”
聽了這話,慕容風當即就呆滯了,臉色越變越難看,而方傑愣了愣,不由得哈哈大笑起來,連連點頭道:“好!說的好!哈哈哈!姑娘的境界又提升了,可喜可賀!”
本來面無表情的忘情臉上居然現出了一絲笑意,謙虛道:“方大哥過獎了,小女子自知還差得很遠,剛才不過是現學現賣罷了。”
“哼!廢話少說!”覺得被人耍了的慕容風終於醒悟了過來,惱羞成怒地道:“直接跟你說了吧,在下今日前來,是想買下你的中平槍譜,價錢好商量!”
方傑這才搞清楚對方來找自己的目的,不過想都沒想就回了兩個字:“不賣。”
“哈哈哈,不賣?”本來就沒打算掏錢的慕容風不怒反笑,一邊緩緩逼近方傑,一邊陰笑道:“再問你一遍,要命,還是要秘籍?”
“當然要命了。”方傑也迎面走了上去,臉上笑得很燦爛:“要你命!”
慕容風先是心中一喜,但又覺得對方笑得很莫名其妙,還沒聽清對方後面那三個字說的是什麽,就見對方手裡多了一把金色的物件,接著便聽到“砰”地一聲巨響,眉心一痛,瞬間就失去了知覺。
一陣嗆人的煙霧被微風吹散之後, 地上已經多了一具男屍,男屍的眉心上飄蕩著縷縷青煙的同時,還不停地冒著血泡,一代慕容世家高手,死在半現代化武器下,不算太冤,最冤的是,他被同一個“農民”爆了三次頭,每次武器都還不一樣。
“太浪費了。”一旁的忘情搖了搖頭,又道:“太殘忍了。”
“你錯了。”方傑看著已經沒了持久,漸漸半透明化的金火槍,搖頭道:“殺這種小醜,就得用最卑鄙下流的手段,如果是值得尊敬的高手,我倒不介意光明正大的打一場,所以,這火槍,也算是用得其所,要不還真找不到合適的人試試槍。”
“有道理。”忘情點了點頭道:“我原本認為高手不需要這樣的武器,聽了方大哥這番教誨,終於明白,有些人,殺他們還是用槍比較好,免得髒了自己的手。”
“你又頓悟了……”方傑摸了摸鼻子,正愁不知道怎麽發神經呢,這人倒好,自己舉一反三了……
將慕容風死後掉落的無主之物收刮了一番,運氣還不錯,雖然沒找到什麽秘籍,但也弄到了一個滿持久的琥珀神環,這就是三千兩黃金,相對於損失了一把金槍,也不算太吃虧。
“走,綁陳圓圓去!”收拾好一切後,方傑朝忘情打了個響指,一臉愜意地往五華山方向走去,後面的忘情似乎對方傑的這個響指有些特別的反應,微微失神了幾秒後,這才一言不發地跟了上去。
(方傑用手槍指著你的腦袋道:“打劫!收藏、推薦票、評價票……鈔票,通~通交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