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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世界霸王軌跡》四.風暴將起時的波浪
  盡管老爹罵罵咧咧,但他最後還是開著自己那輛破皮卡,載著一個混蛋和三個混蛋的屍體,在深夜的雨中,駛向了哥譚港。

  倒不是說賽伯不會開車,也不是說他一個人處理不了這種小場面,隻是因為哥譚港的環境,對於一個外來者來說太危險了,這種天氣最適合進行一些暗地裡的交易,老爹不可想讓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幫手,就這麽不明不白的睡在哥譚的海面之下。

  賽伯確實很能打,但現在這個時代,已經不是光能打就能解決問題的時代了。

  這個季節的雨夜是有點冷的,尤其是在站在風聲嘩嘩嘩的碼頭上的時候,賽伯將三個黑色的大口袋從車上搬下來,又從旁邊找到一些沉重的石頭,用鐵絲將它們纏的整整齊齊,然後在坐在車裡的老爹的注視下,將那三個東西推進了海裡,雨夜沒有月亮,所以這剛剛發生的讓人悲哀的一切,除了上帝和這兩個人之外,無人知曉。

  “接著,小子。”

  老爹的手從車窗裡伸了出來,將一根雪茄丟給了賽伯,後者將其叼在嘴上,在雨中艱難的點燃了它,醇厚的煙氣在他身邊浮動著,將他的上半身都籠罩在這雨夜漫卷的煙霧裡。

  醇香的煙氣飄蕩在賽伯周圍有些寒冷的夜色中,在那雪茄的一明一滅當中,混沌的思維又一次不由自主的陷入了對於過去的回憶裡。

  支離破碎的記憶,也許並不是因為這一趟稀裡糊塗的旅程,而是因為曾經的生活就是支離破碎,賽伯隱約能記得,他一次又一次的打開信封,那上面寫著各種各樣的名字,有英文,有中文,還有一些扭曲的文字。

  那曾是他的目標,也是他的生活,他用槍,用刀,用手,用繩子,用陷阱,來讓那些不該活下來的人去接受他們應有的結局,但那時候的他,應該不是個傳統意義上的壞人。

  因為那記憶裡,還有他宣誓的畫面,還有那種沉甸甸的使命。

  他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從一塊大陸到另一塊大陸,他的生活從不由自己主宰,他的圈子也蒼白的可怕,沒有友情,沒有愛情,沒有親情,像是什麽呢?那種生活…

  “武器!”

  賽伯默念著這個跳入腦海裡的詞,然後他狠狠甩了甩已經濕透的頭髮。

  是的,像武器一樣活著,甚至不需要思考,專注於自己的任務,專注於…殺人。

  就像是黑暗中生活的一條蛇,或者是猛犬之類,只需要磨亮獠牙,他曾適應了這種生活,但又是為什麽會打破這種生活呢?

  賽伯艱難的忍受著越來越劇烈的頭疼,這具身體似乎並不願意讓他回憶起太多的事情,但這些已經足夠了。

  他腦海中閃過的最後一絲畫面,是穿著睡衣的他,擋在一個抱著毛絨玩偶的孩子前方的場景,那似乎也是這個國家的某個城市,他應該是在執行一次任務,在酒店門口的大街上,如光影一樣的子彈朝著他飛過來。

  他閉上了眼睛,他知道他自己要死了…

  “有來生…為自己活!”

  那大概是他前一生的最後一句話,但諷刺的是,如果他的生物鍾沒有出錯的話,那應該是他2個小時之前說的,結果命運就是如此神奇,也許是因為前生殺生救人,所以在最後一刻,滿天神佛給了他一次機會…

  “切”

  賽伯不屑的從鼻孔裡噴出兩道煙氣,然後朝著天空比劃了一下中指,他從不信神。

  但他覺得那句話棒極了,

他叼著已經燃燒到一半的雪茄轉過身,靠在冰冷的欄杆上,在大雨中低著頭,感受著那變得越發狂暴的雨滴砸落,他看著自己的雙手,看著雨水將它打濕,然後在砸下的雨滴裡緩慢的握成拳頭。  “這一生,為自己活!”

  “哐隆”

  一道閃雷劃過天空,將昏暗的哥譚港在這一刻照亮,老爹出神的看著在大雨裡低頭行走的賽伯,看著那一道閃電貫穿天空的那一刻,將一切都照亮,唯獨賽伯的身影在光中黑暗如墨。

  看上去…很Cooooool!

  賽伯在雨中待了整整五分鍾,才狼狽的回到車上。

  老爹發動著車,一邊好奇的看著將頭靠在車窗上的賽伯,低聲問,“你剛才在幹什麽?”

  本來話很多的賽伯在這一刻很沉默,直到重新回答老槍酒吧,走入那扇嘎嘎作響的木門的時候,他才將嘴裡的煙蒂狠狠的扔向了門外的雨夜,然後朝老爹咧開了嘴,露出了一個洋溢的笑容。

  “我在告別。”

  老爹向看神經病一樣看著賽伯,然後將手裡的拖把塞進了他手心,指了指滿是血腳印的地板,

  “很好,你是個感情豐富的惡棍,所以給我把這裡打掃乾淨,然後滾去睡覺,二樓冰箱裡有吃的,記住,明天九點…傑米可能會來找麻煩。”

  克裡斯蒂安這個老兵將手環過賽伯的脖子,狠狠的勒了一下,這大概是他表達善意的方式,然後賽伯就聽到老爹壓抑著怒火的聲音,

  “給我好好教訓他們,讓我看看你到底是真正的有本事,還是只會欺負那些小流氓。”

  賽伯的臉立刻就變成了苦瓜,他看著老爹,“這個,白天殺人不太好吧?”

  老爹此時的眼神就真的像是看一個神經病,他罵罵咧咧的松開了賽伯的脖子,

  “解決問題的方式不只是殺人,你這瘋子,傑米也許難對付一點,但他的手下隻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的傻瓜,3天!我只需要3天!明白了嗎?”

  說完,老爹打了個哈欠,就朝著二樓走了上去,隻留下一個空蕩蕩的小酒吧,以及在其中打掃衛生的賽伯,在沒有人的時候,這個話嘮就變得安靜了下來,他哼著哼著某種曲子開始愉悅的工作。

  他似乎做任何工作都顯得很仔細,甚至會為了清除掉一塊血漬,就蹲在地上用抹布使勁的擦,所以等他徹底打掃完的時候,鍾表的指針已經指向了4點半,真正的午夜。

  賽伯的身體都有些搖晃,他鎖了門,沿著樓梯向上走,在二樓的冰箱裡取了一根大紅腸,就那麽一邊嚼,一邊上了三樓,打開了最靠窗的那個房間的門,看也不看周圍的布局,就那麽在黑暗裡將濕透的外套解下來,扔在一邊,然後一頭倒在了床上。

  很快,均勻的呼嚕聲響起。

  與此同時,在這個雨夜的黑暗當中,在距離碼頭並不遠的一處豪宅裡,兩個光頭正聚在一起商量著事情,這個房間布置的非常精美而奢華,但桌子上擺放的,卻是一遝照片,以及一把放在照片上的手槍,旁邊還放著一瓶打開的伏特加,這種高精度的飲品,一般人是敬而遠之的。

  但卻是俄羅斯佬們最喜歡的東西。

  個子最矮的光頭將那照片的第一張拿了起來,放在眼前看了看,那是個擁有一頭棕色頭髮和溫柔笑容的女人,看著這照片,光頭有些朦朧的醉眼裡浮現出了一絲獰笑,

  “嘖嘖,真是個漂亮的小妞,她叫什麽來著?”

  “瑞秋・道斯,本地檢察官助理。”

  另一個光頭拿起伏特加灌了一口,他的衣領敞開,露出了健壯的肌肉和茂盛的胸毛,他咕噥了一句,

  “是個棘手的小美人,不喜歡錢,也不怕威脅,而且在查法爾科尼老大的底,老大讓我們製造一點“意外”,波什金,交給你了。”

  矮光頭搖晃了一下腦袋,哼了一聲,

  “好,哥譚的治安越來越差了哈,這些正義的人物沒準上下班就會遭遇一些意外,那些窮的沒飯吃的窄島乞丐們,很願意用命換錢,一顆子彈的事情,就像當年的韋恩夫婦一樣,哈哈哈。”

  說到這裡,名叫波什金的矮光頭隨手將照片扔在一邊,他看著自己的老大,壓低了聲音,

  “大哥,七年前死掉的布魯斯・韋恩又回來了,聽說他的公司還打算買下整個哥譚港,你說他會不會…畢竟7年前,法爾科尼老大讓你在法庭之外殺了齊利…”

  聽到波什金的問題,傑米手裡的酒瓶子停了一下,他深吸了一口氣,將酒瓶放在了桌子上,然後冷笑了一聲,

  “那布魯斯少爺應該感謝我才對,我幫他殺了殺父仇人,再說了,那是法爾科尼讓我乾的…不過你說的也有道理。”

  傑米閉著眼睛思考了幾分鍾,他的身體從沙發裡直了起來,朝波什金勾了勾手指,

  “克裡斯蒂安那個老不死的還不打算賣他的店嗎?”

  “放心吧,大哥,我已經派了伯恩他們去“處理”了。”

  波什金舔了舔嘴唇,“一個糟老頭子而已,但是我不明白,大哥,我們要那破破酒吧幹什麽?”

  “你懂什麽!”

  傑米瞪了自己的弟弟一眼,不過他很快就解釋到,“韋恩工業已經打算盤活哥譚港了,一旦港口重新興盛,一個找樂子的地方就少不了,那糟老頭子不會做生意,我們來做!找些女人,再從法爾科尼老大那裡拿一批貨,不比我們打打殺殺的賺得多?波什金,我們兄弟兩從西伯利亞一路來的美國,我們可不是為了來給誰賣命的!一旦布魯斯・韋恩和法爾科尼對上,那就是我們收獲的時候了!”

  “等著吧,不管是誰,都別想從我手裡奪走哥譚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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