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聽說我會做飯,立刻讓我教她。
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她對於料理迸發出了濃鬱的興趣。僅僅學習了一個晚上,她就已經能夠製作簡單的拚盤和涼拌菜了。
不過,這個家夥始終不會用火,每次只要一涉及使用天然氣爐灶,她總會手忙腳亂,要麽加熱不熟就執意取下來,要麽就是加熱過度,把食材都燒焦了。
這樣的日子僅僅持續了一天,就被一件突如其來的事情打斷了。
第二天我正在做飯的時候,客廳裡忽然響起了敲門聲。
書趕緊變回了它本來的模樣,然後藏到了書架裡。
我洗了洗手,然後迅速地走過去開門了。
門一開,先是看見了兩個穿著製服的警察。
一個高個子,一個矮個子。
敲門的,應該是高個子警察了。他繃著臉,神色嚴肅地問道:“您好,請問您是xxx先生嗎?”
他說的正是我的名字,而且我在五六天之前成年了,也的確可以被稱為某某先生了。
我看見低個子警察手裡拿著手銬和搜查證,心裡一緊,忍不住瞥了一眼書櫃。
高個子警察臉上的肌肉動了動。
“您好,我們是市xx街道派出所的辦案人員。請您跟我們走一趟好嗎?”,
我一下子懵了。那時候的我,心裡發慌,麻麻的只有兩個字:
完了!
矮個子警察見我愣了,不耐煩地推了我一把,直接走了進去。
我看見他身後跟著的還有好幾個一道的搜查警官,都戴著手套,劃價流水一樣地開始在床下面,地板,抽屜等各處可能藏匿贓物的地方搜查了起來。
我心裡知道,他們來這裡唯一可能的就是去找書。
高個子警察推了我一把,催促道:
“走吧。”
我無可奈何地跟著他走了出去,
樓下停著兩輛警車,我大腦裡一片空白地坐著車,到了派出所。
到了地方,辦理了一大堆程序之後,有警察拿出了我丟在通風管道裡面的夾克,然後問我事情是不是我乾的。
當然是,肯定是,除了我還能有誰?
我知道,夾克他們肯定已經做了各種各樣的鑒定,什麽汗液、毛發殘留、DNA之類的,所以這件事情基本上也就是鐵證如山了。
至少他們已經找到了我,這時候就算是想抵賴也抵賴不掉了。
我很清楚,一定是王教授發現書丟了以後報了案。
我告訴自己冷靜下來,冷靜下來。
事實上,我在做這件事情之前,已經留下了充足的備案。
這個教授,在與我簽訂協議的時候,我才僅僅十七歲,差幾天十八歲生日。那個時候,我還不是成人,各種權利還都在黑惡勢力的手裡。
如果處理得當的話,利用這一點反扣他一個“詐騙未成年人”的大帽子,也不是不可能的。反正我可以一口咬定他是騙我簽訂的協議。
想到了這一點的我,索性就承認了自己做過這件事。
我所唯一心虛之處在於,那當初的兩萬塊錢不在我的手裡。錢已經用在了給弗蘭克的母親看病上。這樣一來,倘若協議違約的話,我難以拿出當初的那些錢,倒是一個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