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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是明星》一十四 柳暗花明又1村
  2017年9月7號這天上午,試聽光盤已經發出去三天,一點動靜都沒有,這就讓李浩著急了,任務是1號早上發布的,離任務完成時間還剩下不到九天,如果到16號早上還沒有完成,自己就要和這個世界拜拜了。

  想到這李浩就有點著急,想了想李浩還是做了一個決定。

  “系統,我再買兩首歌曲。”

  “沒問題。”

  李浩點開系統商城,聯系買了兩首歌曲,一首經典一首超精品,剛好把剩下的榮譽點全部花完,沒辦法,這個時候李浩不得不做最壞的打算。

  他想好了,如果到時候自己完不成任務,也能給妹妹多留下兩首歌曲,憑著這兩首加上之前的兩首,一共四首歌曲,妹妹以後不說出人頭地,生活應該沒有問題,就算是自己不唱,不成為明星,也可以把這四首歌曲賣了。

  當然,這隻是最壞的打算,目前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時候,連忙把這兩首剛買的過去寫出來,李浩對音樂根本就不懂,不過也沒有關系,跟著葫蘆畫瓢還是會的。

  與此同時,在一家大型娛樂公司辦公室外面,一名助理拿著一份快遞在門口敲了敲門。

  “進來!”

  辦公室裡,一名三十來歲的年輕人頭也沒抬就這麽說了兩個字。

  女助理推開門走了進去。“總監,這裡有一份快遞,您要不要看一下?”

  “快遞?什麽快遞?”年輕人皺了皺眉頭。

  這位年輕人就是世紀娛樂公司音樂總監陶飛,人稱大魔王,在他手底下工作的人,都是戰戰兢兢,生怕出現一點問題。

  “是這樣的總監,有人發過來一張試聽光盤,而且是直接發給我們音樂部。”女助理說完把光盤遞了過去。

  “就這個?”陶飛接都沒接,直接說道:“以後這種快遞到公司的東西,根本就不用拿給我,直接扔垃圾桶就可以。”

  “啊!是是是,我明白了,我馬上扔。”女助理可是嚇壞了。

  其實這位女助理把這張光盤拿進來,並不是她聽過,也不是為了幫助李若夕,隻是她害怕出錯而已,因為之前陶飛說過,在音樂部這邊,不管什麽事都要像他匯報。

  看到陶飛再次皺了皺眉頭,女助理連忙退了出去,不過出去以後就變了一個樣子,並且小聲的罵道:“大魔王,不得好死,自己說什麽事情都匯報,給你匯報又這樣,不就仗著是老板的兒子嗎!有什麽了不起。”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十幾家娛樂公司,不過別的娛樂公司更直接,根本就沒有拿給總監看,別說總監了,連給總監助理都沒有,直接就進了垃圾桶。

  當然,這些李浩都不知道,如果知道了,絕對不會把這些光盤寄出去,不說浪費信用點,更浪費感情。

  可能是看到李浩有心事,正在練習歌曲的李若夕走過來問道。“哥,你怎麽了?”

  “嗯!沒事,你忙你的去吧。”李浩怎麽可能讓妹妹跟著自己擔心,連忙給糊弄了過去。

  “哦!那我去練歌去了。”

  “去吧。”

  “宿主,我說你愁什麽,這麽簡單的事情都讓你給弄複雜了,你你直接把你妹妹唱的歌曲放在網上不就行了。”

  一直知道李浩怎麽想的系統,這個時候不得不說話了,本來它是讓李浩自己去想辦法,但是現在李浩明顯有點放下了,所以它隻能自己出來。

  “什麽?放到網上?”

  這個李浩還真沒有想過,

明星,不就應該簽約娛樂公司嗎!放到網上叫什麽明星。  “沒錯,就是放到網上。”

  “可是系統,放到網上不就成了網紅了,根本就不是明星。”李浩皺了皺眉頭。

  “切,看來我還是要給你普及一下這方面的知識,網紅,就是那種嘩眾取寵的人,靠敢脫,敢露或者是別的,這樣的人叫網紅,明星,並不是簽約娛樂公司就是明星,簽約娛樂公司的人多了,又有幾個是明星。我再給你說一下明星,明星,顧名思義就是明日之星,怎麽樣才算是明星,其實很簡單,就是讓人喜歡你,沒有任何目的的喜歡,偶像,另外明星不光是說的演員、歌手,比如明星企業,明星企業家,這也是明星,我想你現在應該明白了吧。”

  “哈哈哈,我明白了。”李浩高興的拍了一下大腿站了起來。

  沒錯,李浩明白了,全明白了,隻要有人喜歡李若夕的歌,有人喜歡李若夕,那麽李若夕就是明星。

  “你怎麽了哥?”

  李浩突然來這麽一下,把李若夕嚇了一跳,連忙跑了過來。

  “沒事,沒事,我想明白了一件事,你馬上就可以當明星了。哈哈哈。”李浩高興的抓著李若夕的手。

  “真的嗎哥?”李若夕有點不敢相信。

  “當然是真的,哥什麽時候騙過你。”

  “耶,太好了,我要當明星了。”說完就抱著李浩的胳膊蹦蹦跳跳的,像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

  “對了,把上次錄的那張光盤給我找出來。”

  興奮是興奮,但是不能忘了正事。

  在李若夕找光盤的時候,李浩把筆記本電腦打開,搜索音樂平台,一個叫華夏好聲音的音樂平台網站出現。

  這個華夏好聲音音樂平台,可以說包含了整個華夏所有的音樂,當然,在這個音樂平台聽歌是收費的,不過可以下載,下載一首歌曲十信用點。

  而且這個平台做的很成功,基本上所有音樂都在上面,這一點和起點基本上一模一樣,注冊都需要身份證,如果是歌曲版權所有者,還需要上傳電子版權證明。

  收費同樣和起點一樣,下載一首歌曲,版權所有者一半,平台一半,就給起點注冊作者一樣,上傳以後還要簽一份電子合同,在這個世界,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同樣權利。

  打開平台李浩就開始注冊,第一步姓名,這裡是實名製,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微博帳號,QQ號碼,手持身份證上傳,電子版權上傳,這些好看搞定,現在就差上傳作品,也就是李若夕唱的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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