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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漢尼拔》第187章 別有居心的希洛長老
“你要帶我去哪裡,該死的,漢尼拔,在這個時候我們離開無疑於將城頭拱手相讓給斯巴達人!這是你想要看到的嗎?別告訴我這一切都在你的計劃之中!我們放棄了跟隨我們的戰士,你難道沒有看見在我們離開時,那些希洛戰士眼中失望的眼神嗎?太陽神在上,別告訴我這就是你想看到的!”

 快速穿梭在衛城的幾處宮殿外,耶蘇斯不斷低吼著質問漢尼拔,在他看來既然已經決定幫助希洛人,那麽這樣的臨陣脫逃絕對是恥辱性的,是無法被接受的,他不明白自己的摯友,這位背負著巨大責任的漢尼拔同學到底是怎麽回事!如果兩人依舊此刻堅持在城頭上,那麽不說能夠擊退斯巴達人,至少在幫助希洛人拖延半個小時是沒有問題的!

 “那又怎麽樣?即使今天堅持了下來那又怎麽樣?我們能殺一百個邊民可能殺的了一千個?更別說還有斯巴達人了!你難道不覺得很奇怪嗎,耶蘇斯,為什麽到了這種地步我們卻沒有見到那些所謂的希洛長老,他們在幹什麽?他們又去哪裡了?”漢尼拔聽到摯友的抱怨了冷哼一聲,並沒有回頭,而是一邊向著前方跑去,一邊說道。

 使像斯巴達那樣被公認為貴族政體的城邦,公民大會仍是城邦最重要的權力機構。長老會議成員和監察官都由公民大會選出,重大事務,尤其像戰爭結盟等關系城邦生死存亡的大事,只有在公民大會上才能決定。僅就公民內部關系而言,斯巴達無疑也是民主製城邦。並且它公民內部的平等比任何一個城邦都更穩定。它也從未建立過僭主製,也厭惡其它城邦的僭主製。

 希臘人之所以將其稱為貴族製,因為與雅典的民主製比起來,它不實行抽簽選舉,公民充任官職的機會不均等。當雅典等民主製發達的城邦裡元老院權力已衰落到微不足道的時候,它的長老會議仍享有極大的權力。另外,斯巴達公民內部的政治生活也不發達,普通公民缺乏雅典人那種強烈的參與意識。如果說雅典公民是參與型的,斯巴達公民則是“參與──依附型”的。

 可就目前的希洛人來說他們卻是徹徹底底的貴族社會,沒有選舉權,所有的權利都掌握在長老議會的手中,可恰恰是在這個時候那些掌握了所有權利的長老卻沒有出現在戰場上,哪怕只是跳出來給予一些些許的鼓勵他們都沒有這樣做!要知道若是麥西尼城邦守住了,那麽享受至高權利的依舊是他們呀!

 因此在發現城頭已經無法守住的時候,漢尼拔悍然決定立刻放棄這裡,他倒要看看這些長老們到底在耍什麽陰謀,而他們能夠篤定守住麥西尼的原因又是什麽!

 在聽到的漢尼拔的想法與解釋後,耶蘇斯愣住了,此前他並沒有想到這一層,而漢尼拔的話無疑是提醒了他,如果真如漢尼拔所說的那樣,那麽這其中便隱藏著一些十分重要的,他們並不知道的消息。

 當下兩人隱藏身形,輕松避開了兩名守衛之後徑直潛入了麥西尼衛城中的長老議事廳,也許這些長老們怎麽也沒有想到在這個危急關鍵的時刻除了斯巴達人還有人會冒險潛入到這裡來,也正是在這裡漢尼拔兩人看到了令他們極為驚訝的一幕。

 “作為羅馬共和國的朋友,解散你們的軍隊,隻留下常備的守衛部隊,羅馬將保護你們的安全!你們將會成為羅馬高貴的盟友,最好的朋友,接受羅馬的保護!”一位身穿著黑色長袍的羅馬人站在大廳中用極其睥睨的氣勢對著周圍的一眾希洛長老說道,在他強大的氣場下周圍的希洛長老皆是沉默不語,沒有說任何的話。

 自從伯羅奔尼撒戰爭後,古希臘本土就陷入了經濟與社會危機。在波利比烏斯與普魯塔克的著作裡,到處都有斯巴達、埃托利亞、彼奧提亞以及希臘其他地區當時陰鬱慘淡的景象。中層階級的大規模破產、無產階級的急速增長、城邦機構的腐化、風俗習慣的粗魯化(埃托利亞人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們的軍隊與強盜無異)。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每個城邦都有尖銳的社會糾紛,到處都有底層群眾被“廢除債務和重新分配土地”的口號發動起來殺死城邦上層分子、瓜分財產的情況。

 在斯巴達,甚至還出現了納比斯這樣的君王。波利比烏斯稱他的支持者是“一群殺人犯、夜賊、扒手和強盜”。據說,他驅逐富人,將富人財產分配給無產公民,解放了許多奴隸並給予他們公民權,這使斯巴達的軍隊有了許多公民兵。而且他每征服一處,便解放奴隸,流放當地的上流階層,將其妻子嫁給自己的手下。如果剔除波利比烏斯上流社會出身帶來的偏見,這位納比斯簡直就是一位革命領袖。

 在這樣的情況下,面對如此混亂的局面,一直覬覦希臘世界的羅馬人開始推行起了自己的政策,與對其他意大利同盟、屬國以及被保護國的傳統政策是一致的——支持親羅馬的集團。通常來說,這個集團都是城邦中最富有的那一部分,而這一次羅馬人便將這個集團向著希臘世界發展了起來,他們急需建立一個親羅馬派的富有的寡頭派,而不以中下層民眾為主的民主派。

 因此對於他們來說各個城邦的貴族掌權者們便是他們最好的選擇,尤其是像麥西尼,斯巴達這樣的,而不是像雅典那樣的民主製城邦。

 羅馬的同盟戰略是為對付內外威脅所采取的與具有一定共同利益的集團或國家結成暫時或長久的軍事、政治、經濟或外交同盟的戰略及策略,它本質上是羅馬保護人習慣的擴展。其同盟戰略可分為對內、對外兩大類:對內以協商和最大限度讓步的妥協方式來減小離心力,凝聚起強大力量一致對外。

 對外以擴展有效管轄區域實施鐵血和懷柔雙管齊下的擴張策略,其同盟戰略的擴展應用對象包括拉丁人、意大利等。隨著同盟戰略的有效實施和推廣范圍的逐步擴大,遂為羅馬政權的進一步穩固和領土的急劇擴展提供了巨量資源。羅馬同盟戰略的內容、性質和重心是依據所面臨的國內外環境和公民需要來確定的。總體上看可分形成和發展兩大階段。從公元前5 世紀初至公元前3 世紀中期為形成階段,主要采取武裝衝突、趁火打劫,兼用強製外交和授予不同程度公民權以吸引被征服地上層的政策手段,分化敵對勢力,鞏固大國領導地位,突出表現在羅馬穩定拉丁姆主導地位和初期征服意大利半島的過程中。

 羅馬在塞爾維烏斯統治時期,就以實力控制了拉丁姆地區松散的同盟頭領阿爾巴龍伽,公元前6 世紀後,羅馬取代了阿爾巴龍伽,該城的貴族家族遂遷至羅馬,加人了羅馬貴族行列。故在王政被廢除前羅馬就已是拉丁姆西北部的強國並采用政治手段籠絡被征服地上層人士。塔克文紐.蘇佩布被羅馬人驅逐後,羅馬實力得到增強從而招致鄰邦的猜忌和敵意。當時羅馬的威脅來自三方面:

 第一,伊達拉裡亞人不甘心退出,塔克文紐+蘇佩布曾試圖奪回政權,他們甚至將軍隊駐扎在緊靠凱利烏的邊境;伊達拉裡亞中心城市維愛離羅馬城僅有18 羅裡(1羅裡約為1.5 公裡),構成對羅馬的直接威脅,衝突不可避免。第二,鄰近的拉丁部落安特姆奈、克魯斯圖美裡烏姆、麥杜裡亞、凱尼那以及科拉提亞等眾多拉丁城市渴望尋機削弱羅馬。第三,亞平寧山地部落伏爾西人、埃魁人和薩賓人等,他們對拉丁姆的出海口和少有的肥沃冬季牧場垂涎三尺,心經常襲擊拉丁姆地區。

 故羅馬在共和初期的大部分時間裡都伴隨著持續不斷的艱苦戰爭。面對周邊嚴峻形勢,羅馬不得不積極尋求與拉丁人城邦集團建立和諧的軍事政治同盟。在公元前493 年,山地遊牧部落頻繁侵擾拉丁姆地區,這為雙方建立軍事政治同盟提供了極好機會。於是在平等基礎上的同盟條約得以簽訂:雙方提供同等數量軍隊並互相支援,最高統帥輪流產生;互相承認公民權,允許雙方公民間的通商和通婚;共建聯盟拉丁殖民地以抵禦外敵;平分戰利品等。

 該盟約內容顯示,羅馬是和作為整體的城邦共同體簽訂的盟約,它意味著羅馬實力被認為足以與聯合起來的主要拉丁城市相抗衡,其在拉丁姆的優勢地位得到充分體現。故羅馬借此盟約,減輕了盟邦的敵意,使後方壓力得以減輕,並屢屢戰勝伏爾西人、埃魁人、薩賓人等,獲取了巨大利益。

 因得同盟之助而日益強大的羅馬,還通過三次維愛戰爭擊敗了其宿敵維愛人。不僅清除了羅馬前進道路上的巨大障礙,而且使羅馬領土幾乎增加一倍。”大量的財富和土地使戰爭的消耗得到了及時補充,國內貧窮公民分到了渴望已久的土地和戰利品,緩解了平民與貴族的矛盾;威懾了某些充滿敵意的拉丁城市,鞏固了其在同盟中的領袖地位;常年戰爭鍛煉了軍隊,其軍事實力不析增長。

 羅馬與拉丁同盟結盟的目的是為鞏固在拉丁姆的優勢地位,削弱和控制周邊城邦。在結盟初期,它利用同盟內各邦間的矛盾,以分別與其簽訂同盟外條約方式,增強其對羅馬的依賴度,從中獲取特權以攫取更多利益。在攻下維愛城獲得大量土地財富後,羅馬並未按盟約規定分出土地建立聯盟拉丁殖民地,而是向遠在希臘的德爾菲神廟獻金碗,借以提升國際形象,擴大區域影響。

 不僅如此,它還拋開結盟各邦,分別與伊達拉利亞的法萊利、意大利中部的薩莫奈以及迦太基單獨簽訂條約,這些違反盟約的做法引起拉丁城市的不滿和嫉恨。為消弭隱患,鞏固以羅馬為中心的向心力,前381年,羅馬授予圖斯庫倫城居民以羅馬公民權,將其拉丁公社轉變為羅馬公社,正式加人羅馬國家,保留其城市組織和自治權,“圖斯庫倫的貴族對這種新秩序采取了積極回應的態度”,羅馬對圖斯庫倫成功安撫為其他小邦的歸附提供了范例。

 對於敵意較深的拉丁城則堅決實施軍事打擊。前360 年提布爾、普萊尼斯特等拉丁城市舉行反羅馬聯合軍事行動遭到失敗,被迫接受新“盟約”:拉丁同盟全部軍事指揮權歸羅馬掌握;同盟每年選舉的兩名長官由羅馬執政官直接領導等。新“盟約”徹底改變了羅馬與拉丁諸城的平等關系.從此他們失去了與羅馬討價還價的砝碼。前341年,拉丁盟友要求重訂盟約,希望恢復他們從前所擁有的各項權利,不僅要求與羅馬公民平分土地和財富,還要求元老院中半數席位和兩名執政官中的一名從羅馬以外的同盟城市中產生。

 這些要求一方面反映了、拉丁諸邦對羅馬強大後的不安,另一方面也初步顯示出羅馬共和政體的吸引力。但羅馬人一向視公民權為禁臠,豈容他人分享?在遭到羅馬拒絕後遂爆發戰爭。他們被擊敗後,臣屬的地位更是得到了強化:自此以後,拉丁姆諸城邦和羅馬之間簽署的都是不平等條約,此外每個城邦簽訂的條約都不盡相同,而且羅馬可單方面修改這些條約。羅馬的至高地位因此得以確立。”

 拉丁同盟被強製解散。但羅馬人沒有對戰敗的拉丁人進行惡毒的報復,而是冷靜觀察,因為報復只能妨礙實現自己的目標。回為籠絡戰敗者,羅馬出台一項新政策,即給予不同地區居民以對應的公民權。首先授予羅馬附近3 個地區正式羅馬公民權,使羅馬領土擴大到4500 平方公裡,人口至少達到100 萬;其次,對部分土地被沒收的地區,允許保留形式上的獨立,羅馬承認其同盟關系;再次,保留從前的獨立地位,但只能與羅馬簽約而不能相互簽約,其男性居民獲得“無投票資格的公民權”(半羅馬公民權)。

 羅馬以和緩的理論上的“平等”,滿足了拉丁同盟各邦統治者上層參與羅馬政權的強烈要求。它在不傷害地方感情情況下,維護他們對拉丁人和其他民族的控制。”作為一個被征服集體,相對於羅馬而言,它本質上是羅馬境內每個依附民依附於自己保護人習慣的擴展。

 羅馬以軍事實力為前提,以理論上的平等使被征服地統治上層融人羅馬社會為手段,創造了新的同盟模式,該模式既符合羅馬人實際利益,又能消彌被征服地與羅馬的對立情緒,使之順利融人羅馬文明之中。新同盟策略為羅馬快速擴張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財力和軍力支持。

 羅馬采取主動結盟尋機打擊對手、瓦解它國同盟、培植親羅馬勢力促使它國內訌等手段,來達到戰略目的。表現在薩莫奈戰爭、塔林頓戰爭和布匿戰爭中,此期的同盟戰略為拉丁姆模式的進一步發展。羅馬人所進行的薩莫奈戰爭雖艱苦異常,但勝利的羅馬人能夠“捐棄前嫌,不去斤斤計較剛剛結束的戰爭給自己的傷害,毅然與薩莫奈人再續合約。”

 用這類條約構成了意大利同盟體系的基本部分,雖同盟者喪失了大量土地.且必須在羅馬需要時提供軍隊,還規定各盟邦“應與羅馬有相同的敵友”從此失去了外交權,但對於地方統治階級來說,羅馬人能保護他們“免遭內部革命的傷害,允許

 他們根據自己的法律自行管理本地的人民,很少強求一律。羅馬還會提醒上述民族,不必向羅馬納稅亦可得到羅馬的保護與和平地生活。”因此同盟者很少有受虐待的感覺。

 在薩莫奈戰爭後,這類盟約遍及中部意大利。在塔林頓戰爭和布匿戰爭中,羅馬的同盟戰略以穩健方式推進並屢試不爽。布匿戰爭就是在南意大利同盟城市、附屬國和羅馬公民直接推動下展開的。開戰第二年,西西裡50座城市加入了羅馬同盟,給敘拉古的耶羅二世造成了巨大壓力促其倒向羅馬,羅馬允許他控制30英裡周邊土地和保證他的獨立自治為條件使他成為了羅馬人忠實盟友,羅馬不僅從他那裡取得了200塔蘭特銀子的賠款,同時還取得了大量的直接稅收和貢賦,羅馬與耶羅二世同盟的建立為取得戰爭勝利提供了堅強保證。

 在與迦太基進行海上爭奪戰時,也是南意大利的同盟者為羅馬提供了大量水手和造船工,這些技術人員的參與大大縮減與迦太基海軍技術與裝備的差距,因為“在技術、戰術各個領域,尤其在工程技術方面,他們都是專家”。吉本說:“羅馬共和國正以自己的寬厚政策為榮,也常常得到她的養子的效忠和侍奉。如果她把羅馬人的殊榮始終隻限於讓羅馬城內的古老家族享有,那這個不朽的名聲勢必會在許多方面失去他的最耀眼的光輝。”

 羅馬同盟戰略體現了羅馬人務實明智之舉。第一,共和前期,國內平貴鬥爭甚為激烈,周邊強敵如林,生存壓力決定了必須對內實施妥協、對外實施武力與拉攏並重的同盟戰略。孟德斯鳩說:“當羅馬人身邊有許多敵人的時候,他們就和那比較軟弱的

 敵人締結一項停戰協定,而這個敵人也就因為自己能夠締結這樣一項協定而感到慶幸,它指望這樣可以延緩一下自己被毀滅的命運。”

 羅馬的妥協政策使對它沒有什麽危險但能給它不少好處的那些國王依附於羅馬,同時它還使對它沒有任何好處但又十分可怕的那些國王的力量削弱下去。”第二,意大利半島上國家間的無序狀態為羅馬擴展其同盟體系提供了最佳環境。“盡管羅馬的同盟者這個頭銜是一種奴役,但人們對這個頭銜仍舊是十分向往的;因為這樣人們就可確信,他們今後隻受羅馬人的侮辱了,而且他們也就有理由指望這種侮辱不會是很嚴厲的。

 因此,各民族和國王便不惜提供各種服務,不惜做出各種低三下四的事情,以便取得這種頭銜。羅馬緊緊抓住恐懼與貪婪的人性弱點向他國統治者顯示羅馬人的“友誼”,為追隨者提供安全與秩序保障,迎合了各邦上層心理。第三,羅馬貴族與被征服地貴族本質上具天然聯盟關系,故羅馬人允許被征服者上層融入羅馬集團,同羅馬人一樣成為國家主人。

 所以一旦尊任羅馬為保護者,他們便將命運與羅馬的命運緊密聯系於一起,對羅馬也就有更多的期待。如此,“在任何人看來,羅馬都不是外邦,沙賓人以為羅馬是沙賓人的羅馬、拉丁人以為是拉丁人的、伊特魯利亞人認為是伊特魯利亞人的、希臘人以為是希臘人的。”

 故羅馬實施的同盟戰略並不單純是羅馬國家統治集團依據自身需要采取的一廂情願的單邊策略,建立盟友關系對於與羅馬結盟的部落或國家來說,也不單是軍事鐵血的結果。羅馬同盟策略表明它“能夠與被征服者分享征服的成果”,對弱小者來講,有了羅馬保護就不再擔心其他大國野心,還可緊隨羅馬大軍之後,從他國災難中獲益,與羅馬結盟能帶來更多實惠,此為羅馬同盟戰略屢試不爽的吸引力所在。

 第四,羅馬為其忠實盟友提供了誘人的政治利益。“通過將公民權的擴展,羅馬把意大利變成了自己休戚與共的朋友。在這點上,羅馬人的政治智慧勝過了希臘人。羅馬公民權是特殊待遇,能給公民帶來財富、榮譽和安全。城邦體制下的羅馬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和民主權利,非羅馬公民則“在法律上不被認為是丈夫或父親,不能成為合法的業主或繼承人。這就是當羅馬公民的價值,否則他就被置於法律之外,只有擁有公民資格的人才能進入到正式的

 社會裡。”

 故羅馬人視公民權如生命,從不輕易授予他人。從公元前4世紀起羅馬歡迎某些被征服者家族成為羅馬公民,也隻授予那些最優秀、最尊貴的拉丁家族。羅馬之所以未推行格式化統治模式,縱然由政治傳統的保守性決定,但也說明羅馬公民權所具有的獨特魅力。正因如此,盟約簽訂者為取公民權先後接受了排他性條款,這就很快形成以羅馬為核心的輻輳式同盟體系,從而避免了同盟者中實力較強的挑戰者出現,這樣便可切實保證羅馬在同盟體系中的絕對中心地位。

 羅馬同盟體系涵蓋范圍廣、層次變化多,主要采取授予公民權、自治權或保留盟友政治、經濟、文化習俗及生活習慣等妥協手段,控制盟友外交、財政和軍事指揮權。盟友事實上轉化為羅馬治下享有一定自治權利的地方機構。羅馬戰略同盟體系可分

 為兩大層次,即拉丁層次和意大利層次。

 拉丁層次的盟友享受不同級別的公民權。對拉丁居民實施“拉丁政策”,依其對羅馬的忠誠度分別授予享受不同權利的羅馬公民權。前338年拉丁同盟解散後,羅馬采取與拉丁諸城分別簽約方式,嚴禁拉丁城市之間再結盟。對鄰近的其語言文化心態相同、宗教習慣信仰相近且對羅馬忠誠的拉丁城市民授予完全羅馬公民權,使之與羅馬融為一體,擴大羅馬城邦基礎,以便共同應對其他部族。

 對某些敵意較深的拉丁城市,強行剝奪其部分土地以示懲戒,但也允許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對一些古老拉丁城市,在允許保留城市自治和原來統治形式外,授予該類城市男性公民以不完全羅馬公民權——“無參政權的羅馬公民身份”(也稱“拉丁權利”),他們受羅馬法律保護,並享有在不喪失父系繼承權情況下與羅馬婦女通婚的權利。

 但羅馬要求以上兩種結盟者必須遵守盟約,雙方保證在盟友遇到其他敵人攻擊時互相提供軍事援助。軍隊開支各自承擔。

 這些舉動,是在向已處劣勢的拉丁諸城表明,羅馬人與他們是一種平等互助關系,並非征服者與被征服者關系,他們無需向羅馬交納稅金,無需在征服者統治下苟且求生。取得公民權或部分公民權的拉丁人從此獲得了心理上的滿足,心甘情願為羅馬效

 力,從而使拉丁姆地區與羅馬逐步融合,保證了羅馬向外擴張時後方基地的鞏固。

 建立羅馬、拉丁殖民地是同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凝聚拉丁盟友向心力的重要舉措。從公元前4世紀初開始,羅馬實施了精心選擇戰略要地建立羅馬、拉丁殖民地的策略。羅馬殖民地建有城牆和堡壘,移人的公民耕戰結合,是羅馬忠誠而強固的前沿哨所。隨著征服地擴大,羅馬依此模式在新征服的戰略要地上建拉丁人殖民地,有計劃地將渴望土地的拉丁居民移民到這些地點。

 至公元前338年,羅馬已在拉丁姆建立14個拉丁殖民地。到公元前264年,大約6萬份土地分給了羅馬人和拉丁居民。尤其在布匿戰爭之後,羅馬和拉丁的屯民遍布意大利北部那些從前為克勒特人所居住的地方,有些人移居到意大利中部和南部的荒

 地上。”拉丁殖民地的建立滿足了拉丁人要求與羅馬人平分土地的渴望,保證了這些感激涕零的拉丁人對羅馬的忠誠。羅馬利用殖民者誓死保衛私有財產心理,進一步鞏固了羅馬要害地帶的戰略據點。

 既對周邊起到震懾作用,又可彌補羅馬防務兵力之不足。它不僅成為羅馬向外拓展勢力的前鋒和堡壘,還大大緩解了拉丁姆地區人口壓力與土地不足的矛盾。第二是意大利層次。即羅馬對拉丁姆以外被征服地居民的政策,采取建立同盟城市、自治城市的策略,形成“盟約”下的屬地保護製。意大利“同盟者”皆是經交戰處於劣勢後被迫簽約而與羅馬建立“同盟關系”的。

 “盟約”規定同盟城市可以免征稅,但在羅馬需要時必須提供“軍事援助”,羅馬則適時給予同盟城市以“保護”。同盟軍隊作為羅馬的輔助部隊,指揮權歸羅馬將軍掌握,其給養和裝備均由同盟城市自己解決;他們可與羅馬平分戰利品,但分配權由羅馬掌控。

 南意大利希臘城市居民可不服兵役,但有提供戰艦和船隻的義務;允許它們沿用原有語言、法律、宗教信仰和保留部分自治權。為防止各城市間聯合,羅馬禁止它們彼此間成為同盟者,此條款使凡與羅馬結盟者皆失去所有同盟者,達到了分散各種反對力量的效果。在貌似平等與寬容策略下,羅馬輕松取得了這些盟友的信任,在羅馬“同盟”旗幟下他們逐漸喪失自治權和獨立性而淪為羅馬屬地和羅馬臣民,“可是它自己也說不

 出到底它是在什麽時候落到這種從屬地位的。”

 在同盟者內部實施的分化政策還包括在城市相對集中的發達地區建立自治城市,推進城市化進程以滿足羅馬更多的物質財富需求。表面上看,羅馬對曾熱心提供軍事援助的部分伊達拉利亞城市和坎佩尼亞的居民授予羅馬公民權,使之榮升為自治城市,但本質上講,這些擁有所謂羅馬公民權的非羅馬人既無選舉權,也無參政權,實際上隻享有不完全羅馬公民權(即半公民權)。

 城市最高管理權與法律裁決權也操在羅馬人手中,當羅馬對外戰爭時,還必須向羅馬提供軍隊。總之,羅馬同盟戰略是共和國發展過程中十分明智而又有效的政治手段,它以宗教傳統為基礎,制度力量作延伸,國家實力作保障,強大軍力為後盾用“自我克制力”來替代瘋狂的報復行為,以籠絡被征服地上層手段達到控制其擴張所急需的戰略資源的目的,同時將羅馬人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灌輸到各地,起到了加速被征服地羅馬化的作用。其同盟戰略不僅保障了對意大利半島的征服與統治,而且保證了歷次海外戰爭中羅馬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有效供給,為羅馬成長為世界性帝國打下了堅實基礎。

 因此,希臘的民主派自然把希望寄托在了唯一可以指望的安提奧庫斯三世身上。此外,埃托利亞同盟雖然在反對菲利普五世的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公元前197年的條約中卻沒有得到相應的報酬。他們隻得到了在第一次馬其頓戰爭中失去的利益,因此,埃托利亞同盟也將目光轉向安提奧庫斯三世,指望敘利亞國王可以滿足自己的要求。因此,公元前193年,埃托利亞同盟試圖建立一個菲利普、納比斯、安提奧庫斯三世共同反羅馬的同盟。 但這個企圖失敗了,安提奧庫斯三世這時還沒有準備好入侵希臘,而菲利普五世在公元前197年的條約中保住了自己的基本盤,便不願意為了安提奧庫斯三世的利益而與羅馬人重新開戰。

 斯巴達的納比斯過早地發起了行動,結果被親羅馬的亞該亞同盟的名將菲羅培門擊敗,隨即被埃托利亞同盟的援兵殺死。這次,沒人阻止亞該亞同盟了,斯巴達於公元前192年成了亞該亞同盟的一部分,埃托利亞同盟的反羅馬計劃從一開始就失敗了。於是,埃托利亞同盟乾脆宣稱安提奧庫斯三世為自己聯盟的最高統帥,並派使者邀請對方立即在希臘登陸,許諾假如安提奧庫斯三世來到希臘,全希臘人都會熱烈地歡迎他,並聚集在他的旗下與羅馬作戰。與此同時,埃托利亞同盟還在希臘內部以安提奧庫斯三世代理人的名義,拉攏各個城邦,企圖建立一個廣泛的反羅馬同盟。

 埃托利亞同盟,這個位於希臘中北部山區的政治勢力在古代歷史中留下了強盜、瀆神者、毫無政治信譽的名聲。但考慮到波利比烏斯所屬的亞該亞同盟與埃托利亞同盟的敵對關系,這些名聲似乎名副其實還有待考證。埃托利亞人是一個主要居住於山區的民族,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放牧。山區的牧人與擁有肥沃土地的農民之間的矛盾,自希臘遠古時候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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