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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戰諸天世界》第七十四章初到遼東!
  原以為詔安,只是宋江一個人的事情;為了忠義,兄弟們不得不跟從。

  可現在看來完全是民意。

  宋江詔安,可謂是順應民意。

  而晁蓋是堅定的山大王,堅決反對詔安,於是被和諧掉了;若是宋江不詔安,不給兄弟們全新的道路,只會接著被火並掉。

  夜色沉沉,宋江離去了!

  王斌仰望星空,還在消化著一些信息。

  …………

  幾天之後,王斌在牢獄中,見到了花榮。

  熬鷹已有一段時間。

  進入監牢中,陰暗幽深,潮濕不斷,又是彌漫著酸臭味道,令人欲嘔。

  此時花榮去掉了甲胄,再也沒有昔日的勇武,只是身穿囚衣,一張英俊的臉龐,滿是蒼白。沒有了小李廣的英武,熬成了死狗一般。

  只是遠遠看了一眼,王斌懶得去看。

  至於勸說他投降,王斌冷笑了一聲,還不夠資格。

  說客,自然有宋江,王斌坐著喝茶就足夠了。

  很快的,宋江進入了監牢,先是跌足痛哭了一番,嘴裡埋怨自己,連累了兄弟……王斌聽著這些,心中暗自感歎,宋江不愧是影帝級演員,這等水平了不得。

  而心高氣傲的花榮,言語之間,滿是激動,將這宋江當做義氣兄弟。

  宋江痛哭之後,又是一番言語,開始取得了花榮的信任,方才將來意告知。

  原本花榮已經存了死志,現今有了一線生機,又有宋江在一旁細細剖析,最後終是點頭應下。

  “狀元公,見識高遠,如今出使金國,前途無量,又是有賢相蔡京的女婿,如今對義弟甚是看重,眼下正是機會,若得其收納,日後搏個封妻蔭子,也不枉在這世上走一遭!”

  宋江說道。

  ?“花家得脫大難,全賴兄長謀劃,小妹之事,花榮但憑吩咐,絕無二話!”

  花榮說道。

  王斌心中感歎。

  後世以為,這些綠林好漢都是不屑於官府中人來往,各個都是殺官造反的猛人。

  如今看來,在那些梁山好漢的眼中,能夠提拔和信重自己的朝廷官員都是忠臣,而與自己為難的,那就是奸臣,真正的是非善惡,卻是不被這些好漢放在心上。

  何為善,何為惡?

  善我者善,惡我者惡!

  …………

  幾天之後,王斌再次上路,只是手下多了不少的將領,楊志、武松、魯智深、花榮、秦明等人。

  一邊走著,一邊訓練著,對麾下的軍隊訓練著,戰鬥力翻倍提升著,由過去的匹夫之勇,漸漸懂得了團隊作戰!

  連續的剿匪之後,手下的士兵戰鬥力提升了不少,可還是不夠!

  漸漸的登州在望,到了登州之後,從登州出發,渡過海洋,就是遼東了。

  在那裡,金軍與遼軍打得如火如荼!

  坐上了船,王斌有著感覺,這些船隻設計簡陋,結構上不合理,有太多的缺點。

  ?登州水師,乃是大宋在北方唯一水軍,主要職責乃是巡防大河和整個渤海灣,實則早就廢馳不堪,轄下不過三千軍卒的定額,有兩千料的海船一艘,千料海船兩艘,其余大小內河戰船約二十余艘,比之駐扎在建康府的江南水師,規模只有後者的兩成,著實窘迫。

  “在登州,要大建水師!”

  王斌心中計劃著。

  只是一天的時間,就是登陸到了遼東。

  在禁軍的護送之下,

一路向著北方走去,目的地正是金國都城會寧城。  而一路上,亂兵不斷,戰亂不斷,多次血戰。

  在大宋,缺少戰馬,導致了步兵為主,很多將領騎射一般般;魯智深,武松等人,主要是步戰為主,不會騎馬,可是到了遼東,短短幾天就學會了騎馬。

  在步兵與騎兵的對決中,步兵天生處於劣勢。

  騎兵,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而步兵,卻是打贏了,追不上敵人;打輸了,跑不掉。

  故而,宋朝與遼國、西夏、金國、女真的對決中,多是能取得小勝,但是無力追擊敵人,難以重創和全殲敵人。可是一旦戰敗了,就是全軍潰敗。

  而金軍即便是戰敗了,也能保存主力,卷土重來。

  越是接觸這個時代,王斌越是感到不妙。

  哪什麽來拯救你,我的大宋?

  …………

  到了會寧城,王斌作為使者,見到了阿骨打。

  一位天生的王者,堪比成吉思汗的存在,僅僅是十年時間,就是覆滅了遼國。

  只可惜了,這一位沒有成吉思汗的運氣。

  這位王者,將會在幾年後病逝;接著弟弟吳乞買繼位。這一切有些像,趙大死後,趙二繼位。

  這遵循著女真古老的勃極烈制度!

  而這個坑爹的制度,在他活著時,沒有大問題。

  這種坑爹制度,在他死後,金軍內部陷入了內鬥,混亂之中,金軍元氣大傷,能打的將領多數沒有死在戰場上,反倒是被自己人殺死。

  殘酷的內鬥,重創了金軍,也給了宋朝喘息的機會。

  這也是靖康之恥後,宋軍能穩住江淮,湖北,四川等戰線原因之一。

  “這是盟約書!”

  王斌說道,遞交了國書。

  雙方商定: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

  這算是一個恥辱的條約。

  王斌拿著和約書,有些李鴻章的味道。

  若是在後世,王斌一定是淪為了李鴻章第二,賣國賊。

  若是走在了大街上,一定能讓爛雞蛋,爛西紅柿,丟的滿身都是。

  可是在宋朝,賣國條約簽訂多了,也是習慣了,正所謂能用金錢搞定的,都不是大問題。能簽訂了合約,換取和平的,都是能臣。

  大宋百姓過的太安逸了,過的太幸福了,打仗就要花錢,就要加稅,百姓們就要過苦日子。一旦發生了戰爭,打勝利了,百姓們難以獲得好處;可是打輸了,卻是要賠錢不斷。

  一旦開戰,不論是勝敗,百姓們都是吃虧的。

  若是玩民主投票,全民公決,一定有七層以上,甚至更多反對戰爭。

  很多百姓反對戰爭,希望和平。

  哪怕是屈辱一點,百姓們也是渴望和平。

  在某種程度上,簽訂和約,盡管有些恥辱,可卻是代表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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