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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博物館》二百三十三、M一十坦克殲擊車
  一夜的時間,坑裡又蓄滿了水,那輛坦克也早被淹沒掉。

  這是林超故意的。

  如果讓坦克晾一晚上,現在不鏽得掉渣才怪。

  “嗡!”

  柴油水泵再一次被發動,十多分鍾後,坦克炮塔露出了水面。

  林超不禁愣住。

  這個炮塔實在太不典型了,它就像是一個倒扣的鼠標,而且沒有上部裝甲板。

  換而言之,它就是輛敞篷車。

  再結合“謝爾曼”的底盤,立即就能得到答案。

  “坦克殲擊車,10或者36。”

  水被排除一半後,剩余的就不能再白白流走。

  林超在出水管上裝了一個噴頭,開始清洗坦克上的淤泥。

  “嘩嘩!”

  隨著水流的衝擊,大塊大塊的泥土被剝離,露出那鏽跡斑斑的鋼板。

  當看到一個鴨嘴似的東西露出來時,林超立刻知道了它的型號。

  “10坦克殲擊車。”

  1940年6月,法國被第三帝國的閃擊戰擊敗。

  當時,它擁有300萬陸軍,並擁有大量的先進武器,號稱歐洲第一陸軍。

  但是這樣強大的力量,竟然在極短的時間內土崩瓦解。

  這個事實震驚了花旗國,陸軍內部也開始進行辯論,究竟如何才能對抗敵軍的坦克?

  最終,炮兵軍官大力發展反坦克炮的意見佔了上風。

  1941年5月,花旗陸軍司令部發布命令,要求一種反坦克武器,用於對付日益迫切的專家威脅。

  此時的花旗雖然是一個軍事大國,但他們的陸軍裝備卻很落後。

  毛子、漢斯都開始擺弄3476、四號,花旗軍隊還在使用“3”中型坦克,即臭名昭著的“七兄弟棺材。”

  現在,一份大訂單橫空出世。

  誰都看得出裡面的商機,於是各種設計層出不窮。

  不過,那些設計師顯然沒有吸取歐洲戰爭的經驗。

  認為所謂的坦克殲擊車,就是履帶底盤加上一門炮而已。

  為了佔領先機,設計師選用的底盤,幾乎是兩個3,即3中型坦克,3半履帶車。

  上面的火炮也是五花八門,榴彈炮、反坦克炮、防空炮都有。

  也不管實不實用,一股腦的推銷給陸軍。

  陸軍也不怕,直接拉到阿伯丁試驗場去了。

  經過一番測試,就剩下5、9、35三個車型。

  第一個出局的是9,因為它裝備的762毫米防空火炮,全花旗就28門,這不淘汰你,還淘汰誰?

  第二個玩完的是5,這輛車本來被寄予厚望,甚至花旗陸軍都準備先訂個1580輛。

  可惜的是,5疾病纏身。

  車輛超重、設計缺陷,導致車輛的故障率奇高。

  測試過程中履帶都被壓斷,更離譜的是還玩起**,這就是親兒子也得扔啊!

  現在,陸軍能選擇也只有35。

  與那些“3”不同,35使用的是42的底盤。

  這使得它的越野性能、載重遠超同行。

  而且,它還有一個炮塔!

  等菜下鍋的花旗陸軍,立刻被這個設計亮點所吸引。

  在他們的要求下,35進行了大量的改進。

  不過,為了減輕重量,車體裝甲削減了113英寸,重量也從30噸降到29噸,這就是351。

  此時,戰爭已經迫在眉睫。

  陸軍對坦克殲擊車的需求,只能用“饑渴”來形容了。

  改進後的351被命名為10,並給予1級的優先生產級別,這甚至超越了4中型坦克。

  但是,隨著生產任務的增加,42坦克底盤已經不敷使用。

  於是,陸軍又將10坦克殲擊車的變形,101坦克殲擊車投入生產。

  它使用的是43型坦克底盤,與42的雙柴油發動機不同,43用的是福特汽油發動機。

  “終於來了!”

  美國大兵們欣喜欲狂。

  單是看哪一個粗大的炮管,就知道火炮的威力不小。

  但他們很快發現,麻煩來了,而且就出在這門火炮上。

  10行進的時候,炮管是向後的。

  可重型火炮身管太重,這造成炮塔失衡。

  只要車輛在超過4度的路面上行駛,駕駛就變得極為困難。

  而且,炮塔也會被卡住,橫向旋轉幾乎是不可能的。

  想要徹底解決,就必須重新平衡配重。

  可這樣一來,車輛就要超重。

  無可奈何之下,陸軍只能在炮塔後方,增加了一挺2重機槍。

  但這也是治標不治本,面對下面的抱怨,陸軍責成炮塔製造廠進行改進。

  到了1943年1月,一種楔形重型配重的出現,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

  加裝了這種配重的炮塔,從側面看去就像是鴨子的嘴。

  於是又得到一個諢名“鴨子比
比爾。”

  現在,一切問題都解決了,10應該能大顯身手了。

  可就在這時候,陸軍集團軍群總司令萊斯利麥克奈爾跳了出來。

  此君是炮兵出身,對坦克兵的作用比較模糊,甚至還阻止過坦克殲擊車的生產。

  在他看來,牽引反坦克炮對付坦克就足夠了。

  建造自己可以跑的反坦克炮,完全就是一種浪費。

  不過,車已經造出來了,總不能不用吧!

  麥克奈爾一拍腦袋,決定將坦克、坦克殲擊車分別編組。

  他的想法很簡單,坦克就應該對付敵人步兵,一旦發現德國佬的坦克,就派出坦克殲擊車。

  這看似合理的方案,簡直就是紙上談兵。

  坦克、坦克殲擊車一旦分屬不同的部隊,調動就變得困難。

  而且通訊條件的限制,坦克殲擊車往往不能隨叫隨到。

  火力貧弱的“謝爾曼”,根本不是“虎豹”對手,鼻青臉腫都是好的,被打個全軍覆滅也不新鮮。

  而只有裝備著一挺重機槍的10,最怕的就是步兵貼近攻擊。

  它上面的那挺2重機槍, 得依靠炮塔的轉動。

  也不知道設計師的腦袋是不是被驢踢了,10坦克的炮塔竟然靠手搖轉動。

  “虎”式坦克炮塔轉動一圈一般是4560秒。

  “鴨子比爾”型的10炮塔轉一圈要2分鍾,早期型的鬼才知道需要多少時間。

  如果在訓練場大可慢慢的轉,放在戰場上這就要命了。

  為此,車組成員還要攜帶槍支、手榴彈。

  就算10被正確部署,並且捕獲到了敵人,它還得看對手是誰。

  要是3號、4號還能欺負一下,如果遇到“黑豹”就麻煩了,正面裝甲根本打不穿,側面裝甲要靠的很近才能擊穿。

  如果遇上“虎”、“虎王”就不用浪費炮彈了,貼臉都轟不開。

  為此,又在10的基礎上,發展出36坦克殲擊車。

  當然,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戰後,大量的10坦克殲擊車被廢棄。

  也有少量被輸出到別的國家,挖出的這一輛應該就是這個時候運到巴西的。

  林超松了一口大氣。

  “只要不是謝爾曼就好,阿九乾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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