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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學院派》第213章 調查熊孩子的死
  胖子這貨極不情願地跟在我的後面,我們倆一起來到售票處。

  我不想跟胖子一起,就掏出一張毛爺爺,給胖子:

  “一張毛爺爺,足夠你買回家的票了吧?還能給你剩不少,夠你吃一頓大餐了,我夠意思吧?”

  但是胖子居然沒有接那一張毛爺爺,而是不動聲色地一直跟在我的身後。

  不要拉倒,一會兒這一百塊錢我也不給你了。

  我們兩個一直拍著隊伍,等待著。

  快輪到我的時候,胖子這貨突然湊到我跟前,衣服諂媚的樣子,問我道:

  “梳子,我們是兄弟吧?”

  我知道這貨在跟我套近乎,想多要一張毛爺爺,我才不吃他那一套。

  但我還是點點頭:

  “是啊,怎麽了?”

  “是兄弟的話,我今天就跟你一起回家了,我只要你給口飯吃,這個你總不會拒絕我吧。”

  我以為我聽錯了:

  “什麽,你跟我回家?”

  胖子這貨倒是很坦然:

  “對,我跟你一起回家。”

  我去,我沒有聽錯吧。

  居心苟測!

  狼子野心!

  可是這貨的野心,不小啊。

  他這是想人財兩得啊!

  我故意一副大驚小怪的樣子:

  “你跟我回家?你吃錯藥了吧?放假,你不回你家,你跟著我回家是個什麽情況。”

  “我舍不得你嘛。”

  我去你大爺的,你是舍不得我,還是舍不得白安妮。

  或者是舍不得白安妮那背包裡面的一遝厚厚的毛爺爺啊。

  “胖子,你這犧牲有點兒大了吧?我告訴你,這次放假之後,可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放假,你舍得不回家去看看你奶奶?你這個不孝子!”

  “沒事,我奶奶不會想我的,她巴不得我不回去呢。你就說你願不願意吧。”

  “不願意!”

  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那裡一個姑奶奶小魔女就夠我頭疼了,再加上這貨,見色忘義的德行,那我還有好日子過嗎?

  我直接拿出來三百塊錢,給胖子。

  不是要錢嗎,給你,快點走。

  可是看都不看一樣,不接:

  “我不要錢,我就要跟著你。”

  “你跟著我幹嘛啊,我是要回家,我又不是去旅遊。”

  我話音剛落,胖子這貨,一把把我給抱住了。

  “你要是不讓我跟你回家,我就一直抱著你,你也別想回去。”頓時,售票廳裡面的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我們兩個身上了。

  在車站,兩個衣著破爛的男人抱在一起,一個吵著鬧著要和另一個一起走,此情此景,他們能想到什麽,想都不用想啊。

  我的臉都丟盡了啊。

  胖子這貨還哭喪著臉,說道:

  “我就要和你一起走。”

  霎時間,就有人對著我們兩個指指點點啊。

  大爺,我怕了你了。

  “你先把手松開。”

  “你答應我我就松開。”

  “好好好,我答應你還不行嗎?”

  “那你待會兒買三張票。”

  “知道知道。”

  然後胖子立刻樂開了花,松開了我。

  然後,然後,我聽到了掌聲。

  我去他大爺啊,我聽到有人給我們鼓掌。

  鼓你大爺的掌啊。

  我隻想著趕快買了票,趕緊離開這個地兒啊。

  匆匆買了三張票,我低著頭,一聲不吭把票給了胖子和白安妮,就上了車。

  白安妮和胖子在後面,說說笑笑,打情罵俏一樣,磨磨唧唧上了車。

  我心裡那個恨啊。

  我回一次家,這叫什麽事兒啊。

  帶個女鬼也就算了,還要帶個女鬼的姘頭。

  我這個假期,注定要不平凡啊。

  沒過多久,車緩緩啟動,我坐在前面,他們兩個坐在後面,有說有笑的,胖子這貨那張三寸不爛之舌,把白安妮逗得哈哈大笑。

  低俗,庸俗。

  可勁兒作罷你們倆。

  但是沒多久,乘務員檢票之後,胖子這貨意識到不對勁兒了。

  因為車票上寫的地址是:

  定遠縣。

  胖子盯著車票上的字,自言自語道:

  “定遠縣,怎麽聽起來這麽耳熟呢?定遠縣,梳子,你家是定遠縣的嗎?”

  我不想搭理他。

  “啊,我想起來了。高遠那個熊孩子不就是定遠縣的嗎?梳子,你們兩個老鄉啊?”

  老鄉你妹!

  我老家當然不在定遠縣。

  但是我此行的目的,就是高遠的老家,定遠縣高黃鎮高家村兒。

  我也是剛看了車站裡面的線路圖,才知道定遠縣就在去我老家的路中間。

  所以我才臨時決定,要去一趟高遠的老家。

  因為我早就懷疑,高遠的死,不尋常。

  按照高遠的說法,他是因為釣魚的時候,失足落水而死,死了之後被黑白無常給抓住了魂魄,可是這個熊孩子居然逃跑了。

  但是令我怎麽也想不到的是,高遠犯了如此嚴重的罪,十殿閻王居然放過了高遠,沒有追究他任何的責任,也沒有給他什麽懲罰,直接判他進入了鬼界堡。

  是胖子的陳情書起作用了嗎?

  絕對不是。

  那就只有一種解釋,高遠死的不正常。

  他不是自然死亡,他是橫死。

  說白了一點,他是被人陷害而死。

  這個我也向校長大人求證過,失足落水而死,不是橫死, 而是壽終正寢,陽壽已盡,如果高遠是失足落水,那麽他被黑白無常勾魂,如果他逃脫,十殿閻王勢必不會輕饒了他。

  但恰恰相反,高遠並不是失足落水。

  他是被人給陷害了。

  他是橫死。

  他的陽壽未盡,但的的確確是死了,正常情況下,高遠陽壽未盡,無法進入地獄,可是偏偏,他正好遇到了到陽間勾魂的黑白無常,被黑白無常撞到,才被他們用鐵鎖鏈給綁住。

  而高遠逃脫之後,黑白無常居然沒有去追,為什麽?

  堂堂的陰間的勾魂使者,怎麽可能連一個黃毛小子都住不到,不可能。

  是他們不願意去追。

  一個孤魂而已,又是一個小孩兒,可大可小,可有可無。

  那麽這一切,就解釋的通了。

  高遠橫死,被我們帶入地府的時候,陽壽已盡,所以即便是沒有胖子的陳情書,十殿閻王也會直接把他判到鬼界堡去。

  那麽,是誰害了高遠的性命?

  能在水中取人的性命,我心中已大概有了答案。

  能害死高遠,就能害死其他人,甚至是更多的人。

  這也是我到高遠老家來的目的,我要阻止害人性命的事,再次發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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