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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修仙兌換系統》第69章 被困
  寫錯了答案就弄死,猜對了答案就炸上天。

  這種腦回路的聖人,劉易從沒在任何小說裡見過,估計也沒有哪個作者會去這麽寫。

  你說你爆炸就爆炸吧,就權當是在鳴炮慶賀算了。

  可為什麽自己這一身修為竟然也給炸沒了?

  聖人收徒弟,都習慣先廢去其一身修為的?

  一個修為盡毀的徒弟,收了幹什麽?

  媽/個/蛋!

  這都叫什麽事兒!

  小說裡可都不是這麽寫的啊!

  人家小說裡的主角,可都是在修為奇低甚至是廢人一個的情況下獲得聖人傳承,然後開始了開掛逆襲的旅途的。

  怎麽到了我這裡,卻特麽要反著來?

  原本以為有這無敵修仙兌換系統傍身,這接下來肯定就是開掛逆襲之路了。

  可沒想到,只不過是在心裡說了句“朝聞道,夕死可矣”而已,就被這石碑一炸,什麽都沒了!

  我特麽冤啊!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啊!

  這特麽是孔老夫子的名言啊!

  要炸你去炸他啊!

  炸我算是怎麽一回事?!

  更可氣的是,你特麽炸都炸了,為什麽傳承重寶一樣都沒給我?!

  氣歸氣,罵過之後,劉易便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他的丹田裡,真氣充盈!

  一個修為盡毀的人,丹田裡怎會有如此充盈的真氣?!

  而且那顆金丹還在,甚至隱隱間還有化形之勢!

  原本自己極速升級,丹田裡的那顆金丹因為缺少靈氣滋養,還只是一個沒有成形的小小的種子。

  可現在這顆種子竟像是吸飽了水的海綿一般,已經快要化形成丹了!

  這絕不是一個修為盡毀的人應該有的狀態!

  分明就是境界要突破的節奏啊!

  然並卵。

  劉易試了試,依然無法調動體內的真氣。

  真氣再多,你調動不了,跟沒有真氣有啥區別?

  還不如沒有!

  無法調動體內真氣,自然就無法催動功法,別說是逃跑了,現在動一下都成了奢望。

  更草/蛋的是,特麽的連魔法也用不了了!

  雖然這《異獸召喚秘法》裡有很多召喚咒語,可現在自己無法調動真氣,也就等於沒有了精神力。

  沒有精神力,念這異獸召喚咒語作甚?

  異獸出來後,壓製得住?

  這不是找死嗎?

  劉易可以肯定,自己身體出現的這些異樣,和那爆炸脫不了乾系,但又絕不是爆炸能造成的結果。

  回想起來,爆炸聲響起之前,那石碑中似有一束金光閃現,而自己剛好就被那束金光給擊中,然後……

  媽/個/蛋!

  不會錯了!

  一定是那束金光的問題!

  那束金光是從石碑中射出來的,而且是在我的腦中蹦出那句話之後才射出來的。

  要是這法陣裡真有什麽傳承重寶的話,也只能是在這束金光裡了,畢竟它給了我充沛的真氣。

  可你給就給吧,幹嘛把它們全給封死在了丹田裡?!

  這特麽幾個意思?

  劉易幾乎不能動彈,也不敢發聲,只能是期望這該死的封印鬧夠了之後能趕快解除。

  阿芙拉現在就躺在他的邊上,那兩隻小白兔軟軟地趴在他的胸口,隨著彼此的呼在他胸/口沉沉浮浮的,在這黑暗裡,讓他有些意亂神迷。

  在認識莎莎前,劉易曾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是天天泡在酒吧裡的。

  酒吧裡形形色色的女子他都見過,也“深入交流”過。

  曾有那麽一段時間,他很熱衷於“撿屍體”。

  所謂“撿屍體”,其實就是有所需求的男子刻意把女子灌醉,再帶走進行“深入交流”。

  也有專門守在酒吧門口的遊擊隊,待得爛醉的女子搖搖晃晃出來之後,便會挑有姿色的去扶。

  這一扶,就給扶上了的士,扶進了房,然後就開始“深入交流”了。

  多數沉迷於此的“玩家”認為,“撿屍體”與“喊外賣”是決然不同的。

  喊外賣存粹就是一種交易,是存粹的為了發泄自己的瘦/欲而已,遠沒有“撿屍體”時那種不可預知成功與否所帶來的征服快感。

  撿屍人的圈子裡,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全屍不要,隻撿半屍。

  所謂“全屍”,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子。

  因有屍臭味(酒味),還會吐,所以很惡心,除非饑不擇食,否則不會有人去撿。

  而“半屍”則只有約七分醉。

  雖然醉了,卻仍有知覺。

  加上酒助人興,這種女子一般都處於意亂神迷的狀態,“深入交流”時會更主動,很受“撿屍人”歡迎。

  劉易撿屍有“三不二有”原則。

  所謂“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的女子、不請同類酒、不帶回家過夜。

  所謂“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彈(錢)。

  即便他一直堅持自己的原則,但他也曾差點出事。

  有次在酒吧,劉易撿了一個堪稱尤/物的“屍體”,在酒店進行“深入交流”後,仍覺得不過癮,索性就在一起過了夜。

  隔天醒來,那女子開口就要五萬塊,不然就報警告他牆間罪。

  其實這種事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很多“屍體”早上醒來,都會發現自己全身光/溜/溜地躺在一個陌生的房間。

  至於昨晚和自己“深入交流”的是誰,有時根本就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一般都是穿衣退房,回歸生活,不再提起。

  可根據刑法的規定,在當時那種情況下,是符合牆間罪的犯罪構成的,因為她根本就無力反抗。

  可劉易也不是善茬,經過討價還價,最終以一萬元bao養其一個月解決了這件事。

  “屍體”都是被灌酒製造出來的,把女子灌個七八分醉,通常都能成功帶走。

  但也不能隨便找個漂亮的女子就開始灌,一般都會先邀請女子去跳舞,而在跳舞時,會有摟腰測試。

  正所謂“男子頭,女子腰”。

  一個成年的女子被陌生男子摟了腰卻不排斥,基本就可以認定是答應了,就可以看準時機帶回家進行“深入交流”了。

  劉易此刻雖然有些雞動,但卻還保持著一份清醒。

  一來這阿芙拉是為了救自己才累成這樣的。

  雖然自己也想以身相許,但還不至於乘人之危,哦不,乘龍之危。

  如果自己真的那樣做了的話,那可就真的是太不像話了。

  二來現在也不是進行“深入交流”的時候。

  那些老不死的正在到處搜尋自己,如果就為了那幾秒鍾的快感而暴露了藏身之地,那自己絕對會死得很慘。

  而且是蠢死的。

  可就這麽一直躺在這裡,也不是辦法。

  那些老不死的不是尋常人,找到自己只是時間問題。

  而且這裡溫度這麽低,自己又沒有真氣護體,如果再不趕快想辦法,只怕是會被活活凍死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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