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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高啟明》第44節 尋人
“有個黑痣?”趙憲若有所思,他摸了摸自己的眉梢,“你是說這裡?”

“不,是這裡。”陳雸重新指了下。

趙憲一拍大腿:“巧了,那個被打暈的無名氏這裡也有個黑痣,其他也對得上。要不你去看看?”

陳雸一聽有線索,當即表示同意。

“人就在城外的皇華寺的病院裡,明日上午我陪你過去!”

此時天色向晚,皇華寺又在大北門外的越秀山北麓,大白天都是罕有人跡的冷僻地方,更別說這會趕過去城門大約都關閉了。

第二天一早,陳雸便和趙憲二人出了大北門,一路望皇華寺而去。鼠疫結束之後,劉市長對城裡城外的環境都做了一番改造,特別是對大北門外大量的義塚義莊和寄存棺槨的寺廟都進行了清理,無人維護看守的義莊全部拆除,從墳地和義莊清理出的無的屍骨棺柩全部集中安葬到新建的公墓。大北門外雖然依舊冷清,卻已不複過去的“亡人國度”的陰森感。

清理出來的土地,目前由廣州市政府下屬的城資公司管理,包給了近郊的農民作為菜園,原本墳塋累累的荒地,已經大多樹起了籬笆,種上了蔬菜。

兩人沿著新修的大路一路來到皇華寺--現在叫“廣東省臨時收容所”。除了繼續贍養孤寡老人和孤兒之外,還負責接收警察在巡邏和“抓浮浪”行動中收容人員,在這裡進行鑒別登記後分流安置。

這裡專門附設了免費的衛生所。前幾天在毆鬥中被打傷昏迷的倒霉蛋因為不知身份,便按慣例,送到這裡來救治。

因為地處城外,福利院過去一直有國民軍負責警戒保衛,最近治安環境有所好轉,這裡就改由警察負責警衛了。

趙憲即是警察,又是專門帶人來“認人”的,福利院自然不會阻擋。毛修禹正好無事,便親自帶著他們去了衛生所。

收容所裡的衛生所是利用舊有的寺廟殿宇改造的,用竹籬笆牆隔出診室和藥房之外,其他地方全部用來放置病床,足足有三四十張。這會大約有一多半都住著病人,有護士在巡視。

“十一號病人情況怎麽樣了?”毛修禹問護士。他對收容人員的情況可謂是了如指掌。

“今天早晨蘇醒了”護士說,“但是神志不太清楚。這會又睡著了。”

“傷口情況呢?”

“頭部只是表皮傷,不要緊。”護士說道,“大夫今早說他應該只是腦震蕩。沒有生命或者致殘的危險。”

“能探視嗎?”

“可以。”護士說著就把他們帶到了單間的觀察病房。

簡陋的竹板病床上躺著一個男人,蓋著薄薄的軍毯,腦袋上還纏著白紗布。陳雸一眼就看出,這不是陳定是誰!

“就是他!”陳雸點頭道。

難怪自己找他如同泥牛入海,他根本就不在廣州城裡!

趙憲沒想到居然這麽快就找到了人,心裡也是高興,道:“真是得來全部費工夫!你的運氣真不錯,你族叔的運氣更好!”

他轉頭對毛修禹道:“這位是陳雸,是病人的族侄。”

毛修禹見這個“無名氏”有了著落,心裡也很高興。當即詢問了陳定的姓名、年齡和籍貫。陳雸問能不能把他接走,毛修禹說他現在身體還沒完全恢復,要等大夫看過了再做決定,不如過幾日再來接。

正說著話,病床上的陳定卻醒了。陳雸趕緊過去呼喚。這一回陳定沒犯糊塗,盡管陳雸這個族侄他並不熟悉,但是說起來卻是知道的。幾句話一說自然就熱絡起來了。陳雸這才知道,陳定幾天前就到了廣州。

下船沒多久,還沒進城腦袋上就突然人事不省了。“……大約是路上錢財露了白,有人圖財害命!”陳定歎惜道,“可惜我帶來的幾百兩銀子……”

趙憲聽著卻發覺不對,打斷了他們叔侄的對話:“不對啊,你是因為1月11日的鬥毆案受得傷,而且受傷地點是在大市街--案卷還在我的桌子上呢”

沒想到陳定卻矢口否認,說他自己昏迷前最後抵達的地方是在城外的五羊驛舊址附近,因為內急,他想去公共廁所方便,剛走到巷口就被人打了悶棍。

“我在本地人生地不熟,怎麽會去和人鬥毆?大市街那邊亦非我的親友居住,我去那裡作甚?”

雖然護士認為陳定的說法是“腦震蕩後遺症”,但是陳丁卻一口咬定自己在城外被人打賞,還丟失了隨身的行李,裡面有二百兩銀子。

“這二百兩銀子一半是我的積蓄,一半是我嶽父給我的本錢!沒想到剛到廣州就被人搶了!”陳定說到這裡,頓足捶胸,懊悔不已。

這下事情就變得複雜了。原本這只是鬥毆案,而且案發當日被拘捕的兩方都說不認識陳定,因此他不過是個被偶然卷入的路人甲,現在的情況卻是陳定被人搶劫了,而且數額還特別巨大。

趙憲拿不定主意了,他對陳定說得話將信將疑。要說他是“後遺症”發作胡說吧,他說得有鼻子有眼,信誓旦旦;要說真有這事吧,哪個不開眼的搶劫犯發了神經,一悶棍打倒了人,搶走了銀子,還把受害者給抬到城裡去,專門丟在鬥毆現場?再說了,這搶劫犯也不知道當天大市街附近國民軍士兵會和店裡的夥計打架呀?

若是在平時,趙憲就不管這事了。畢竟陳定是口說無憑,也沒有任何人能旁證。但是既然吳老爺很看重他,這事也不能就這麽了了。至少得有個說法。

慎重起見,他又把陳定從三良出發到廣州,直到失去知覺之前的一路行程都問了一遍,陳定的回答條理清楚,完全不像腦袋被撞糊塗的樣子,而且以他的觀人之術,陳定亦非奸猾之人。這些話並不是他編造出來的。

“我看,這事情還得勞煩定老爺自己去警察局報個案。一來定老爺還牽扯在鬥毆案裡,要去做個筆錄;”趙憲說,“二來二百兩銀子不是小數目,夠得上一樁大案子了。不是普通歹人作案,大約是城裡來了什麽巨盜,於公於私都要把犯人抓住。”

陳雸原本這事並不在意,但是聽趙憲這麽一說也覺得有道理,忙說:“這事就要勞煩趙兄了……”

趙憲忙說這事他只能幫忙,因為他是治安科的,報了案就算是刑事案件了,他插不上手。

陳雸就要辦手續接陳定出院回吳家。但是毛修禹說既然人已找到,也不急著這一天,畢竟他頭上傷勢未愈合,還是觀察一二日再走不遲。趙憲也說不急,至於報案的事情,可以交予陳雸代辦,讓陳定先寫個授權書和具體的經過,由他幫忙,先把案子給立上。

“……於是我便給了毛老爺一塊錢,叫他多照看定老爺,缺什麽便買什麽。我和趙憲去了警察局一趟,便趕回來稟告了。”

吳毅駿心想這也太離奇了!但是他也想不出個所以然,又聽說被搶走了二百兩銀子,也不由得暗暗怎舌。孤身帶著這麽多銀子走遠路,這陳定可真是膽大!

不過,他冒著風險帶了巨款到廣州來,必然是有所圖謀,要麽是預備著用銀子開道辦事,要麽就是打算在廣州做什麽事業。不管陳定原本打算幹什麽, 他現在受了傷,遭了劫,丟了錢財,走投無路,自己出手相助,最能叫他見情。

“陳雸,你去和管家說,要他把西跨院收拾出來,備好一應物件。另外,再按照定老爺的尺寸,預備些內外衣物。”

趙憲回到局裡,先把大市街鬥毆案的卷宗拿出來研讀。

案子並不複雜。1月11日中午,五個在廣州休整原國民軍梧州大隊的士兵在大市街一處飯館內聚餐,喝多了和飯館夥計發生口角,將店鋪裡桌子盤碗砸爛,附近商鋪店夥過來“說理”,隨即發生鬥毆,雙方從飯館內一直打到街面上,期間在街市上閑逛的其他國民軍士兵和附近的店夥都有加入,最終形成二十多人的大混戰。引發圍觀,堵塞了交通。巡警發現因為涉及到軍人,將附近的軍警聯合巡邏隊召來,這才將局面控制住。

最後聯合巡邏隊在現場拘捕二十一人,包括九名國民軍士兵和十二名平民。十一人負傷,其中三人傷勢較重需要入院治療,另在現場發現頭部受傷昏迷者不明身份者一人……

卷宗裡還有被捕人員的口供,趙憲大略看了一遍,都沒有提到陳定,再看從他們身上搜出來的物件清單,也沒有大宗的錢財。

顯而易見,這些人和陳定並沒有多大的關系。也沒有搶劫陳定。銀子――假如真得有的話――也是被其他人劫走的。

這還真蹊蹺。趙憲對著案卷研究了半天,還是看不出個所以然。其實到現在,他還是對有沒有這二百兩銀子存在疑惑。

“算了,這事還是交給刑警去辦吧。”趙憲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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