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猜對了,市局刑警支隊駱副支隊長、高新區分局閻局長、高新區分局向副局長以及剛給韓朝陽打電話問進展的騰大,正在距砂石廠不遠的鋼材市場元豐賓館三樓小會議室,召開9.18專案組成立後的第二次案情分析會。
閻局昨天在市裡開會,這個案子的情況又比較特殊,砂石廠到底是第一現場還是第二現場都不知道,去砂石廠也沒什麽好看的,所以直接來這兒先聽匯報。
“屍體衣著完整,褲兜有錢包,錢包中有一百六十多元現金、兩張銀行卡、一張超市積分卡及死者的身份證。屍長167厘米,身材偏胖,不存在營養不良。屍體高度腐敗,屍表無特殊特征。頭髮已全部脫落,頭部無損傷。兩側眼球已變形皺縮,球結膜紅染,因腐敗分辨不出出血點。
口腔內無淤泥,有少量黃沙,頸表皮膚因腐敗而紅染,舌骨、甲狀軟骨、環狀軟骨無骨折,頸前肌有片狀出血,氣管內無淤泥及其它異物,氣管粘膜下有縱行條狀出血,食道內無淤泥、無異物。胸表面因腐敗部分紅染,胸壁包括背部無軟組織損傷痕,肋骨無骨折。
心臟因腐敗而變軟,心外膜下有點狀出血,心腔空虛。肺因腐敗而萎縮,肺葉間有針尖狀出血點。腹壁軟組織無損傷,腹內髒器無破裂,胃內無溺液。胃內容約20克,性質已難以分辨,膀胱空虛……”
閻局又不是法醫,哪裡懂這些,抬頭問:“說死因吧。”
“從屍檢結果上,被害人曹勝凱符合頸部遭受外力作用後窒息而死的特征。”
“被勒死的?”
“也可能是掐死的。”
快到年底了,怎麽就遇上這麽起命案!
閻局微皺起眉頭,示意騰大繼續說。
“我們基本搞清了死者的家庭情況,死者父母於去年前離異,父母曹永福在開徑縣的一家機械廠擔任業務經理,說是業務經理,其實是跑業務的。為人精明,跑得不錯,收入不菲。正因為有點錢,跟一個比他兒子,也就是被害人曹勝凱僅大兩歲的女子好上了,與死者母親離婚,重新組建家庭。”
沒有幻燈機,也沒時間製作PPT,騰大陸續舉起一張張照片。
“雖然曹永福去年才跟糟糠之妻離婚,但過去十來年因為作風問題三天兩頭跟老婆吵架,被害人在這種環境裡長大,學習成績可想而知。沒考上高中,花錢上了一所職業中學,會計專業。據開徑縣公安局同行反饋,被害人在學校期間的表現並不好。
三天兩頭跟同學乃至社會上的人打架,隔三差五曠課,文化課、專業課幾乎全不及格,並在校內早戀。學校幾次要開除他,曹永福找關系,托人求情,總算讓曹勝凱混了一張畢業證,盡管這個畢業證也沒什麽用。”
騰大翻看了一下筆記本,接著道:“曹永福與前妻離婚之後,曹勝凱因為已成年,既沒被法院判給母親,也不存在判給父親,平時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可能心存內疚,也可能想早點讓曹勝凱成家立業,曹永福於去年6月份在縣城幫曹勝凱買了一套146平米的商品房,在當地可以算是最好的小區。
同時覺得兒子就這麽混下去不是事,曹永福只是交了首付,並出錢幫著裝修,打算給兒子點壓力,讓他找個工作好好上班,自己賺錢還房貸。結果事與願違,曹勝凱遊手好閑慣了,給他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結果幹了幾天就跑了。曹永福沒辦法,一氣之下給了他十萬,說以後就不管了。”
“他一直在老家呆著,怎麽想起來燕陽的?”
“他父親不知道,他母親也改嫁了,對他更是不聞不問,同樣不清楚。他爺爺奶奶年齡大了,想管也管不了。並且有了新房子之後,他極少跟以前一樣去爺爺奶奶家。到底為什麽來燕陽暫時不清楚,唯一可確認的是,他是今年5月份來燕陽的。”
“有沒有安排人去開徑縣調查被害人的社會關系?”
“安排了,方子坤同志帶隊去的。”騰大低頭看了看筆記本,繼續匯報道:“考慮到異地排查比較困難,駱支幫我們與開徑縣局進行協調,開徑縣公安局領導非常重視,下午剛通過電話,他們已經安排專人協助老方排查。”
“回頭我再給鄭局打個電話,請鄭局幫幫忙。”
局長剛參加過省廳召開的全省公安局(處)長會議,認識開徑縣公安局鄭局長很正常。
騰大並沒有因為頂頭上司認識兄弟公安局領導而奇怪,接著道:“我們已調出被害人用過的三個手機號的通話記錄,老魯負責查這條線;今天上午,安排專人去銀行查詢,結果比較意外,建行的卡中存有十七萬八千多元人民幣,工行的借記卡主要用於還房貸,卡內存有五千一百多元人民幣,正好夠銀行下個月5號扣除死者在其老家縣城購買的商品房房貸。”
“十七萬八千!”閻局大吃一驚。
“我們是今天上午9點多聯系上被害人父母的,他們一聽到噩耗就火急火燎趕到了市裡,我親自詢問過,曹永福確認他今年隻給過曹勝凱十萬元現金。以前陸陸續續給過不少,但那些錢都被曹勝凱揮霍一空。 老方在開徑縣公安局同行協助下找到了幾個曾與被害人一起鬼混的家夥,他們都證實被害人家裡有錢,被害人也能管家裡要到錢,但錢到手之後就吃喝玩樂大肆揮霍,甚至經常管別人借錢,不相信他會有這麽多存款。”
“他母親有沒有來,他母親有沒有給他錢?”
“來了,住在永盛賓館,我下午見過她,她說從去年底就沒再給過被害人錢。”
“錢是什麽時候存入帳戶的,銀行應該有記錄。”
“這是流水單,”騰大遞上銀行帳單,走到閻局身邊指指用筆標注過的幾個交易記錄:“5月12號之前,帳戶裡只有三萬多元。5月12號下午3點26分,存入兩萬五千元;5月28號上午10點,存入四萬元整……花的全小錢,存入的全是大錢,並且全是來燕陽之後存入的,燕陽的錢有這麽好賺嗎,所以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重大疑點。”
一直沉默不語的駱副支隊長冷不丁說道:“十七萬八千,這不是一個小數字。如果是財殺,凶手為什麽不逼問銀行卡密碼,為什麽不取走卡裡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