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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武道高手》卷尾語:夜的第7章,你的手很涼
  當我敲下“夜的第七章”這五個字的時候,耳邊正回響著傑倫的歌詞“微笑回想正義只是安靜的伸張……”。這是一首很好聽的歌,講著很多人不知道的故事,唱著多數人沒聽過的旋律。

  周傑倫的歌有很多,我喜歡的總與人不同。

  多年以前,當我開始喜歡傑倫的時候,我最喜歡《夜曲》,那首歌的詞寫的很好,高潮部分更是好聽——直到現在我的手機鈴聲都是夜曲那美妙的前奏。

  高二的時候我喜歡《以父之名》,覺得,假如一個人編曲能夠做到這種程度,這一輩子就已經可以了。

  我那時總是喜歡傑倫的快歌,學會這些快歌可以讓我在某些時候炫耀一番。當時我想,如果跑去KTV唱諸如《夜曲》、《夜的第七章》這樣的歌,一定會迷倒一眾小女生,然後她們就會為我的才華折倒而投懷送抱。

  不過我忘了,唱好別人的歌不算什麽才華,小女生也不會對沒錢的醜八怪感興趣。

  幸好我是帥哥,哈哈哈哈,哈。

  尷尬一笑,免得尷尬。

  現在我其實很喜歡《我不配》這首歌。因為我對於某個人,確實是配不上的。

  人這一輩子,不可能總是喜歡一個東西。因為時間能夠清洗掉你身上關於一件東西、一個人的印記,並輕而易舉尋找到新的東西來代替。可能十歲的你喜歡美麗芭比,二十歲的你就會喜歡金剛芭比。每個人都在改變著自己的口味,包括喜歡的女孩。

  我初中的時候,特別喜歡短頭髮的女孩。那時我固執的認為這個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一定是短發的!而且她也一定很喜歡穿紅色的外套!

  究其原因,當然是那時我喜歡的人就是那個樣子的啊!

  ——要不然還能是什麽原因?

  高中的時候,我開始認為,長發飄飄長裙擺擺的女神范兒,才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應該有的樣子。

  而現在,在我心中,也許學姐才是最漂亮的。

  所以我們宿舍的wifi名字才叫“我愛學姐431”啊!

  其實大多數男生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很少會在一棵樹上吊死。我有一個朋友,很厲害,大一剛開學,加了自己系所有女生的QQ,然後選出幾個自己最喜歡看著最順眼的女生,同時和五六個女生一起聊天。

  聊了整整一周之後,他和其中一個女生成了。於是撇下剩下的幾個,和那個女生雙宿雙飛。

  一個月後,他分手了。又同時和七八個女生聊天,於是他現在又有對象了。

  網上有一個段子,講的是,如果你向一個女孩表白失敗了,就去找十個表白,十個表白都失敗了,就向一百個表白。如此循環下去,總會有一個瞎了眼的。

  這是一個好辦法,可惜我做不到。我既沒有那種閑心去和一些我根本沒興趣的女人聊天,更加沒有精力去將自己的時間浪費在我不喜歡的人的身上。就好像一桌人一起吃飯,你可能喜歡吃豬頭肉,我可能喜歡吃青菜,他可能就喜歡吃魚,如此類推,每個人喜歡的東西都不一樣,湊在一塊不是找別扭嗎?兩個人一起吃,雖然花的錢少了點兒,但也是一樣的道理。我不能因為想要和你在一個桌吃飯,就強迫自己去吃豬頭肉。那樣實在是太容易膩了。

  兩個人在一起就是這樣。如果是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那乾脆當初就不要在一起。

  我想找一個能與我聊天聊很久,從天黑聊到天明,從傷心聊到開心的人,沒有困倦,沒有厭棄,長長久久,一起到老的人。

  那樣就好了……

  這很難找到。我當初剛進大學的時候,以為很簡單。後來才知道,這是最難的。就像我當初以為的我的大學生活一樣。我那時以為大學生活一定很不錯,事實上確實有活兒很不錯的,只是看你有沒有幸遇到了。

  真實的情況是,你選擇什麽樣的生活,就有什麽樣的生活。你可以選擇多多參加社團的活動,認識千奇百怪的人,讓自己每天都看起來非常忙碌;你也可以除了上課,每天就貓在宿舍之中,打聯盟,打農藥,甚至是打飛機。

  沒有人約束你,意味著你必須約束你自己。我的大一,就在挺沒有樂趣的宿舍中度過的。

  所以大二的時候我想出去走走。

  大一這一年,我參加了兩個學生組織。一個是學生會,另一個是學院雜志。雜志暫且不提,我應該很慶幸加入了學生會。在學生會裡,我認識了很多原本我根本接觸不到的人,也經歷了我可能再也不會經歷的事情。

  雖然學生會有許多令我覺得難以接受的規定(我自認為是一個喜歡自由的人,所以受不了太多的條條框框,可是這麽多年,我也受過來了——這是最悲哀的),但我畢竟都走了過來。我很感謝學生會,我更感謝秘書處。感謝的也不是別的,就是感謝能讓我進秘書處吧。

  和你相處,真的很開心。

  算了,說到這裡就夠了。有些事情只能說給我自己聽。

  ——那麽再說回這篇文章之所以叫“夜的第七章”的原因吧。

  夜的第七章講了一個名偵探的故事。在每一個名偵探的故事裡,名偵探都能夠代表正義將罪犯繩之以法。福爾摩斯如是,柯南同樣如是。可是我忽然想到,假如罪犯被當成了名偵探,他用著他所謂的正義去尋找凶手的話,那正義,還叫做正義嗎?

  我們習慣性的以為,名偵探是最正確的,他們能夠通過蛛絲馬跡,將隱藏在黑暗之中的凶手揪出來,為死者伸張正義。可是萬一,這個名偵探就是凶手,那又該是什麽情況呢?名偵探努力尋找線索,然後將無辜者牽連下水,自詡正義,審判罪惡。

  我想看了我的小說的人,應該就明白了我所說的是什麽。沒錯,正義聯盟正是那個明明是凶手卻在假裝伸張正義的名偵探。人們相信正義聯盟,正像正義聯盟相信他們所做出的一切都是為了正義一樣。

  很多史書之中都說,只有勝利者才有資格成為正義。很多小說裡也這麽說,而且看起來很多人也對這句話深信不疑。從古至今,人們見慣了只有勝利者才有資格說話的場面。這些勝利者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就把失敗者抹黑成了邪惡。

  李世民是這樣子的,趙匡胤也是,朱元璋還是。有時候我就想,會不會軒轅大戰蚩尤,也是這個樣子的呢?

  勝者王侯敗者賊寇,勝利即是正義,敗者必定罪行累累。

  不過即便統治者能夠封住人們的口, 終究也會有人義憤填膺,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將真相記錄下來。所以,正義也必能隨之流傳下來。歷史不是一家之言,真相也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大權在握,就被完全抹去。

  正義總會來臨,只有早晚之別。好像黎明,即便天空之中烏雲密布,也會有光,從密密麻麻的烏雲中間穿過,透到人間,照亮世界。

  第二卷我命名為“黎明將逝”,事實上在此時的劇情下,黎明已經完全逝去了。獵手聯盟徹底被取代,變異人四散而逃,再也無法安全生活在人類世界之中。

  但是,正如我所說的,即便烏雲再如何遮掩,終究也擋不住光。所以第三卷,我將其命名為“璀璨光芒”。

  當烏雲籠罩大地,黑暗吞噬黎明的時候,就說明,真正的白晝,已經不遠了。

  我是這麽理解的,所以第三卷寫些什麽,我已經交代的很清楚了。

  至於“你的手很涼”這一句是什麽意思,呵呵,為了押韻。

  願你們繼續與我一同度過接下來的美好時光。

  夜的第七章,你的手很涼。

  但我願意握住你的手,給你全天下最溫暖的陽光。

  .30

  淺淡憂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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