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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日之劫》第1章 1個賊
  從盤古大陸起航無論是向上向下向左向右,航行不到兩千公裡便可以看到黑海。有幸從黑海旁走一遭且全身而退的人們是這樣描述的,“隻不過幾步之距。這邊是豔陽高照,那裡卻是陰雲密布。雷電和風暴的響聲隔著濃濃的黑霧震耳欲聾。”

  至今為止,凡是進入黑海深處的人無一生還。於是也有人說那裡是世界的盡頭。

  盤古大陸的形狀是一枚撕裂的月牙。在月牙中段,有著隆起綿延超過萬公裡,高度僅次於大陸北端白山的巨大山脈。北陸人稱其為艾姆帕斯,意為不可逾越之牆。南陸人則叫它斷脊山,只因若是站在山腳往上看,就是折斷脊背也看不到山頂。

  斷脊山兩側,布滿暗礁與漩渦,一直向外延伸近千公裡。阻擋著那些試圖乘船沿海岸越過斷脊山的人。

  在可考的記載中北陸人與南陸人的第一次相遇不是發生在盤古大陸上,而是發生在大陸東側約一千五百公裡海面上的一處島嶼上。

  在南陸的一份古籍上記載著在大陸東側有三座島嶼,其中一座名為赤人島,只因島上土著皆是赤面紅膚。在赤人島上,兩艘來自分別來自斷脊山南北的船相遇了。最初,他們皆以為對方來自某座尚未謀面的大陸,甚至以為其是跨黑海而來。之後細談,對照方位,才明了原是同一座大陸。

  數千年中,或有零星幾人機緣巧合之下越過斷脊山。然而山那邊的世界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始終是一個未解之謎。與之相關的傳說,故事,各式各樣,千奇百怪。

  直到公元762年,發生了一次規模遍及整座大陸的大地震。南陸史書上記載‘地光閃閃,地聲隆隆,刹那間山崩地裂,河水沸騰,高岸竟然成低谷,深谷卻又變丘陵。’

  地震過後,有人發現斷脊山西側竟被震塌了一段,自此兩個生活在同一片大陸卻在數千年中始終相互隔絕的文明世界正式展現在對方面前。

  其後兩百年間,牽連全大陸的戰爭發生了三次,史稱三次南北戰爭。

  第三次南北戰爭的最後一場戰役發生於斷脊山西側的一處廣大平原。在這次戰役中,突然降臨的未知災難奪走了數百萬士兵的生命,也讓無數名將隕落。所有參戰國都蒙受了難以承受的損失。其中傷亡最為慘重的暮照國更是因此滅國。

  自此以後數十年,人世間迎來了短暫的平靜。直到公元994年,一位名為暮松陽的男人帶著自稱是暮照皇室血脈的幾個孩子掀起了復國的大旗。燎原之火,就此蔓延。

  公元1000年是安詳與動亂並存的一年。沿斷脊山以北,所有北陸人都沉浸在慶祝火神耶羅帶領人們出白山第1000年的祭典活動中。而與之相對的,斷脊山以南,暮照國的復國戰爭正將整個南陸牽入動亂的漩渦。每一天都有某個城鎮或國家從這世界上消失,成為暮照國新生血肉的一部分。數不盡的難民如蝗蟲般自南向北席卷而來,他們的目的地是尚未涉入戰亂的巴比倫和絡石聯合王國。甚至也有人想要翻越斷脊山到達締蘭聯邦。

  縱覽歷史,幸福和苦難總是相伴而生。然而我要講的故事並不打算從如此沉重的話題開始。讓我們把目光從如火如荼的戰場上稍稍北移。在新暮照國以北,巴比倫、絡石聯合王國以南,有一個不屬於任何國家的城市,它現在的名字叫做聚寶城。

  聚寶城以其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成為四方商旅往來必經之地。六年前一位卓有眼光的商人趁著剛剛興起的戰亂以非常實惠的價格買下了這座城,

改名聚寶。經過六年的經營,這裡已經成為了一座聞名遐邇的不夜城。妓院,賭場,酒樓,每到夜晚就張燈結彩,五光十色的夜景裡商人和乞丐交錯,士兵與罪犯並肩。沒有文化傳統,沒有風俗禁忌,隻有至死方休的快活,錢成了聯結這一切最牢靠的羈絆。  這時沒有人會想到,一個多月後,這座城就會化為廢墟。

  此時此刻,城內最大福興酒樓裡,滿堂旅客卻無一人言語。所有人都興致勃勃的注視著大堂一側的戲台上。

  隻聽驚堂木一響,折扇一拍。台上的說書人沉聲道,“原本是天朗日清,隻一聲巨響。好似天破了個窟窿,霎時間風起雲湧。一抬頭,只看到太陽從天上掉了下來!”

  大堂裡響起一陣驚呼。

  “當時是,暮照國、清羅聖國、締蘭聯邦、加姆圖斯四個大國加上十七個小國共計千余萬士兵。祁連峰、暮燎陽、禦目青、彌諾陶洛斯、巴希爾二世等數十位名將都在太陽底下。別看太陽在天上隻有那麽一掌大小,落在地上,斷脊山也不過其一半高。”

  “這麽大,還不得把地給炸沉了!”有人說道。許多人隨聲附和,表示難以相信。

  說書人不慌不忙喝了一口水,繼而說道,“當時離西風平原一千公裡遠的暮照王城裡所有人都看見了一副異象,只見天上黑漆漆一片,地上卻亮如白晝,好似天地顛倒了過來。

  白光刺目,隻一霎,城裡瞎了十萬余人。余者也是頭暈目眩。惶恐的人們・・・”

  “盡皆低頭俯身下跪,更有無數虔誠者喃誦祈禱。”台下一位少年低聲接道。他雙臂環抱靠在堂邊一根柱子上,混在一群買不起座位的聽戲人裡。

  這少年論年紀約莫十七八歲,一頭黑短卷發,小麥色肌膚。穿一身粗布短衫,腰間別一把黑刀,雜亂的劉海下露出一對死氣沉沉的眼珠。

  此時,這雙眼珠沒有往戲台上看,卻是滴溜溜的在台前幾張八仙桌上轉悠,挨個打量著那些衣著華貴的旅客。

  少年名叫墨良。按他自己的說法是個‘義賊’,立志劫富濟貧。這四個字他到目前為止隻做到了一半。對於行竊這一行當他一貫有自己的追求,小偷小摸他看不上,主張‘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他剛來聚寶城沒幾日,打聽到了城裡最大的酒店在哪,之後就天天來這,明面上是聽書,實則是在尋找好下手的肥羊。‘噬日之劫’的故事,這幾天他聽了不下七八遍,說書人每一提氣,他就知道要放什麽屁。

  “白光過後,有人看到五道光柱自西風草原上空飛散。過了半個月,才有一支軍隊抵達了當日的劫難之地。結果各位猜怎麽著。兵器,輜重,盔甲好端端的落了一地,可是一具屍體都沒有。千余萬人,連灰都不剩。隻有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又三年,黑洞裡生出一支銀白雪樁,越漲越大,不日參天。每有西風吹起,雪樁的碎屑就飄散千裡,人隻要沾上一丁點,立時化為冰雪,消弭於無形。”

  聽到這,滿堂旅客無不愕然。說書人滿意的一笑,正要繼續講述,忽然大堂一角響起了嘈雜聲。一個壯實的夥計罵罵咧咧地拎出一個小乞丐,“一不留神就往裡鑽,也不看看這是你要飯的地方嗎?”那乞丐身形瘦小,被他攥在手裡像隻小猴子。

  他拎著乞丐一把扔到了門外,“給我滾的越遠越好,再讓我瞧見了你,小心爺我扒了你的皮。”

  小乞丐摔到地上,站起來揉了揉差點被夥計捏斷的胳膊。

  “怎麽,還不滾?”

  “這大街是你家的?我愛呆哪就呆哪,你管得著嘛。”小乞丐尖聲尖氣的說道。

  “嘿你個不長眼的東西。”夥計擼了擼袖子正要教訓小乞丐,被掌櫃一把扯住。他低聲對夥計說道,“他愛呆那就呆那吧。別擾了客人的興致。”

  夥計聽了,放下胳膊,惡狠狠地瞪了小乞丐一眼,轉身走進了大堂。小乞丐不甘示弱,對著夥計的背影瞪了回去,然後就在店門旁坐下。墨良看了一眼小乞丐的身板,想著這人真不知好歹,他這會沒挨揍,是礙著店裡有這麽多人在,等晚些人散了,他要是還不走,就算掌櫃的不搭理他,夥計也不會給他好果子吃。

  墨良收回了目光,一雙眼又回到了台前。台上的說書人見事端平息,清了清嗓子,將客人的注意力拉了回來。那身材粗壯的夥計經過柱子旁時也瞥了墨良等人一眼。這些人進店,不吃飯,不喝酒,不住店,在他眼裡和乞丐也無多大分別。

  夥計的目光從眾人身上掃過,正要挪開,忽然一轉又落到了墨良身上。只見他盯著墨良看了一會,然後不聲不響的走到掌櫃身邊對他耳語了幾句,掌櫃的也抬起頭瞅過來。

  墨良見狀,心裡暗道不妙。於是裝作漫不經心的伸了個懶腰,緩緩向店門外走了出去。

  福興酒樓他是不能再進了,他知道這幾天自己來的太勤,引起了店家的懷疑。大街上熙熙攘攘,墨良握著黑刀,晃晃悠悠的四處轉了一圈。他來之前就聽說聚寶城如何富饒,如今看來此言果然不虛。他從南邊一路走來,這樣人聲鼎沸的地方還是頭一次見。

  他晃悠了半天,在街對面的涼棚下找了個不起眼的角落蹲下,眼睛瞅著酒店門口進進出出的旅客。

  一票沒做就離開可不是他的風格。福興酒樓是城裡最大最好的酒店,僅這幾日他便看到好幾個可說得上是腰纏萬貫的商旅,可是都沒找到機會下手。他不是小毛賊,不會做擦身而過解人錢袋的勾當,這太冒險,而且也偷不到多少錢。越是有錢的商人越是精明,不會把錢財放在顯眼處。

  他要做的是趁著黑夜悄無聲息地溜進他們的客房,將他們最值錢的東西一卷而空。為此,他需要知道他們住在那間房,房裡有多少人,值錢的東西放在哪。

  此中之道,墨良輕車熟路。他隻是需要一個眼線,一個可以時時刻刻待在酒店大堂裡又能夠不被懷疑的眼線。之前他在別處謀生時有過那麽一兩個搭檔,現在卻是孤身一人。

  墨良的目光落在店門旁的一個小身板上。那是之前的小乞丐。只見他閉著眼睛,腦袋一沉一沉,忽的身子一斜,像是要昏過去。小乞丐臉上布著一層黑,但依稀可以看出清秀的眉目,胸口一起一伏,似乎有微微鼓起。百無聊賴中,墨良盯著那張臉蛋看了半天,心想著這莫不是個小姑娘。

  這時在酒店裡,一塊肉包子從酒店夥計一顛一顫的盤子裡跌了出來,落到了一位肥頭大耳的食客腳下。那食客不注意,踩爛了又順帶著一腳踢了出去。

  肉包子滾出店門,只見原本幾近昏厥的小乞丐猛得一睜眼,鼻子嗅著香味,像條餓狗一樣追了上去。

  大街上車水馬龍,人聲鼎沸。一個和父母離散的小孩站在街邊高聲哭鬧。在他旁邊,三兩隻鶯鶯燕燕扭腰擺胯,正和一個乾瘦老頭講價。街對面,兩個醉漢不知因為什麽廝打在一起,混亂中砸爛了一旁小販的攤子。於是更多的人加入戰局。

  肉包子被遮蔽在無數雙腳掀起的煙塵,小乞丐緊隨其後,對周遭的一切置若罔聞。

  肉包子滾進了一處陰暗的巷子裡,小乞丐跟進去一看,巷子裡原本倒著的,坐著的,此時都睜開了同他一樣虎視眈眈的眼睛。小乞丐毫不猶豫朝那包子撲了過去,別人也朝他撲了過去,一時間拳腳滿天飛。

  墨良跟著小乞丐走進巷子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小土包似的人堆。他走到土包前伸手一抓就是一人,然後隨手一扔,將那人丟到牆邊。

  有幾名流浪漢認出了墨良,立馬膽怯的退了開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雖然是偷雞摸狗,坑蒙拐騙的勾當,可該有的門道一樣不少。聚寶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分了好幾片區,平時涇渭分明,每個區都有個蛇頭。

  剛進城第三天墨良就被這一片區的蛇頭盯上。他獨身一人不打招呼就要搶飯碗,這可不合規矩。一個晚上,蛇頭領著一幫人把他堵在了巷子裡,要找他麻煩。

  他們沒想到的是遇到了個會武功的狠茬子。墨良雖隻有一人一把黑刀,卻也拚得渾身是血,硬是乾翻了幾十個瘦不拉幾的流氓混混,又把蛇頭揍了個鼻青臉腫。

  墨良的名聲自那以後一下子傳開了,這片區的混混、流浪漢,沒有幾個不認識他。

  他清開了人堆,拉起被壓在底下早已昏死過去的小乞丐。

  小乞丐翻著白眼,嘴巴鼓鼓的,手心裡是被捏成爛泥一般的包子渣。

  墨良伸出衣袖在小乞丐臉上擦了擦,又在他胸前捏了兩把,軟噥噥的,像秋日的稻穗。他忽然想起在福興酒店裡的那幾個彈琴唱曲的賣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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