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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界:生存進化》二百二十四、準備,未雨綢繆
“他們的勢力有那麽大麽,敢對城主動手?”凌凡語氣冷森地問道。

 “那倒不敢,但是,您恐怕知道,這個學會是由巨石城最有學識的人組成的,同時也是最富有的一幫人,他們跟各大商會也有聯系,跟藥劑師公會也千絲萬縷理不清楚,他們是有力量讓各大商會都不來巨石城貿易的……您也知道,巨石城四面環河,周圍大多是森林地貌,各種物資都要從外界而來,一旦學會發難,切斷外貿,恐怕巨石城的民眾會第一個起來抗議。”

 “嗯,這的確值得我們警惕。”

 “是啊,一方面,貪官汙吏不得不辦,但另一方面,這些家夥大多是學會的會員,辦理他們,勢必引來學會的報復,所以,兩難之舉,城主大人您還要提早防范才是。”慕斯進一步說道。

 “真是好笑,堂堂學會,怎麽會招收一幫欺名盜世,不學無術之徒?”凌凡覺得這事想來都不可思議,學會的人是白癡麽?

 “唉,還不是為了拉攏府衙為他們學會謀私利——剛才我也說過了,學會的主要成員都是巨石城最有學識的人,但同時也是最有錢的人,人一旦有了錢,就想要更多的錢,再然後,就會想要更多的名望,權力。”

 凌凡點頭讚同這個說法,這就跟那些所謂的暴發戶一個德行,某些人靠著缺德的手段,一夜暴富,雖然有錢了,但人品氣質依然很低,為了自欺欺人,便去捐錢買個什麽學士啊,之類的頭銜,聊以**。

 “那依你看呢,該如何防范?”凌凡繼續追問道。

 “首先,要派人盯緊學會的一舉一動,不能讓他們蒙蔽我們的雙眼;同時,我們要暗中囤積糧油米面等重要的生活物資,囤積得越多越好!”

 “你的提議很好,這些事就交給你去辦吧,至於儲備物資的資金,你下去統計一下,給我個金額,我一定優先滿足!”凌凡給了他這個保證,可說是全力支持他的行動。

 慕斯感激不已,他這些年來為巨石城的發展提出過不少好的建議,但大多被前任城主否決,原因很簡單——要花太多錢。

 而凌凡現在卻給了他如此爽快的承諾,這對他無疑是一劑強心針,更堅定了他輔佐凌凡,對抗學會的決心。

 “另外,給我準備一批優良的種牛,種羊,還有耐保存的農作物種子,我另有他用。”

 “是,大人!”

 慕斯雖然答應得快,但心裡也是一陣嘀咕:奇怪,城主大人要這些種牛種羊還有農作物種子幹嘛?雖然我們要預防學會的行動必須囤積糧食備用,但也用不著囤積種子吧?更何況,就算是現在就播種,最快也得三個月以後才有收成,況且,現在都過了播種的季節了啊……

 雖然心裡這麽想,但又覺得城主大人行事從來都是劍走偏鋒,這樣做一定有他的道理,也就不再多言,告退而去。

 慕斯走後,凌凡便開始翻閱各種文件,卻發現大多公文都沒有任何批示,顯然前任城主根本就是不理政事的家夥。

 凌凡搖搖頭,其實,城主之位雖然權力大,尊貴,但這個職位設立之初,就是為了獎賞給有功的貴族,並非要讓貴族們操勞政務,而是更多的是一種褒獎。

 所以,城主手下往往會有代政官吏,直接按照城主的意願代理處理各種事務,一樣能保持井井有條,只有遇到重大事件上,才會直接由城主處理。

 所以,只要選好手下的官吏,其實城主可以很輕松的,可恰恰前任城主是個糊塗蛋,手下大多是溜須拍馬的無能之輩,有才學的人又得不到重用,所以搞得城主府烏煙瘴氣。

 “這個慕斯還比較有遠見,是個人才,培養一下,以後讓他擔任代政官吏,我就可以放心地去遊離天下,搜尋至高存在的那些光柱了。”

 當即喚來屬下官員,讓他介紹城主府各種理事,發布命令的流程要務,那官員一一詳細介紹,凌凡學得很快,對如何行使城主權力已經了然於胸。

 過了個把鍾頭,有官員來報,前任城主的私財已經清點完畢,竟有金幣二十余萬,銀幣近百萬,更有不少金銀器具,估價不下百萬銀幣。

 另外還在城內有不少商鋪,地產,每月進帳就達數千金幣。

 凌凡不禁暗暗怎舌:這巨石城雖然繁華,但也只是三等都市,這城主上任十年,就囤積了這麽巨大的財富,那麽二等都市,甚至一等都市的城主,恐怕賺得更是驚天動地。

 “傳我的命令:將前任城主的所有私財全部收歸府庫,所有商鋪,地產全部充公!另外,發放給前任城主的仆役遣散費,如果要想留在府衙,而且府衙仆役名額有空缺的話,必須重新考核,不合格者概不錄用!”

 當即有記事官員將他的話語全部記錄在案,然後交給他簽字,蓋上自己的城主大印,這就成為了城主令,成為了真正的法令。

 凌凡也有些興奮,畢竟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份法令,頗有一種鳥瞰天下的感覺,而且他對這種感覺還真有點上癮。

 不知道,如果有一天統治了亞古大陸,君臨天下,會是如何的感覺。

 隨即搖了搖頭,覺得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也就沒再多想。

 當晚用膳,居然給他上了一桌子酒席,這讓他實在有些猝不及防。

 那桌子上好酒好菜擺了滿滿一大桌,足有二十多樣菜色,光是麵包就有五種!跟別說其它珍饈美味了。

 “怎麽這麽多菜?”凌凡雖然饑腸轆轆,但還是忍住口水問道。

 “大人,前任城主就是這樣用膳的!”隨從說道。

 “按照法典的規定,三等城主的膳食是如何的?”凌凡問身旁的記事官員。

 “大人,按法典規定,三等城主的膳食費用,一天總計不得超過十五金幣。如果是城主自己花錢設宴,則沒有金額限制。”

 一天十五金幣的飲食費用,那得多奢華啊,很多普通家庭,一年都未必能賺十五金幣。

 按道理說,這個待遇可以讓城主的一日三餐十分奢華,享受。

 但即便如此,前任城主居然還不滿足,這種貪得無厭的人,凌凡十分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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