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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開網店》第四百七十五章 隱藏的金仙
吃飽喝足之後,李信和小兔子便直接離開,期間街上似乎出現了什麽變故,一陣吵鬧,不過對於李信和小兔子來說沒什麽事情比回家睡覺還重要。

只是單純的睡覺,必將一個是煉化妖丹足足花了十天十夜,另一個則是護法守護了十天十夜,就算期間打了幾個盹,但誰還不想多睡一會了?

刀客又殺了一個人。

但是他也收到了那些人想要和他和談的消息,對此他只是微微一笑。

“和談?怎麽可能,當年追殺我的時候,絲毫不給我解釋的機會。一心想要殺死我,恐怕,你們當時想的是就是,就算錢不在我這裡,也要殺了我,借這個機會斬殺一個強敵吧?呵呵……”

沒有消息傳來,仿佛石沉大海。

幾個碩果僅存的首領額頭上滲出汗水,事情發展的越來越不受控制了。今天死去的那個,早上的時候還和他們坐在一起,商量著要用什麽樣的利益才能讓刀客對他們手下留情。

然而這才不到三個時辰過去,他就已經被城市的收屍隊給拉走了,說不定以後還能再見。但是現在這幾人關注的重點是,刀客的實力又進步了。

“他的刀法,越發神乎其神了。這一次,毒龍足夠小心,萬萬沒想到那家夥隔著三米之外就能釋放出威力更加強大的刀氣,連毒龍的腦袋都被砍飛了,我估計,半步金仙了。最次也是完成了一半的進化了。”

“是啊,這般強大,而且還厚顏無恥的偷襲,我們根本沒有任何一個人抵擋的住他的偷襲。”有人歎氣。

這時候,有人幽幽道:“啊,我知道一個人,他在這件事發生的時候,就已經跑了,我們這麽多的目標在這裡吸引著他,那家夥跑的時候,根本沒人注意到。”

“……臥槽!我說這幾天怎麽沒看到魷魚那家夥,那家夥真特麽的不愧是外號叫魷魚的人。這特麽就跑了?”眾人都驚了。

“第一天就跑了,我當時還很不屑,早知道,老子也帶著我的隊伍跑了。”

“各位,我有辦法了,就看各位是要面子還是要命了。”這時候,有人眼睛一亮。

“當然是要命啊!有什麽辦法你就說出來。”

“我們乾脆放出消息去,總之就是一個可以吸引刀客注意力的消息,然後其他人趁機逃跑。”

“好主意!那我們要放出什麽消息去?”

“好好研究研究。”

……

次日,李信正在逛街買食材,他昨晚回來買的東西都被小兔子半夜給吃光了,真是不知道那小小身板,消化能力竟然這麽好。

正在路上走,便聽到兩個路人說道:“你聽說了麽?天空狩獵團在雲海裡發現了一隻金丹境界的海獸,當時在附近的還有七八個散人,結果天空狩獵團直接就殺了過來,散人死了四個,另外幾個一發狠,逃回城裡,便把這個消息給公布出來。位置都有,現在好多狩獵團都奔著那裡去了。”

“我聽說了,這天空狩獵團不乾好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這事情,還真的乾得出來!要我說啊,

就讓那個刀客,把他們都殺光了才好!”“噓!禁聲,這話可不能亂說,會惹來麻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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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李信耳朵動了動,有點奇怪,便問道:“為什麽要去殺受傷的海獸呢,想要金仙級別的海獸,直接去找就好了嘛,海底有不少呢。”

周圍眾人:“……”

您叼,行了吧!

刀客知道這個消息之後,眉毛挑了挑,心道:“我現如今正是要突破的時候,一顆金仙級的妖丹對我幫助很大,而且,哼,天空狩獵團,我們的帳也要好好算一算了!”

當初追殺他的狩獵團裡,就屬這天空狩獵團最活躍,甚至數次將他逼入險境,險些喪命。仇恨大了去了。

這可能也是對方把天空狩獵團推出來的結果。

現在的城內,有許多人都在注意著刀客的動靜,畢竟已經很久沒有人能在這座城內攪起這麽大的風雨了。

刀客出現吧氣氛推向了一個高潮,人們注意到,刀客竟然是朝著雲海而去,頓時知道,刀客這是打算去搶金仙妖獸了。

而此時,當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刀客身上的時候,沒人注意到,有不少人喬裝打扮,坐上了渡輪,悄悄去了其他的小島。

恐怕,他們一次轉移還不夠,還會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四次五次轉移,轉移到一個刀客找不到的地方去,這才能停下腳步。值得一提的是,就算他們被逼到了這種程度,卻沒有一個提出,要突破到金仙。

沒有真正死掉之前,他們是萬萬不會讓自己面臨死亡的威脅的。

當刀客意識到自己上當之後,已經是兩天之後,他繞著那些人傳出來的地點找了很久,然而連一絲絲戰鬥過的痕跡都沒找到,這才意識到,自己這次是栽了。

果然,當他回到島上之後,多方打探,終於發現,自己的敵人已經全都消失。這才有人注意到,那些平日裡威風凜凜的狩獵團竟然大都消失不見了?

也終於有人明白。

“這是調虎離山之計!他們把刀客給支走, 然後悄悄離開。真是,那麽多人竟然怕了一個人,真是……無法形容!”

“是啊,真是太慫了,簡直是給狩獵團這三個字丟人啊!”

只是不管這些人再怎麽說,狩獵團的人也已經聽不到了,雲海這麽大,在哪個小島混不是混啊,只要有地方狩獵,有地方出手資源換錢,在哪活著還不是活著。

李信對這些事情沒什麽太大的觀感,也不知道什麽刀客和狩獵團的恩恩怨怨。於是生活便很平靜,小兔子吃很多,那些錢早就花沒了,不要小看一個金仙的胃口。

所以李信和小兔子也要時不時的下雲海去狩獵,這樣才能保證生活所需。只是李信和小兔子狩獵的對象一般都是天仙巔峰,速度快,風險小。如果狩獵金仙的話,那就是留給自己吃,而不是對外出售換錢。

生活變得極其有規律起來,每天除了吃喝玩樂修煉就是下海游泳,順便弄幾條大魚換錢或者是自己留下吃。

城東有家福順來的餃子很好吃,開店的是一個古代人,據說活了很久了,無心爭鬥,於是開了這麽一家小店。

只是,李信會看不出來這家夥已經是金仙了麽?

雖然只是境界最低的金仙,但那也是實打實的金仙強者,在這座城裡,橫著走都沒人敢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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