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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開網店》第11章 暴發戶、大土豪
  “木雕刻!木雕刻!五個子兒就能買一個木雕刻咯!”

  “冰糖葫蘆!冰糖葫蘆!一個子兒一串!”

  “靠!這冰糖葫蘆真貴!”

  “那上面有糖,糖可是好玩意兒啊!”

  ……

  街道不寬,但人很多,大都有些瘦弱,不過看來健康狀況還好。想來應該是靠著亂石谷,所以多多少少沾了些走私犯們的光,也能吃到些便宜糧食。

  此時正是早上最好的時候,百姓都出來逛街,看著買些自己需要的東西,所以街上叫賣聲一片,倒是顯得非常熱鬧。

  不得不承認的是,大燕的建築真的很美!

  精美巧妙的木質結構,道路兩邊竟然有不少的二層三層的小樓,飛簷青瓦,鱗次櫛比,一眼望去,李信頓時長長的舒了口氣,隻覺得全身上下都一陣舒適。顯然,這是心情愉悅的一種體現。

  毫無疑問,這街道部署和房屋設計全都出自大師手筆。隻不過,這小小順來城,竟有這樣的大師級設計師?

  百姓都窮的吃不起飯了,哪來的錢建設這樣的房子?

  非但房子,就連腳下鋪設的青石板都四四方方,如同機器切割一般,平平整整,這樣的石板鋪路,真的是這個時代能夠實現的?

  旋即,李信又想起那個據說最富庶的淵王朝,那又會是何等的繁華?

  街邊的小店也不少,康十四笑著說道:“此去三十裡就是亂石谷,那裡都是些悍匪強盜,不過大多數都有固定的生意來源,他們花起錢來大手大腳,毫不在意,所以順來城的這些做食物的商販也很多。酒樓更是生意好的不得了!”

  李信恍然大悟,原來還是亂石谷的悍匪養活了這麽多人。這也算是互惠互利的關系吧?相較於這附近的其他城市,順來城的生意應該是最好的。

  消費高自然帶起了經濟。

  順來城給亂石谷面子,又距離最近,大盜們自然喜歡在這裡逗留,有他們使勁兒花錢,自然就有人在這裡做生意,一來二去,想來其他幾個城市的商人也都聞著腥味過來,在這裡賺錢。

  想到這,李信不由搖頭一笑。也不知道是亂石谷有高人還是這些扮演壞人的家夥實在是太懶亦或者是運氣逆天?

  來這裡交易的商人多了,強盜的生意自然就好了。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情,隻要繼續維持下去,想來這順來城將會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本來順來城就是周圍發展最好的城市,如此一來,更是把其他城市甩飛不知多遠。

  “十八,咱們要去買糧食,得往城西去了。城東張富戶家的糧店破產了,嘿嘿嘿……”康十四一陣怪笑。

  李信一怔,想起似乎東門張富戶家的糧就是惡人軍劫的。本來張富戶亂石谷上下都打點了,本以為這批糧食萬無一失,沒想到半路突然殺出來個惡人軍,硬生生搶走了這一批本來打算送禮的糧食。

  那可是白花花的白米啊!要三兩銀子才能買來一石!雖說在淵王朝買一石才一兩半銀子,但是為了打點也花了不少!這可是要了張富戶的老本了!

  這批糧食是買來送給一位大官的!希望借此能拿到軍糧的部分配額,這是塊兒肥差,很多人盯著,現在竹籃打水一場空了,還賠了二百多兩銀子!張富戶手頭就這些資金,如今已經到了變賣財產的地步。

  都是拜惡人軍所賜。

  不愧是惡人軍啊!

  李信如此感歎。

  這也不是什麽值得同情的事情,

那張富戶也不是什麽好人,生意人,自然向錢看。趁火打劫這種事情也沒少乾,屯糧,低價收糧,強買強賣,實在是沒必要同情。而且,他也隻是損失不小,傷了元氣,還不至於淪落為街頭乞丐。頂多以後一段日子裡少吃些肉罷了。  一路走一路遊,李信大開眼界。

  順來城的繁華程度遠超他的想象,本以為這裡的人都得是面黃肌瘦,勞病纏身。卻不想,他們雖然瘦了點,但是精神狀態比自己都要好。

  康十四感歎一聲,有些慶幸道:“也幸虧咱參軍早,混了口糧食吃,要不咱這家裡沒錢又沒田,連人都沒有,早就餓死了。你看這裡人瘦的,估計一頓飯也就是一碗半的粥,哪像咱們在軍營裡,一頓給倆大糙面饃饃!還是半斤面一個的!”

  李信沉默一下,問:“糙面什麽價格?”

  “和糙米一個價格,不過磨面要付點工錢,在軍營裡都是我們按任務來,分隊磨面,也就省了這些。”

  仔細換算一下,不難得出,這一個軍營裡的大漢一天能吃足足三斤糙米!一個月就是一石!而亂石谷內有三百多人吧?一個月就是三百多石,一石糙米一兩銀子,白米要三兩銀子。如此一算,惡人軍的開銷大的不得了!

  自從昨天第一單生意過後,就再也沒有消息彈出。想來要不是沒事閑的,誰也不會花錢買這玩意兒。

  手中還有五個世界幣,要靠著五個世界幣發財,還真不容易啊!

  到了城西,康十四選了一家叫食為天的糧店,經過一番交易,最後確定,購買一百石的白米,由糧店出人幫忙送到城西十裡外。

  因為涉及到出城,所以店家要求付全款,李信點頭答應,約定好一個時辰後當面交易。便和康十四趕著馬車離開,由糧店自行籌備。

  緊接著,兩人又馬不停蹄的去城西最熱鬧的大坊裡,尋了個屠戶,買了足足一百五十兩銀子的豬肉。因為豬肉是賤肉, 有股子難聞的騷味,所以貴族不吃,價格比雞鴨都低。這種骨頭肉上肉少,所以價格最便宜,要是耐心剃肉的話,和買純肉差不多價格,不過能多一根骨頭。

  再便宜,一兩銀子也隻能買三十五斤,能出三十斤左右的肉。

  市場上來了大戶,把所有屠戶的大骨頭都買乾淨的消息很快就席卷了整個大坊,無數人出來好奇的瞧著趕著馬車的兩個人,想要記清楚這土豪的面容。

  李信笑著和一個屠戶說:“你去尋車來,把這些肉都裝著,運到城西食為天糧店,交給他們,就說一起運走,這五十個子兒你拿著,當做報酬。”

  一時間,無數羨慕嫉妒的目光望向屠戶。

  跑個腿就有五十個子兒,這樣的好事怎麽就不落在自己身上?屠戶笑的嘴都合不上,連忙撒腿就跑,生怕李信反悔似的。

  而大家也都明白了,原來是食為天糧店的人,怪不得出手這麽闊綽。食為天可是城裡赫赫有名的大店了!

  李信這一招也算是扯虎皮,老話說財不露白,自己兩個人面生,人又少,難保不被人當成肥羊盯上,可能會惹出些麻煩來。如今借食為天的虎皮裝一裝,想必他們也不會介意。

  食為天的掌櫃收到屠戶的消息後,微微沉默,旋即點點頭,讓屠戶直接送肉來。他都活成了人精,自然知道李信這一舉用意。不過他不介意賣個人情,畢竟是大客戶,顧客就是上帝嘛!

  一個時辰之後,李信在角落裡目送康十四趕著馬車跟著車隊離開,也轉身離去。

  該去幹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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